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浏览量:737    作者:梁河县市场监管局 日期:2025/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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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承担规范性文件以及合作协定、协议和议定书草案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制定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药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许可。开展规定范围内各类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监督管理以及其他各类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的日常办理和监督管理。落实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开展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开展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职责范围内的各类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授权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行为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开展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有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负责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的企业管理。负责获得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的企业管理。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开展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全县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梁河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11.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基本药物目录的有关工作。

12.负责制定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制度。依职责指导和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监督管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流通环节的许可或者备案、检查和处罚。

13.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药物滥用、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监督抽检及风险监测工作。

14.负责组织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制定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制度,依职责指导和监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

15.负责全县执业药师管理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16.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7.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和标准化工作。

18.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9.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县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20.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统筹指导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知识产权行政裁决。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21.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等工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22.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股、科技与计财股、行政审批股、信用监督管理股、市场与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食品安全协调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股、质量发展与监督管理股、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标准计量认证认可股、综合行政执法股;派出机构共有4个,即市场监督管理一所、市场监督管理二所、市场监督管理三所、市场监督管理四所;群团组织共有1个,梁河县消费者协会。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具体是: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3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4人,机关和事业工人7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的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5人(离休0人,退休35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紧密结合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州委“三支柱一标杆”主攻方向及县委“五大行动”工作部署,始终以服务人民、保障市场秩序和推动经济发展为使命,积极履行职责全面推进市场监管工作。

(一)优化全县营商环境,激发创新创业活力。一是优化市场准入,全力落实先照后证等商事登记改革政策。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内资企业118户,新增7户;私营企业1267户,新增190户,其中通过“一窗通”登记134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02户,新增11户;个体工商户12761户,新增1133户,其中全程电子化登记748户。办理简易注销56户,有效清理“僵尸企业”,释放了市场资源。2024年,“个转企”办理73户(任务45户),完成州下达任务的162%。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6月14日,德宏州首张走“高效办成一件事”途径申请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在梁河完成审批并发放,将经营主体准入由传统审批准入向网络审批准入转变,让政务服务真正便捷办到群众心坎上。二是提升监管能力,持续优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全县2023年企业年报率97.86% ,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99.48%,个体工商户年报率98.91%。大力开展经营主体信用修复,助力推动我县经济发展,完成信用修复工作45条。开展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监管“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目前已完成全年抽查计划。

(二)多领域强化安全监管,保障民生与生产安全。一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持续强化日常监管及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开展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排查整改问题7个;排查整治重大节假日期间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检查集贸市场45个次、餐饮单位543家次、食品销售单位692家次、小摊贩471家次,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18期。完成重大活动安全保障任务9次,保障就餐人员15114人次。完成各级各类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校园专项、评价性抽检和风险监测471批次,不合格7批次,已开展核查处置;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135批次,均为阴性。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37件,没收违法所得0.22万元,罚款5.2万元。落实“两个责任”工作,包保督导录入及问题整改反馈率100%;到乡镇开展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培训9场次,参训人员600余人次。二是加强药械安全监管。加强“两品一械”的监督和管理,截至目前,查处“两品一械”案件20件(移交公安机关2件),已结案17件,罚款4.14万元。三是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发出监察指令书7份、监察建议书1份,发现并完成隐患整治59条(县级挂牌督办2条)。约谈电梯维保单位1家(菲尼克斯)、使用单位3家(教育局、梁一中、幼儿园)。四是加强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结合省、州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任务,严格质量监管,查处不合格产品案件4件,已结案3件,罚款1.2万元。五是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暨15件群众身边具体实事工作。校园食品安全集中整治。4月至10月17日,对全县72所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进行全覆盖检查。检查学校食堂156家次,发现问题124个(其中:三防问题28个,占比22.58%;墙壁、天花板霉斑问题15个,占比12.09%;食品原材料存储不规范问题9个,占比7.2%;台账资料记录不规范问题27个,占比20.45%;卫生问题17个,占比13.7%;加工过程不规范问题5个,占比4.03%;食品留样不规范问题15个,占比12.09%;校园过期食品问题1个,占比0.8%;无标识问题6个,占比4.8%;消毒设施未使用问题1个,占比0.8%),下发责令整改24份。检查校园周边食品经营主体128家,发现问题87个(其中:索证索票不全问题17个,占比19.5%;食品存储不规范问题24个,占比27.5%;卫生不达标问题12个,占比13.7%;健康证过期问题6个,占比6.8%;三防设施未正常使用问题5个,占比5.7%;未亮证经营问题6个,占比6.8%;过期食品问题8个,占比9.1%;未明码标价问题9个,占比10.3%),下发责令整改通知4份。目前,问题已全部整改。10月18日至今,自昆明长丰学校提供变质肉事件发生以来,我局对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再部署、再强化。期间,检查学校食堂64个,发现问题70个(主要是三防设施未正常使用,食材摆放、储存不符合要求,未进行生熟分开等问题),已现场督促整改63个,限期整改7个。加强集中整治的监管与指导工作,督促学校投入资金84.08万元,有效解决河西中学、九保中心小学等58所学校食堂长期存在的三防设施破损、不安全等问题。开展校园省级专项抽检49批次(其中:餐饮具5批次,食品原材料44批次),抽检合格率为100%。查办校园食品安全案件9件,没收违法所得0.19万元,罚款1.4万元。向县纪委移送校园食品安全案件问题线索3条。运用第一种形态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校点及食材配送企业进行集中约谈,约谈学校10所16人次、企业3家4人次。整治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对县域电动自行车经营户全覆盖检查,梁河县无生产企业,与经营户签订《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7份,发现问题4个,责令整改1户,立案查处2起,罚款0.32万元,责令非法改装的25台电动自行车恢复原状再进行销售。对7户重点销售和维修单位进行集体约谈2次。

(三)依法整治市场秩序,保障经济稳定有序运行。一是及时受理和处置消费投诉举报。严格落实“三快”原则,目前,受理全国12315平台、信访平台、12345政府热线等各类渠道、各种类型消费投诉举报27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20万元。根据网络举报,办理消费投诉举报案件3件,罚款1.2万元。二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梁河葫芦丝商标品牌指导站被列入首批“千企百城”商标品牌指导站名单。办理侵犯知识产权案件2件,罚款0.1万元。三是加强市场与网络监管。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在云南省网络交易监管系统平台检查网站、网店140余个,实地检查线下平台6户次。四是加强房地产领域价格监管。通过行政处罚和约谈提醒等方式,责令4家房地产企业退回欺诈违规收取的购房款871户206万元,消费维权和价格监管工作有力有效。五是加强标准计量监管。开展云剑2024打击“鬼称”、民用“三表”、综合治理加油机作弊等计量专项监督检查,检查加油站18个次、贸易称衡68户次、集贸市场25个次、医疗机构6个次、眼镜制配场13户次,发现问题1个,已限期整改。六是精准发力查办违法案件。截至目前,查处各类行政违法案件157件(一般程序111件,不予处罚7件,简易程序39件),办理县打私办和边境检查站移交无主货物案件10件,罚没款42.39万元。没收各类违法食品247袋(瓶)1215公斤、化妆品159瓶(盒)、医疗器械血氧检测仪139台(包、瓶)、电池92粒、燃气灶1台、烟叶23370公斤。

(四)强化纪律意识壁垒,稳固干部队伍行动红线。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举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主题党日活动27场次。开展警示教育和家风家教活动9场次。采取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职工大会等形式学习42余场次。开展廉政谈话1次40人次;“谁分管谁谈话”33人次。深入各监管所进行纪律督查和检查9次,对局机关人员到岗情况开展工作督查42次,使纪律意识树在一线,严在基层。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7430662.0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04240.49元,占总收入的96.95%;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226421.55元,占总收入的3.05%。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002092.21元,下降11.8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067891.41元,下降12.91%;上年无上级补助收入;上年无事业收入;上年无经营收入;上年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65799.20元,增长40.97%。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员减少及2024年公用支出较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7373245.99元。其中:基本支出6975269.85元,占总支出的94.60%;项目支出397976.14元,占总支出的5.40%;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063021.91元,下降12.6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898325.35元,下降11.41%;项目支出减少164696.56元,下降29.27%;上年无上缴上级支出;上年无经营支出;上年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员减少及2024年公用支出较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975269.8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525612.25元,占基本支出的93.5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49657.60元,占基本支出的6.4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97976.1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市场主体管理专项经费8152.28元;主要用于优化营商环境,开展规定范围内各类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经费工作。

2.市场秩序执法经费2280元,主要用于公平竞争执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组织查处职责范围内的各类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工作经费。

3.质量安全监管经费44333.5元,主要用于质量、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工作经费。

4.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和抽检经费23963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工作经费。

5.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及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省级文明城市专项经费38972.07元,主要用于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工作经费。

6.非税收入补助经费71595元;主要用于开展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质量、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特种设备、消费投诉、知识产权等案件查办工作经费补助。

7.打击传销工作经费1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打击传销工作经费。

8.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暨健康县城建设工作经费15400元,主要用于梁河县广信农贸市场、宏兴市场2个公厕修缮经费。

9.2024年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5744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管、抽检、能力提升等工作经费。

10.辑私工作经费9600元。主要用于开展严厉打击走私违法行为工作经费。

11.单位资金安排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经费167936.29元。主要用于开展烟草市场监管工作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04240.4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71%。与上年相比减少1067891.41元,下降12.91%,完成年初预算的89.6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637510.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25%,完成年初预算的93.17%。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市场监管等专项业务;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困难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市场监管等专项业务支出未能支付。

2.外交(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96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3%,完成年初预算的%。主要用于开展严厉打击走私违法行为工作经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困难开展缉私工作相关工作经费支出未能支付。

5.教育(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56606.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50%,完成年初预算的58.37。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支出、公益性岗位补贴、退休人员日常活动开支;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年中人员调动。

9.卫生健康(类)支出326229.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3%,完成年初预算的91.49。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及工伤保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年中人员调动。

10.节能环保(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7429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8%,完成年初预算的142.7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年中人员调动。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9700.00元,决算为49037.0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3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076.75元,下降17.0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3000.00元,决算为39069.0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9.67%,完成年初预算的62.0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700.00元,决算为9968.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0.33%,完成年初预算的148.78%。

因公出国(境)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3203.75元,下降25.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127.00元,增长45.7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96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3127.00元,增长45.71%;国(境)外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9700.00元,支出决算为49037.0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3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076.75元,下降17.0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3000.00元,决算为39069.0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0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700.00元,决算为996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8.78%。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未支付;二是因工作需要,2024年公务接待次数及人数增多。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3203.75元,下降25.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127.00元,增长45.7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96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3127元,增长45.71%;国(境)外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24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未支付;二是因工作需要,2024年公务接待次数及人数增多。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如下: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日常公务出差及到各乡镇开展市场监管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到我单位开展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消费维权等专项检查、督导、调研等产生的21批次101人次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次。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8588.39元,比上年减少238567.36元,下降34.72%,主要原因是本年在职行政人员减少及机关运行相关支出未支付,导致其他交通费等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电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水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等方面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2781246.94元,其中,流动资产261849.28元,固定资产2301014.6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18383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6442.4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73123.8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907.9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907.98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9907.98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707.98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4年决算公开报告、决算公开报表(决算报表部分、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决算公开报表(绩效自评表)以万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故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2200434201111



 [附件: 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附件: 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表(绩效自评)]  

[附件: 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