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财政局

2017年侨务办公室部门决算

浏览量:5025    作者: 日期:2018/9/30


梁河县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2017年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2017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梁河县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县侨联的职责

1.密切联系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了解和反映侨情民意,加强团结、广泛沟通、化解矛盾;加强侨界群众工作,扶贫助困、开展慰问,传送党和政府对归侨、侨眷的关怀;加强归侨、侨眷的法制建设教育和公民道德教育,为改革、开放、稳定、发展服务。

2.促进海外侨胞与我县进行经济合作和科技交流,为全县经济建设服务。

3.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其《实施办法》,依法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和海外侨胞在我县的正当权益;反映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意见和要求。

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人大和政协中的归侨、侨眷代表、委员的人事安排,为他们履行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职能提供服务。

5.宣传党和政府侨务工作方针政策,宣传归侨、侨眷的先进事迹,为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在我县兴办科教文卫和其他公益事业服务。

6.研究提出梁河县侨联的工作方针、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全县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指导我县侨联工作。

7.研究侨联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特点,根据我县实际加强侨联基层组织建设和侨联干部队伍建设。

8.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县侨办的职责

1.负责制定侨务工作规划和政策,督促检查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

2.调查研究国内外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向州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和中共梁河县委、县人民政府提供侨务信息,组织开展侨务政策、理论和侨务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向涉侨部门通报侨务工作情况。

3.协助梁河县人民政府领导办理侨务事项,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指导乡镇侨务工作。

4.指导归侨侨眷工作,依法组织协调归侨侨眷和华侨华人在县内合法权益的维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处置涉侨突发事件,参与涉侨捐赠监督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代表人士的人事安排工作。

5.负责指导、开展对华侨华人及其社团的联谊和服务工作,开展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侨界的联谊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侨务对台工作,承办需请县级以上领导会见华侨华人(含新移民,不含政府官员,下同)、港澳同胞的重要社团、重要人物和知名人士的审核报批工作。

6.指导、推动涉侨经济、科技合作与交流,协调涉侨经济投诉工作。

7.指导、推动涉侨宣传、侨务文化交流和华文教育工作。

8.承办梁河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我办是群团单位,现有编制5人,在职实有人数6人,其中:公务员5人,机关工人1人,财政全供养6人。

三、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一)建言献策、民主监督,履行参政议政职能

  参政议政是侨联的重要职责,是反映侨情侨意,参与民主监督的重要渠道。侨联侨办积极配合县人大、政协做好侨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推荐工作。据统计,我县归侨侨眷曾有8人当选为县人大代表,12人为县政协委员。我县侨界的州、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认真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围绕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归侨侨眷关心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认真撰写议案、提案,积极建言献策,为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依据。

(二)心系群众,关注民生,认真开展春节送温暖活动

认真开展侨界慰问工作,对我县归侨侨眷进行了走访慰问,为贫困归侨侨眷送去慰问金,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归侨、侨眷的手中,进一步激发了归侨、侨眷为发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贡献力量。

(三)宣传侨法,营造依法护侨良好氛围

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云南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云南省华侨回国定居办理工作实施办法》,力求更好地维护归侨侨眷、海外侨胞的合法权益。每年6月、12月,侨务部门按“侨法宣传月”活动的要求,积极宣传“一法、两办法”,通过网络媒体、设宣传台等形式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大力营造全社会知“侨法”、懂“侨法”、贯彻“侨法”的良好氛围。

(四)落实好对归侨侨眷的优惠政策

一是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和《云南省华侨回国定居办理工作实施办法》的相关精神,依法确认归侨侨眷和无国籍华侨身份,做好三侨生升学考试加分政策宣传等工作,认真办理好归侨侨眷的认定;二是认真为本县侨资侨属企业做好服务,为其提供侨务法律援助、协调纠纷等工作;三是做好无国籍华侨回国定居的相关工作。

(五)利用省、州侨办侨联牵线搭桥引进的项目服务梁河建设,为繁荣我县经济社会,认真接待海内外华人华侨、港澳台慈善机构代表,一年来,共接待海外华侨华人106人,并积极做好各种侨务项目申报工作。

(六)加强侨务信访工作,做好归侨侨眷稳定工作

侨务部门非常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待来访者,做到热情接待、耐心细致地了解其所反映的情况,今年是《云南省无国籍华侨回国定居实施办法》试行的第一年,较多的华侨华人想回国定居,针对这一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者有42人余次,我们对每件来信来访做到深入调查,认真研究,及时解决,对本部门不能解决的事情及时向公安系统和上级部门汇报,并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和上级部门加以解决。

(七)对外联谊联络工作

做好联络联谊接待工作,加深乡情亲情。借海外侨胞、港澳同胞回乡探亲、访友、考察商务之机,邀其座谈,畅谈我县发展态势,推进县内招商项目,为我县教育、卫生、企业等行业提供了很好的机遇,为海外侨胞搭建了一个合作平台。一是积极与德宏州驻缅甸办事处对接;二是组织梁河籍侨胞或考察团到梁河县考察交流“省亲”,请他们多为梁河的发展出点子、找路子,同时向所属商会和个人的朋友圈、经济圈宣传推介故乡梁河,积极为梁河经济社会发展牵线搭桥,齐心协力推进梁河全面发展;三是借助东盟华商会平台大力推介,积极招商引资引智,广泛宣传我县的自然优势、投资优惠政策、待开发项目等,为今后我县引进外资、引进人才、引进技术打下良好的基础。

(八)积极开展华文教师证书培训工作

2017年8月2日—17日,梁河县侨办以“请进来”培训的方式,在梁河县教学科学研究中心举办了2017年缅北地区侨校华文教师资格证书培训班,共有来自缅甸东枝、当阳等地区19所侨校的50名华文教师参加了培训。授课教师与受训学员结合自身教学实践进行了积极沟通,基本实现了相互借鉴、取长补短、互通有无的培训目标,通过学习交流,为今后继续开展好华文教师培训工作,推进我县华文教育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为促进中缅友谊和传承中华文化作出积极贡献。

(九)挂钩联系点工作

我办的挂钩点是遮岛镇团结社区,按照县委的安排部署,我单位在人力紧缺的情况下抽调一名同志长期蹲点到社区工作,部门挂钩人员积极努力开展工作,为挂钩社区办了许多好事实事,认真参与社区开展“挂包帮”“转走访”脱贫攻坚、禁毒防艾、新农村建设、综治维稳、计划生育工作、医疗保险等工作,受到了群众的好评,今年,为挂钩点争取到5000元产业扶持款,赞助20000元工作经费,春节和七一下发了8000余元慰问经费,投入暖侨敬老工作经费20000元,一年来,共为社区解决各种经费共计53000多元。

第二部分  梁河县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2017年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门  梁河县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2017年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梁河县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决算总收入81.43万元,2017年决算总收入58.59万元,比去年减少22.84万元,减少的原因是2017年退休费不在决算内。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决算总支出58.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59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行政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8.5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4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行政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万元。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4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38%。与上年对比减少22.84万元(减少原因是2017年退休工资不在决算内)。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9.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88%。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78万元,支出决算为0.3万元,完成预算的2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8万元,完成预算的26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办虽一直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也在严格控制支出,但近两年来回国寻根的侨胞较多,而财政预算的接待费只有0.3万元,为此,我办的接待费远远超出了预算数。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0.35万元,增加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35万元,增加4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虽然我办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也在严格控制支出,但近两年来回国寻根的侨胞较多,而财政预算的接待费只有0.3万元,为此,我办的接待费远远超出了预算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78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9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7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78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11批次),接待人次11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105人)。主要用于华侨华人及华侨后裔(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59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港澳台华侨事务(相关使用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梁河县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资产总额27.2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66万元,固定资产1.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2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2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无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情况说明里没有介绍,但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在此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各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