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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编号:72-34) 整改情况的公示

浏览量:4764   作者:  日期:2024/6/19

梁河县人民政府已完成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编号:72-34),盈江县1座电站未纳入省、州生态流量泄放监测考核。陇川县麻栗坝水库电站未足额下泄生态流量,散含河电站、五七电站等2座电站设备故障,流量监测数据功能不正常,监测数据缺失。梁河县11座电站生态流量监测数据有上传率小于80%的情况的整改工作,经州生态环境局梁河分局水利局检查复核,拟进行销号工作。按照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予以公示。

一、问题基本情况

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编号:72-34)指出:梁河县11座电站生态流量监测数据有上传率小于80%的情况

调查核实情况:省级反馈问题后,梁河县水利局立即对梁河县11座电站生态流量泄放情况进行核查,梁河县2023年除杞木寨电站12月份因太阳能电池板问题导致数据上传出现问题生态流量传输不合格被省级通报,其余电站2023年未因生态流量泄放不合格被省、州通报。监测数据有上传率小于80%情况原因主要为部分电站设备损坏后维护不及时,持续采用现场报备生态流量,导致监测数据上传率较低。     

整改时限:20246  

二、整改目标

严格落实生态流量泄放考核,确保有效泄放生态流量数据正常传输。

三、整改措施

一是将梁河县11座电站,作为重点督办对象,及时整改完成。

二是将小水电生态流量泄放纳入考核,认真执行月通报、生态流量报备、常态化监督检查等工作制度,持续巩固小水电生态流量泄放问题的整改成果。

四、整改完成情况

收到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后我县对各小水电站设备故障问题进行全面复核并督促各电站及设备维护方对存在的故障问题进行限时整改修复。20241,我县11座电站生态流量泄放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同时于2024220日召集11座电站负责人召开了2024年生态流量泄放工作会议,通报了2023年各电站生态流量泄放及设备故障报备情况,再次领学了《云南省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管理办法(试行)》及《德宏州水利局关于做好2024年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电站严格落实生态流量泄放责任,要求县水利局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扛实责任,强化监管和惩处措施,全面加强生态流量监督管理,确保问题得到有效整改。

经平台监测,202310月至20244月梁河县生态流量上传率均大于80%,生态流量泄放达标率为100%。具体情况如下:

德宏州中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情况通报统计表

时间

需监测生态流量泄放的电站数(座)

未上传图片或视频的电站数(座)

未达标电站数(座)

图片、视频上传率

达标率

2023.10

11

0

0

100%

100%

2023.11

11

0

0

100%

100%

2023.12

11

0

0

100%

100%

2024.01

11

0

0

100%

100%

2024.02

11

0

0

100%

100%

2024.03

11

0

0

100%

100%

2024.04

11

0

0

100%

100%

五、开展问题整改满意度调查

针对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编号:72-34梁河县11座电站生态流量监测数据有上传率小于80%的情况202461014日开展了问题整改满意度调查,随机走访了电站周边群众并填写民意调查表。期间共发放《民意调查表》15份,收回15份,其中满意15份,占100%基本满意0份,占0%不满意0份。满意度达到100%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620日至2024626日,共5个工作日)向县水利局反映。联系电话:0692-6161155

文章来源:梁河县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