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录调整背景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2025年度梁河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已于2025年4月28日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17号)、《德宏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
二、目录调整内容
《目录》共调出3项事项:《梁河县“十五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梁河县2025年中心城区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梁河县“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
《目录》调整后保留2项事项:《梁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梁河县教育体育事业“十五五”发展规划》。
三、目录事项实施
列入目录管理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决策承办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并开展决策实施后评估,同时应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材料收集归档。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