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打击走私工作中查获无主货物暂行处理办法》有关规定,梁河县打私办现将梁河边境检查站联合盈江县公安局支那边境派出所、昔马边境派出所查获的无主活体牛予以公告:
(一)2024年5月27日16时48分,盈江县公安局支那边境派出所联合盈江边境管理大队梁河边境检查站在盈江县支那乡支东村委会雪鸡丫口查获活体水牛5头。
(二)2024年5月27日19时10分,盈江县公安局支那边境派出所联合盈江边境管理大队梁河边境检查站在盈江县支那乡支东村委会雪鸡丫口查获活体黄牛5头。
(三)2024年6月4日1时50分,盈江县公安局支那边境派出所联合盈江边境管理大队梁河边境检查站在盈江县支那乡支东村委会中山坝山里查获活体黄牛6头。
(四)2024年6月4日2时10分,盈江县公安局支那边境派出所联合盈江边境管理大队梁河边境检查站在盈江县支那乡支东村委会中山坝山里查获活体水牛2头。
(五)2024年6月5日4时30分,盈江县公安局昔马边境派出所联合盈江边境管理大队梁河边境检查站在盈江县昔马镇上灰河附近山上查获活体黄牛4头。
(六)2024年6月5日17时10分,盈江县公安局支那边境派出所联合盈江边境管理大队梁河边境检查站在盈江县支那乡支东村委会白岩后山大坝头查获活体黄牛8头。
因以上活体牛查获现场无当事人和所有人,未能提供合法有效的货物来源及运输证明。请货主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持上述活体牛来源合法证明到梁河县打私办认领(梁河县工业和商务科技局一楼),并接受相关部门依法调查处理,逾期无人认领的,将按照无主货物依法处理,但不免除案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联系电话0692-6168522。
特此公告
梁河县人民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11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