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财政局

梁河县关于收集金融领域扫黑除恶问题线索的公告

浏览量:10707    作者:梁河县金融办 日期:2019/4/4

梁河县关于收集金融领域扫黑除恶问题线索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州、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全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切实维护我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现将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对象和举报方式通告如下:

一、举报对象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非法集资行为开展非法贷款业务。

(二)非法高利放贷、“地下钱庄”、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如以非法高利放贷为目的的一些贷款公司,以暴力债为目的建立的所谓咨询调查公司、担保公司等。并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等非法手段催收贷款。

(三)互联网金融、小额贷款、融资担保、农村金融等领域的黑恶势力。如以无抵押快速放贷为诱饵,以民间借贷为幌子,诱骗或强迫签订借款合同,以虚假转账、签空白合同、收取摆正金等方式牟取利益的“套路贷”黑恶势力。利用黑恶势力开展或协助开展非法抵押贷款业务。

(四)非法从事“校园贷”,面向在校学生非法发放贷款。

(五)非法进行高利放贷,发放无指定用途贷款,或以提供服务、销售商品为名,实际收取高额利息(费用)变相放贷。

(六)制造谣言、制造恐慌,煽动群众到银行挤兑,以及寻衅滋事、非法聚众冲击金融机构。

(七)有组织进行保险诈骗或与黑恶势力勾结骗取保护费。

(八)非法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组织实施金融诈骗。

(九)黑恶势力团伙洗黑钱或黑势力犯罪资金支付流通的线索。

(十)制售贩卖假人民币黑恶势力团伙的线索。

(十一)除上述涉黑涉恶犯罪之外的,涉及金融办、人行梁河支行监管职能的其他黑恶势力。

二、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

0692-3019064(接受举报时间为工作日08:30-17:30)。

(二)电子邮箱:lhxjrb3019064@163.com

(三)信函举报:

收件名称:梁河县金融办

邮寄地址:梁河县遮岛镇龙兴5号。

邮政编码:679200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检举揭发金融领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的将给予一定的奖励(违法犯罪线索需真实有效);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文章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