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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编号:72-23) 整改情况的公示

浏览量:5085   作者:  日期:2024/6/14

梁河县人民政府已完成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编号:72-23),“2022年,省河长办通报清四乱问题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德宏州40个问题有8个整改不到位被驳回,占比高达20%的整改工作,经州生态环境局梁河分局水利局检查复核,拟进行销号工作。按照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予以公示。

一、问题基本情况

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编号:72-23)指出:清四乱问题整改驳回占比高。督察报告指出:2022年,省河长办通报清四乱问题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德宏州40个问题8个整改不到位被驳回,占比高达20%

调查核实情况:2022年水利部图斑反馈南底河(九保段)存在乱堆渣土现象,县河湖长办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发现为南底河(九保段)梁河县老杨砂场,该砂场采砂许可证于2021430日到期,已停止开采。但还有部分砂堆未清理。202242日上报整改情况至水利部河湖库清四乱督察系统,但因清理不彻底被驳回

整改时限:20246

二、整改目标

依据《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德办通〔202434号),整改时限为20246月底前。

三、整改措施

一是对省河长制办公室通报的8个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及时进行排查梳理,采取针对性措施,全面完成问题整改验收销号;

二是严格按照省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常态化开展河湖清四乱工作要求,将河湖清四乱工作完成情况纳入河湖长制责任考核,确保四乱问题当年销号。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2022年水利部图斑反馈南底河(九保段)存在乱堆渣土现象,县河湖长办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发现为南底河(九保段)梁河县老杨砂场,该砂场采砂许可证于2021430日到期,已停止开采。但还有部分砂堆未清理。202242日上报整改情况至水利部河湖库清四乱督察系统,但因清理不彻底被驳回,于202248日被省级驳回,砂场负责人已于2022418-19日按照要求清理剩余砂堆,并恢复了河滩原貌。已于2022420日完成整改,于2022422日在水利部河湖库清四乱督察系统完成销号。

(二)根据梁河县实际情况,九个乡(镇)按照《梁河县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梁河〔20185号)文件要求,开展地毯式排查,对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截至202312月,梁河县2023年四乱问题已100%完成整改销号。截至目前,2024共发现并上报四乱问题2个,已完成整改2个。梁河县严格按照省州县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常态化开展河湖清四乱工作要求,开展清四乱排查,并于当年完成全部销号工作

五、开展问题整改满意度调查

针对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编号:72-23“2022年,省河长办通报清四乱问题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其中,德宏州40个问题8个整改不到位被驳回,占比高达20%的问题。县水利局202461014日开展了问题整改满意度调查,随机走访了周边15户居民并填写民意调查表。期间共发放《民意调查表》15份,收回15份,其中满意15份,占100%基本满意0份,占0%不满意0份。满意度达到100%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617日至2024621日,共5个工作日)向县水利局反映。联系电话:0692-6161155

 

文章来源:梁河县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