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仁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梁河县曩宋乡河东村烤房锅炉改造的提案》(第1304005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及时研究。梁河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在接收到州政府督查室交办件后,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及时组织县政府督查室和有关部门研究,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经认真分析研判后,交由梁河县农业农村局办理答复。
(二)加强协调,主动对接。梁河县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赵仁代委员提出的关于曩宋乡河东村烤房锅炉改造有关事项,经过实地调研排查并与委员沟通联系后,于4月29日,由县农业农村局分管种植业的领导组织种植业股负责人、香料烟公司负责人对提案提出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制定解决方案。
(三)加强沟通,及时面商。在前期深入调研摸排的基础上,县农业农村局积极与代表沟通解决方案,形成答复意见书,于6月9日正式对委员提出的提案进行答复。
二、关于提案中反映的问题
关于梁河县曩宋乡河东村烤房锅炉改造的提案,主要问题有两个:一是河东村共有3处烤烟点53间烤烟房,于2023年锅炉改造1处烤房20座,目前剩余2处33座烤房因建设使用年代久、使用年限长出现锅炉漏火现象,影响烤烟烘烤且存在安全隐患,严重影响烤烟产业发展。二是根据当前严格管理产业项目的要求,结合河东村实际,需要对河东2处33座烤房锅炉进行改造,因河东村村集体经济弱,需要梁河县政府积极协调云南香料烟公司梁河生产部,用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帮助解决2处33座烤房锅炉改造,支持河东村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三、关于对提案内容的逐条答复
关于梁河县曩宋乡河东村烤房锅炉改造的提案,我们的办理意见:一是对河东村2处33座烤房进行摸底排查,经排查位于曩宋石碑家脚烤房点10座烤房为2016年建设,未达到更换政策规定(锅炉更换需满足烤房使用年限超过10年)且可正常使用,其余23座烤房已达使用年限。二是对达到使用年限的23座烤房再进一步进行核实,但目前梁河县农业农村局暂无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可用,只能积极对接香料烟公司梁河生产部上报省局(公司)列入2026年的更换计划。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您在今后一如既往的建言献策。
2025年6月12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