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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人民政府关于通过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指出问题(72—41)自查自验工作的情况公示

浏览量:503   作者:  日期:2025/12/11

根据《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的通知》(云环督字〔20243号)及《德宏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德宏州住建领域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德建发〔202434号)要求,梁河县人民政府及时制定和印发了《梁河县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截至目前,相关单位已按整改方案完成整改。经遮岛镇人民政府、州生态环境局梁河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场检查复核,该问题通过县级自查自验工作,拟进行销号工作。按有关验收销号的要求,现予以公示。

一、反馈问题

督察报告指出:按照《云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要求,到2025年年底,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争达到70%以上。截至20235月,德宏州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仅为27.38%,与“十四五”规划目标相差较大。芒市建城区面积为21.66平方公里,城区污水管网空白区约有8.86平方公里,空白率高达40.9%,城区污水直排情况长期存在;此外,城区雨污混流管网还有20余公里。(编号7241

二、整改时限

202512月底前。

三、整改措施

1.按照《云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要求,实施城市污水配套管网建设、雨污分流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工程。

2.完成2024年、2025年省下达市政基础设施中排水管网新改建任务。

四、整改完成情况

1.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和资金,逐步解决污水管网不完善的问题。正在推进城市污水管网完善和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目前已完成总工程量96%,计划2025年底前完工,可消除城区管网空白区。2019年至2025年完成了11个老旧小区的改造,共计完成雨水管网建设5.775千米 ,污水管网建设5.075千米,实现了老旧小区雨污分流。

2.2024年上级下达污水管网,雨水管网新建、改建任务共计5公里,实际完成5.938公里。2021年至2024年上级下达排水管网任务14.1公里,实际完成18.14公里。截至目前2025年任务还未下达,但已经建设完成排水管网10公里。

五、整改自查自验工作情况

按照《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规则》要求,梁河县人民政府于20251210日组织遮岛镇人民政府、州生态环境局梁河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并通过了县级自查自验工作。

如对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1211日至20251224日,共10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向梁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联系电话:0692-6161196

联系地址:德宏州梁河县滨河路91号综合服务大楼5楼。


2025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