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办事指南

浏览量:3549    作者: 日期:2025/2/6

 

一、基本信息

1.事项名称: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

2.服务对象:企业

3.涉及事项:企业迁入申请、企业迁出调档、企业变更登记、企业税务迁出申请、迁出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迁入地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迁出地社会保险单位基本信息变更、迁入地企业社会保险登记。

4.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5.配合单位:省税务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6.审批(服务)层级:省、州(市)、县(市、区)

7.办理形式:线上办理、线下窗口办理

8.是否收费:否

9.法定办结时限:106个工作日

10.承诺审批(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11.中介服务事项名称:无

12.是否需要勘验、组织听证、专家评审、检测:否

13.审批机关是否委托服务机构开展技术性服务(名称):无

14.是否实行告知承诺办理:是[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变更]

15.是否实行容缺办理:否

16.办理时间:对应实施层级的咨询方式(由各地综窗填写)

17.办理地址:

线上平台办理:云南政务服务网

线下窗口办理:对应实施层级的办理地址(由各地综窗填写)

二、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

3.《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三、办理条件

1.企业迁入申请:企业变更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登记机关辖区的。

2.企业迁出调档:企业变更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登记机关辖区的,迁出地登记机关将登记档案移交迁入地登记机关管理。

3.企业变更登记:企业变更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登记机关辖区的。

4.企业税务迁出申请: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已结清(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发票和税控设备;不存在其他未办结涉税事项。

5.迁出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已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企业,变更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登记机关辖区,且缴至年月与迁出年月一致的。

6.迁入地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企业因变更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登记机关辖区,在迁入地需要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

7.迁出地社会保险单位基本信息变更: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企业,变更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登记机关辖区的。

8.迁入地企业社会保险登记:企业因变更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登记机关辖区,且在迁出地不欠缴社会保险费,参加职工在迁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已办理停保,在迁入地需要办理企业社会保险登记的。

四、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

类型

材料形式

来源

渠道

出具

部门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必要性

涉及

事项

非必要材料涉及情形

备注

一、必要申请材料

1

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申请书

原件

纸质、电子

网上下载、窗口领取

申请人自备

1

必要

企业迁入申请、企业迁出调档

 

 

2

修改企业章程的决议、决定(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

原件

纸质、电子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1

必要

企业变更登记

股东变更登记、个人独资企业无须提交

 

3

修改后的企业章程或章程修正案、修改后或补充的合伙协议

原件

纸质、电子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1

必要

企业变更登记

 

 

4

市场主体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

使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或住所(主要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文件

原件、

复印件

纸质、电子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1

必要

企业变更登记

企业申请住所(主要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时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