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人民政府已完成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编号:72-23),“2022年,省河长办通报‘清四乱’问题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德宏州40个问题有8个整改不到位被驳回,占比高达20%”的整改工作,经州生态环境局梁河分局、县水利局检查复核,拟进行销号工作。按照州、县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予以公示。
一、问题基本情况
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编号:72-23)指出:“清四乱”问题整改驳回占比高。督察报告指出:2022年,省河长办通报了“清四乱”问题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德宏州40个问题中有8个整改不到位被驳回,占比高达20%。
调查核实情况:2022年水利部图斑反馈南底河(九保段)存在乱堆渣土现象,县河湖长办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发现为南底河(九保段)梁河县老杨砂场,该砂场采砂许可证于2021年4月30日到期,已停止开采。但还有部分砂堆未清理。2022年4月2日上报整改情况至水利部河湖库清四乱督察系统,但因清理不彻底被驳回。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
二、整改目标
依据《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德办通〔2024〕34号),整改时限为2024年6月底前。
三、整改措施
一是对省河长制办公室通报的8个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及时进行排查梳理,采取针对性措施,全面完成问题整改验收销号;
二是严格按照省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常态化开展河湖“清四乱”工作要求,将河湖“清四乱”工作完成情况纳入河湖长制责任考核,确保“四乱”问题当年销号。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2022年水利部图斑反馈南底河(九保段)存在乱堆渣土现象,县河湖长办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发现为南底河(九保段)梁河县老杨砂场,该砂场采砂许可证于2021年4月30日到期,已停止开采。但还有部分砂堆未清理。2022年4月2日上报整改情况至水利部河湖库清四乱督察系统,但因清理不彻底被驳回,于2022年4月8日被省级驳回,砂场负责人已于2022年4月18-19日按照要求清理剩余砂堆,并恢复了河滩原貌。已于2022年4月20日完成整改,于2022年4月22日在水利部河湖库清四乱督察系统完成销号。
(二)根据梁河县实际情况,九个乡(镇)按照《梁河县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梁河〔2018〕5号)文件要求,开展地毯式排查,对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截至2023年12月,梁河县2023年四乱问题已100%完成整改销号。截至目前,2024年共发现并上报四乱问题2个,已完成整改2个。梁河县严格按照省州县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常态化开展河湖“清四乱”工作要求,开展“清四乱”排查,并于当年完成全部销号工作。
五、开展问题整改满意度调查
针对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编号:72-23)“2022年,省河长办通报“清四乱”问题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其中,德宏州40个问题中有8个整改不到位被驳回,占比高达20%的问题。县水利局于2024年6月10日—14日开展了问题整改满意度调查,随机走访了周边15户居民并填写民意调查表。期间共发放《民意调查表》15份,收回15份,其中“满意”有15份,占100%,“基本满意”有0份,占0%,“不满意”有0份。满意度达到100%。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6月17日至2024年6月21日,共5个工作日)向县水利局反映。联系电话:0692-6161155。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