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东镇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芒东镇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芒东镇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镇党委主要工作职责:a、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领导和监督同级人大、政府落实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教育和管理全镇各族干部群众,抓好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b、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新闻宣传工作。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C、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任务。
(2)、镇政府主要工作职责:a、执行本级党委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的决定和命令。b、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派出所、司法所、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c、制定和组织实施村镇规划、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服务,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和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产业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d、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3年以来,芒东镇人民政府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镇党委提出的“科教创新立镇、产业多元强镇、脱贫攻坚兴镇、商旅开放活镇、生态宜居美镇”的总体思路以及“山区提升茶畜林果增效益、半山半坝区巩固甘蔗创新产业添路子、坝区稳粮优烟树品牌”的产业发展思路,着力打好产业培育、民生改善、脱贫摘帽三大战役,切实抓好基础设施建设、产业结构调整、社会事业发展、美食文化提升四大举措,紧抓“瑞丽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机遇,进一步解放思想,真抓实干,攻坚克难,保持定力,统筹推进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各方面工作,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向好的发展态
势。通过四年的努力,我们在推动芒东发展,共建和谐芒东的道路上,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一)经济增长稳中有进。2016年累计完成生产总值31179万元,较2012年19605万元增加11574万元,年均增长14.7%。坝区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6270元,较2012年3613元增加2796元,年均增长18.4%;山区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5820元,较2012年3124元增加2696元,年均增长17.2%;全镇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6104元,较2012年增加4474元,年均增长18.9%。
(二)脱贫攻坚成效明显。精准推进“七个一批”,全力抓好脱贫攻坚。一是精准识别扶贫对象。芒东镇共有贫困行政村3个(小寨子村、笋子洼村、洒坞村),共有贫困人口2176户11539人。2013年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1348户5052人。2014年全镇实现脱贫187户681人,2015年全镇实现脱贫133户525人,2016年实现脱贫147户678人,截至目前,全镇在册建档立卡贫困户719户3187人。二是对口帮扶全力推进。阿昌族整族帮扶及长江三峡集团对口帮扶景颇族项目建设,2016、2017两年预投入帮扶资金1085万元,从素质能力提升、易地扶贫搬迁、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大力帮扶,将全面改善全镇阿昌族、景颇族同胞生产生活环境和民族文化素质提升;抓住云南师范大学挂钩帮扶洒坞村和德宏职业学院挂钩帮扶笋子洼村的良好机遇,积极争取和落实项目,充分调动干群积极性,进一步坚定脱贫摘帽信心,云南师范大学实施产供销一条龙服务的马铃薯种植250亩和肉牛养殖项目,德宏职业学院帮助争取立项笋子洼整村搬迁集中安置点2个(聚福村和职安村)。三是易地扶贫搬迁有序进行。芒东镇共有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7个,分别为罗岗村团园子安置点,清平村红兴村、园新村、园隆村安置点,小寨子村幸福村安置点,笋子洼村职安村、聚福村安置点,拟安置776户,4004人,其中:建档立卡户169户,730人。截至12月31日,年内需验收的四个点(园新村、园隆村、幸福村、团园子),已完工181户(建档立卡户46户),正在施工206户(建档立卡户21户)。
(三)产业发展稳中有进。经过努力打基础、调结构、育产业,全镇粮、糖、茶、畜等传统产业得以巩固提升,以烟草为主的新兴特色产业不断壮大。四年来,各项农业指标均有较大增长,2016年农林牧渔总产值26433万元,较2012年17074万元增长54.8%;粮食总产量17780吨,较2012年17372吨增2.3%;甘蔗总面积14745亩,甘蔗总产量达57355吨;茶叶种植5998亩,油茶12557亩,白花油茶面积4730亩,其中可采收面积1400亩;2016年芒东烟站共收购烟叶31650担1582.5吨,占收购计划的102%,上等烟叶比例60.56%,中等烟叶比例34.85%,收购均价26.91元,收购资金(即产值)4258.55万元,实现烟叶税936.88万元,;猪、牛、羊期末存栏分别为27410、7342、1951,较2012年期末存栏分别提高23.4%、14.6%、45.4%;2016年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数为31个,成员共有657名,带动全镇建档立卡贫困户27户123人不同程度增产增收。
在巩固提升传统优势产业的同时,努力探索发展其他产业,目前,罗岗村在建蔬菜基地一个(含冷冻库,初期531亩,涉及138户,建档立卡户21户97人);笋子洼村红心猕猴桃试验种植12亩;湾中村高山葡萄试验种植27亩,2016年新落实种植面积500亩;罗岗村砂糖桔试验种植12亩,2016年新落实种植400亩;杞木寨、平坝克利劳试验种植40亩;计划引进工业辣椒种植项目,产业结构的多元发展,将大大拓宽全镇群众增收致富渠道。
(四)基础设施更加夯实。一是通村公路实现全硬化。四年来,共投入资金13579万元,完善交通设施建设,境内通畅公路23条。全镇13个村委会已全部实现通村公路硬化,通村公路硬化率100%。二是人畜饮水安全大幅提升。四年来,累计投入人畜饮水建设资金436.05万元,实际解决9138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三是农村面貌焕然一新。四年来,累计投入资金1962.24万元,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呈现山坝崭新面貌。
(五)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大力发展社会事业,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一是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四年来,全镇适龄儿童入学率为100%,初等教育完成率为99.63%,小学、初中学业水平测试平均分逐年上升,教学质量不断提高。二是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为民服务窗口服务水平,强化对镇级为民服务站和村级为民服务点的业务指导力度,目前,镇为民服务中心和13个村级服务站均已安装为民服务网络平台,为民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四年来,镇村两级为民服务窗口共办理为民事项47600件,办结47500件,办结率99.8%。通过努力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坚持以民为本,始终把社会保障工作作为社会建设的根本任务来抓。一是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四年来,共计发放社会保障金1796.34万元,用于低保、五保户供养、走访慰问、临时救助等;二是提升社会救助水平。2016年“8·05”洪涝灾害期间,镇政府共计发放洪涝灾害救助款10万元用于后勤急需,救助困难户295户1363人。社会各界捐赠棉被227床、大米524袋、食用油220桶、水791件、雨衣雨鞋100件、雨伞100把,彩条布100卷等,帮助受灾群众顺利渡过难关。三是社会保险体系逐步完善。四年的时间,全镇参加城乡养老保险的人数由2012年的8809人增至2016年的14914人,参保率由38.47%提升至82.9%。
(六)民族团结根基坚实。坚持“在云南,不谋民族工作就不足以谋全局”的思想,加快推进民族团结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一是加快民族地区发展。紧抓云南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对梁河阿昌族进行整乡推进整族帮扶和三峡集团公司对口帮扶景颇族的大好机遇,通过实施少数民族特色旅游村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3121”工程示范村建设等项目,加快民族地区发展。二是建设各民族精神家园。四年来,分别对镇内的17个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修缮,累计开展活动136次,发放宣传材料20000余册。三是切实加强民族宗教工作。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宗教等社会问题,扎实开展好民族团结月活动,丰富各民族文化生活。
(七)依法治国,和谐社会取得新成效。禁毒防艾工作始终是全镇工作的重中之重,深入开展宣传教育,积极探索工作新模式,不断巩固禁毒成果。四年来,芒东派出所破获毒品刑事案件26件,打击零星贩毒62件,抓获犯罪嫌疑人83人,捣毁吸贩毒窝点88个,抓获吸毒人员947人,收戒850人,其中强制隔离戒毒583人,社区戒毒267人,缴获各类毒品18311.15克,投送关爱中心79人,服用美沙酮维持治疗72人,通过对涉毒违法犯罪的严厉打击,现有吸毒人员已下降至610人。“三安”工作成效显著,通过全镇人民的努力,我镇被评为“全省交通安全镇”,镇党委高度重视“三安”工作,并出台了芒东镇[2016]44号文件,芒东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
(八)行政效能精准提升。认真贯彻落实《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德宏州《治理庸懒散慢六条规定》、《行政不作为五项纪律》要求,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扎实转变工作作风。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芒东镇政府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1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
1.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办公室;
2.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站,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
3.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财政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芒东镇政府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6人。其中:行政编制3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4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3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离退休人员3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6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东镇政府2017年度收入合计3023.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25.67万元,占总收入的70.3%;其他收入898.02万元,占总收入的29.7%;与上年对比增大,主要原因为往来款增加,工作经费项目增加,工资调增。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东镇政府2017年度支出合计2434.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1.98万元,占总支出的54.72%;项目支出513.03万元,占总支出的21.07%;其他支出589.37万元,占总支出的24.21%;与上年对比增大,主要原因为往来款增加,脱贫攻坚工作支出增加,项目增加,工资调增。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芒东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31.9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主要原因为工资调增。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5.3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4.6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芒东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13.0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主要原因为脱贫攻坚项目增加。主要项目为扶贫资金,根据资金内容已支出项目扶持。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东镇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62.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2.38%。与上年对比减少,主要原因为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45.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64%。主要用于人大政协会议的支出和行政在职人员的工资;
2.文化支出72.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2%。主要用于文化人员的工资及文化站部分工作开支;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1%。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工资及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等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7%。主要用于计生办各项工作开支;
5.农林水支出826.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88%。主要用于政府各项工作的开支及政府日常办公用品开支等运行开支;
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主要用于安全生产工作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61.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东镇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87万元,支出决算为3.8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2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根据相关支出进行预算,有预算才有支出。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0.18万元,下降4.44%。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减少0.06万元,下降3.5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12万元,下降5.1%。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我单位遵守厉行节约,逐年减少“三公”经费的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3万元,占57.62%;公务接待费支出1.64万元,占42.38%。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2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农林水下村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6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64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7批次,接待人次385人。主要用于各项重大会议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东镇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5.2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主要原因分析工作经费使用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工作使用的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芒东镇政府部门资产总额1999.2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37.85万元,固定资产361.35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27.9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20万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1718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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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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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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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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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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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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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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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999.2 |
1637.85 |
361.35 |
129.8 |
44.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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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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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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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39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39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四)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四、年末结转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证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款)行政运行(项):指政府部门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政府部门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附件: 芒东镇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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