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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主货物认领公告 (20240011)

浏览量:20342   作者:  日期:2024/5/17


根据《云南省打击走私工作中查获无主货物暂行处理办法》有关规定,梁河县打私办现将梁河边境检查站联合盈江县公安局苏典边境派出所、支那边境派出所、卡场边境派出所查获的无主活体牛予以公告:

(一)202457510分,盈江县公安局苏典边境派出联合盈江边境管理大队梁河边境检查站,在盈江县苏典苏典村委会黄草坝山窝坝查获活体7

(二)20245101930分,盈江县公安局支那边境派出所联合盈江边境管理大队梁河边境检查站,在盈江县支那乡支东村委会雪鸡丫口查获活体水牛4

(三)20245102356分,盈江县公安局卡场边境派出所联合盈江边境管理大队梁河边境检查站,在盈江县卡场镇昔卡路107段附近山林查获活体黄牛6

(四)2024513513分,盈江县公安局支那边境派出所联合盈江边境管理大队梁河边境检查站,在盈江县支那乡支东村委会雪鸡丫口查获活体黄牛5

(五)2024514230分,盈江县公安局卡场边境派出所联合盈江边境管理大队梁河边境检查站,在盈江县卡场镇昔卡路104段附近山林查获活体黄牛1

(六)20245151132分,盈江县公安局卡场边境派出所联合盈江边境管理大队梁河边境检查站,在盈江县勐弄乡松源村委会分水岭附近查获活体水牛4

 

(七)20245151930分,盈江县公安局卡场边境派出所联合盈江边境管理大队梁河边境检查站,在盈江县弄璋镇古里卡村委会后山附近查获活体黄牛7

以上查获现场无当事人和所有人,未能提供合法有效的货物来源及运输证明,已按法律规定实施了扣押,请货主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持上述活牛来源合法证明到梁河县打私办认领(梁河县工业和商务科技局一楼),并接受相关部门依法调查处理逾期无人认领的,将按照无主货物依法处理,但不免除案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联系电0692-6168522

特此公告 

 

梁河县人民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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