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梁河县财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临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德宏州户籍;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乱纪行为和不良嗜好;
(三)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熟悉计算机操作,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五)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财会、经济管理类专业优先;
(六)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七)有以下情形者不具备应聘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患有未治愈的传染型疾病或影响正常行为、语言能力疾病的;
4.因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要求的。
二、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人数1人,性别不限。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人员需提供本人个人信息登记表(附电子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学历证书复印件。
(招聘公告及个人信息登记表请登录梁河县财政局门户网站查看和下载,登录方法:打开浏览器→百度搜索“梁河县人民政府”→进入梁河县人民政府网站→下拉到政府网站下方→点击“梁河县财政局”进入梁河县财政局信息公开专栏→点击“信息公开”找到“梁河县财政局招聘编制外临时工作人员公告”进入下载。)
(二)面试。通过报名审核的应聘人员,由梁河县财政局安排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发布通知。
(三)应聘人员将报名需要材料于2018年7月27日前发送至邮箱626708151@qq.com,纸质版送到梁河县财政局三楼办公室(地址:梁河县遮岛镇龙兴路5号县人大旁)。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27日17时,以报送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四、聘用期间待遇
(一)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期间待遇与正式聘用期间待遇相同,被聘用人员逾期5个工作日未到单位报到的,视为放弃处理。
(二)聘用人员按每月350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助(含国家规定单位和个人缴纳“五险”部分),按规定办理相关保险,由单位代扣,最终发放数额以扣除相关保险后剩余数为准。
五、聘用人员管理
(一)聘用人员日常考勤、休假等管理按照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及在职职工标准进行管理,年度考核由办公室负责。
(二)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需要离职的,需提前5天书面告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在接到通知后,由分管领导出具意见,办理离职;聘用人员在正式聘用期间需要离职的,需提前15天书面告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在接到通知后,由分管领导出具意见,办理离职。
(三)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需要辞退聘用人员的,需提前5天书面告知聘用人员,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离职;用人单位在正式聘用期间需要辞退聘用人员的,需提前15天书面告知聘用人员,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离职。
六、联系方式
地址:梁河县遮岛镇龙兴路5号梁河县财政局。
电话:0692—6161183。
[附件: 个人信息登记表]
梁河县财政局
2018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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