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的通知》(云环督字〔2024〕3号)指出:梁河县污水处理厂存在瞬时浓度高达2000mg/L以上的情况和连续10个小时进水浓度在400mg/L以上的情况;2023年1—2月出水流量大于进水流量,进出水流量倒挂。
一、整改目标
规范梁河县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
二、整改措施及成效
1.加强污水处理厂做好厂区运营管理工作,定期查看污水处理厂做好在线监测等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工作及有关台账资料收集、整理、归档。
2.加大对管网的排查力度,经排查发现2024年4月4日发现德宏玖聚资源有限公司向市政管网排放污水及废弃物,并对其进行处罚并整改。截至目前污水处理厂未出现瞬时浓度高达2000mg/L以上的情况和连续10个小时进水浓度在400mg/L以上的情况,进水稳定。
3.一是梁河县对2023年1、2月进水流量小于出水流量的情况进行分析比对,发现原用的流量计存在水量不满管以致出现数据异常的现象,导致发生进水流量少于出水流量的情况。并于2023年4月4日将原用的金普瑞电磁流量计更换为博克思电磁流量后流量统计已恢复正常。二是每月根据进水浓度及进水量进行分析研判、排查泵站管网是否损坏,并及时修复破损地方。三是加强水质调度,按月调度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根据进水浓度及时分析研判、排查整治。
梁河县已于2024年11月15日完成县级环保督察自验,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11月2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方式向梁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地址:梁河县遮岛镇滨河路91号政务服务大楼主楼五层。
电话:0692—6161196
梁河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9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