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梁河县委办公室 梁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梁河县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梁办通〔2024〕23号 )的要求,梁河县已完成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梁河县住建局签订的厨余垃圾处理协议,每年支付转运费150多万元将厨余垃圾运至瑞丽市处置,但对收集厨余垃圾的范围、涉及的餐饮店底数不清”问题整改,拟销号。按照省、州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予以公示。
一、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督察报告指出:梁河县住建局签订的厨余垃圾处理协议,每年支付转运费150多万元将厨余垃圾运至瑞丽市处置,但对收集厨余垃圾的范围、涉及的餐饮店底数不清。
二、整改目标
规范厨余垃圾收运处置工作。
三、整改措施
进一步压实责任,明确厨余垃圾收运范围,建立收运处置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出台相关文件进一步规范厨余垃圾收运、处置监管。
四、整改完成情况
2023年9月与瑞丽市清瑞环境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续签了梁河县建成区餐厨垃圾转运处置项目采购服务合同,将梁河县建成区餐厨垃圾持续交由瑞丽市清瑞环境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协同收运、处置,厨余垃圾收集范围为梁河县建成区,同时建立厨余垃圾收运、处置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2023年1月至2024年4月累计收集餐饮店385家次。2023年10月梁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梁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梁河县餐厨垃圾收运及处置工作的通知》,逐步扩大餐厨垃圾收运范围,进一步规范餐厨垃圾收运及处置工作。
五、反馈问题整改满意度调查
针对反馈意见问题指出的“梁河县住建局签订的厨余垃圾处理协议,每年支付转运费150多万元将厨余垃圾运至瑞丽市处置,但对收集厨余垃圾的范围、涉及的餐饮店底数不清”,梁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4年5月22日开展了反馈问题整改满意度调查,随机走访20户居民并填写民意调查表。期间共发放《民意调查表》20份,收回20份,其中“满意”有20份,占100%,“基本满意”有0份,占0%,“不满意”有0份。满意度达到100%。
如对该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5月23日至2024年5月31日,共7个工作日)向梁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联系电话:0692—6161196。
梁河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3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