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财政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8年,财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县政协民主监督下,在州局的关心指导下,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培植税源、挖掘潜力,确保财税收入稳定增长,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现将2018年上半年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财政收支完成及预测情况
(一)财政收支完成情况。
1—6月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16058万元,为年初预算30010万元的53.5%,同比增长46.7%;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079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4640万元55.2%,同比增长57.9%。
1—6月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72259万元,为年初预算179715万元的40.2%,同比增长20.4%。其中:八项支出49670万元,为年初预算118286万元的42%,同比增长15.4%。
(二)财政收支预测完成情况。
预计全年地方财政总收入31494万元,为年初预算30010万元的104.9%,同比增长16.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336万元,为年初预算14640万元的104.8%,同比增长10%。
预计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0000万元,为年初预算179715万元的89%,同比增长12.57%。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认真落实惠民政策,着力改善民生,加大社会保障投入,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1.认真做好惠农资金兑付工作。
2018年上半年拨付农业保护补贴资金1403.8万元.补贴面积200030亩,受益农户34932户,受益农人口152931人。
2.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的拨付及管理工作。
2018年计划整合涉农资金35871万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实际巳到位整合资金2235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5742万元,省级资金4478万元,州级资金144万元,县级安排资金1993万元。
梁河县人民政府根据2018年脱贫出列计划和各个乡镇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并对资金进行了安排,县财政局根据政府资金分配计划下达到各乡镇和部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177万元。
3.加强基建项目资金监督管理。
2018年上半年收到上级拨入各种基本建设项目资金合计9014.83万元。其中:中央投资项目资金6096.77万元,省级补助资金2830.06万元,州级补助资金88万元。其中:
(1)地质灾害防治及其他国土资源专项补助1512万元;
(2)农村公路建设5683.06万元(含车购税);
(3)文化、教育工程投资970万元;
(4)社会服务工程投资466万元;
(5)城乡社施建设250万元;
(6)其他经建投资133.77万元。
为确保中央专项及时发挥资金效益,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县财政局及时转发下达指标文件,要求项目单位按规定用途使用,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4.认真完成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任务。
梁河县2017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共计收到上级批复资金为1238.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824万元,省级财政资金370.8万元,州级财政资金44万元。2017年度梁河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由县整合办统一整合使用到梁河县贫困乡镇的村寨农贸市场建设、文化活动室建设、村内道路建设、村集体经济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上。具体安排实施项目为:
(1)曩宋乡马茂自然村农贸市场建设,安排建设资金20万元;
(2)曩宋乡村组文化活动室建设(13件),安排建设资金206万元;
(3)曩宋乡村内道路建设(3件),安排建设资金160万元;
(4)九保乡横路自然村龙盘山扶贫搬迁点挡墙建设,安排建设资金120万元;
(5)勐养镇扶持芒蚌村集体经济建设,安排建设资金200万元;
(6)勐养镇帮歪村村内道路建设,安排建设资金60万元;
(7)勐养镇卡子村龙西村搬迁点村内道路、亮化项目,安排建设资金50万元;
(8)平山乡帮朗自然村村内道路建设,安排建设资金40万元;
(9)平山乡村内道路建设(5件),安排建设资金160万元;
(10)平山乡村组文化活动室建设(20件),安排建设资金200万元;
(11)大厂乡扶持集体经济(大生基初制茶所)建设,安排建设资金22.8万元。
5.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就业再就业促进政策,切实做好创业贷款财政贴息工作。
2018年上半年月创业担保贷款财政应贴息资金为18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承担金额为128万元,省级财政承担金额为43万元,州级财政承担金额为7万元,县级财政承担金额为7万元。
6.做好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的征缴工作。
2017年度弄另水电站共欠缴库区基金590.81万元。2018年1—6弄另水电站累计上网销售电量12054.36万千瓦时,应缴库区基金96.43万元,目前尚未收缴。县财政局将在下半年加强库区基金的征收力度,严格按照征收政策规定,做到应收尽收、及时征收,力争完成省厅下达的年度征收任务。
7.认真做好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工作。
财政局按照省、州财政部门的要求积极做好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的管理和收入的分配划缴工作。2018年上半年,共收取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1726.80万元,县财政局严格按照中央、省、州文件规定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中计提各项资金,按分配比例及时足额分配划缴各级国库。
8.做好教育类资金管理及拨付工作。
梁河县2018年1—6月上级财政教育投入10527.99万元,有效保障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基础教育发展。具体为:
(1)2018年1—6月累计投入教育建设类资金1082.87万元,支持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布局调整,尽快使各学校教学和生活设施满足基本需,改善中小学校办学条件。
(2)2018年1—6月投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补助资金1160.11万元,补助学生数16098人,预计全年投入中央和省补助公用经费1448.86万元。在此基础上县级投入公用经费403.91万元,保障小学公用经费标准每生每年超过600元、初中公用经费标准每生每年超过800元,明显提高了农村中小学运转保障水平。
(3)2018年1—6月累计投入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1259.91万元,全县有11626名中小学生享受到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政策。
(4)2018年预计投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1224.64万元,全县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15454名中小学生得到营养改善计划补助。
(5)自2000年起全县教师工资纳入财政工资统发系统进行统一发放,每月15日由代理银行进行发放,确保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县级财政每年安排资金1000多万元,支持全面落实义务教育绩效工资制度,按学年一次性发放到中小学教师手中。从2017年起分别按小学500元、550元、600元/月;初中500元、550元/月兑现乡村教师生活补助。
同时,每年县财政安排资金850万元,用于全面落实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差别化政策,全县涉及1354名乡村教师。
(6)根据《梁河县人民政府关于一步加强和细化推进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工作任务的通知》(梁政发[2018]7号)文件要求,县级财政下达县教育局2015年至2017年教育均衡验收“三个增长”补款1341.02万元,确保梁河县2018年通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验收。
同时,县级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用于激励乡镇关心教育指导教育和广大优秀教职工乐于奉献教育。
(7)县财政局积极落实德宏州建档立卡贫困户教育扶贫政策,投入资金57.98万元,其中: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经济困难免学杂费资金42.48万元,人数531名;建档立卡贫困户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奖励资金15.5万元,人数31人。
9.协调促进文化传媒、体育项目等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梁河县2018年1—6月上级财政投入文化体育与传媒2246万元。
梁河县科学技术事业得到国家以及省州财政的大力支持,2018年1—6月财政投入科学技术资金92万元,全年预计投入资金265万元。
10.确保政法保障经费落实到位。
县财政认真抓好政法经费保障改革的贯彻落实,确保思想到位、资金落实到位、监督管理到位,2018年1—6月上级财政投入政法部门资金1289.2万元,全年预计投入政法经费保障资金6542万元,确保政法部门经费投入保持了稳步增长。
11. 做好医疗卫生资金的拨付和管理工作。
2018年1—6月财政拨付卫生事业资金6008万元,预计全年投入13524万元。进一步推动了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有效解决了所有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实现“病有所医”的目标。县财政局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快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二是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三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投入;四是履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财政投入责任;五是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六是积极落实《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等文件精神,增加财政投入有效地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12.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1)社保资金投入情况。
社保资金是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福祉的养命钱、保命钱,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安全网和稳定器,关系到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更关系到保障和改善民生。2018年1—6月县财政拨付社会保障资金10341万元,预计全年投入28607万元,保证满足人民群众对社保资金的基本费需求,促进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
(2)民政救助资金投入情况。
梁河县2018年1—6月上级财政下达民政资金6290.1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财政对优抚对象补助14.65万元,符合救助人数351人,其中一至六级残疾军人8人,其他优抚对象343人;二是孤儿基本生活补助资金70万元,用于发放全县51名孤儿基本生活补助费;三是自然灾害生活救助180万元;四是城乡困难困群众生活救助资金5300万元,全县共有符合享受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政策5110人,其中城市低保3304人,农村低保15560人,农村特困807人,建档立卡贫困对象31429人;五是城乡医疗救助资金436万,符合城乡医疗救助政策救助人员5110人;六是抚恤补助资金289.5万元。
13.加大村级公益事业投入力度,多项措施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1)2018年上级下达给梁河县一事一议普惠制资金指标263万元,项目批复后,县财政局立即组织各乡(镇)对群众积极性高、群众迫切需要一事一议建设项目的村寨进行科学合理规划,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工作指南实施项目。2018年1—6月共批复各乡镇惠制项目9个,批复投资总额204万元。其中:村民以劳折资16万元;村民投工投劳2267个;整合其他资金25万元;财政奖补资金263万元。
(2)争取到九保乡九保村2018年云南省边境“四位一体”试点项目资金500万元,该项目正在正在实施中。
(3)向上争取九保乡九保村“美丽乡村+文化”项目1个,申报资金1000万元;大厂乡大厂村乡村振兴项目1个,申报资金1000万元。
(二)做好部门脱贫攻坚工作。
根据工作安排,梁河县财政局挂钩大厂乡大厂村,大厂村辖5个自然村,16个村民小组,有农户842户3616人,有党的基层组织8个,其中村党总支1个,村民小组党支部5个,专业合作社党支部2个,党员112名。2017年全村经济总收入4833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6047元,有耕地2119亩(其中:水田293亩,旱地1826亩),人均耕地0.58亩,主要种植茶叶、包谷等作物。期初全村有建档立卡贫困户507户1936人,2014年脱贫214户821人,2015年脱贫185户725人,2016年脱贫86户313人。2017年开展贫困人口动态管理识别不精准剔除133户493人,因住房、就学、疾病、灾害等导致脱贫返贫的6户27人;符合贫困识别条件,但从未纳入的新识别纳入户2户7人;2017年大厂村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的总体目标,举全村之力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通过持续有效的帮扶,2017年实现全村脱贫25户91人,2018年在册建档立卡贫困户户38户138人,贫困发生率3.8%。大厂村共有驻村工作队员2名,都是财政局派驻工作队员。
2018年1—6月,县财政局帮助大厂村上大厂一组争取文化活动室建设项目一个44万元,并为挂钩点因灾、因病和因学致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争取临时救助资金1.2万元,解决贫困户实际困难。
(三)扎实做好金融服务工作。
1.建立完善金融风险防范机制。
根据省、州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县打非办切实履行监管职责,通过开展“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及5月份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加大力度宣传防范非法集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同时组成排查组,通过采取走访、实地检查、电话查询等方式对梁河县辖区内所有小额贷款公司、投资类企业及楼宇铺面、广告资讯信息等开展专项排查工作。通过开展一系列工作,使群众和企业对非法集资的违法性和危害性认识进一步提高,强化了风险意识及依法合理维权的法治观念,从源头和根本上预防和减少了非法集资风险事件发生。
2.完成小额贷款公司年度分类评级考核工作。
县金融办于2018年4月19日对恒辉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进行了分类评级目标考核,评级分数68分,评级等次B级;并于5月18日对银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进行了分类评级目标考核(该公司原本申请不参加今年的考核,后期又申请参加考核),评级分数66分,评级等次B级。
截至2018年6月底,全县共续存小额贷款公司2家,注册资本共计7000万元,其中:梁河县恒辉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7月,注册资本5000万元。梁河县银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9月,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全县小额贷款行业从业人员9人。2018年度全县小额贷款公司累计发放贷款0万元,累计收回贷款279万元,贷款余额4497万元。
3.组织完成了芒梁高速公路及腾陇高速公路的财政承受能力报告评审工作。
根据财政部公布的《政府和社会资本方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财金〔2014〕113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管理暂行办法》(财金〔2016〕92号)、《政府和社会资本方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财金〔2015〕21号)的相关规定,县财政局于2017年6月6日牵头组织专家对梁河县芒市至梁河高速公路PPP项目及腾冲至陇川高速公路PPP项目的财政支出能力以及行业和领域平衡性进行了论证,依据专家意见按时出具了审核意见文件,并及时完善了《梁河县财政局拟申请进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项目分年度财政支出责任统计表》的相关数据更新。
4.积极参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
一是正在积极研究制定梁河县投融资体制改革相关方案,预计下半年实施;二是规范政府投融资管理,按照中央、省、州清理政府违规举债的工作要求,正在协助平台公司进行整改,现阶段主要围绕政策允许的易地搬迁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推进投融资工作;三是正在积极推进梁河县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入驻工作,更好地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的问题,助推县域产业发展;四是力争直接融资取得新突破,上半年已完成梁河县参与州宏康公司的发债准备工作,预计2018年10月份发债成功。
(四)加强会计管理工作,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截至2018年6月底,梁河县2018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考试共有13人通过。
2018年1—6月,农村财会人员参政支农政策共计培训158人,财政基层干部业务共计培训126人。
(五)认真做好财政票据的年度检验及日常管理工作。
2018年票据年检时间从3月15日开始至5月20日结束,全县共有114个单位(含下属)参加了票据年检,参检率达90%,共检验手工票据2195本,检验电子票据2.93万套,其中检验作废票据 245套。
通过票据年检,能够全面掌握梁河县财政票据的使用情况和非税收入的收缴情况等,规范了各用票单位依法使用财政票据的行为,建立健全了票据使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六)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促进财政科学发展。
1.做好预算执行信息编制工作。
做到了数据准确、报送及时,较为透彻地分析了预算执行情况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措施,为领导决策提供了依据。认真办理县预算内、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资金拨款、记账、对账,及时进行了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确保了会计核算工作真实、准确、可靠。
2.进一步做好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工作。
截至2018年6月底,梁河县财政专户数为7个,具体情况为:3个财政专户是根据(云财库[2016]102号)规定核定保留的财政专户即2个社保基金专户(农行、信用社)、1个结核病控制项目专户;清理合并1个非税收入专户(非税收入专户和土地出让金专户清理合并);待定3个财政专户为分别是中央专项转移支付特设专户(义务教育)、财政扶贫资金专户、粮食风险基金专户,其中粮食风险基金专户要求在农业发展银行开户,由于梁河县没有农业发展银行,因此该专户开设在盈江县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盈江支行。梁河县财政局自2013年以来没有新开立的财政专户。
3.切实推进一体化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工作。
梁河县金财工程应用支撑平台及一体化财政管理信息系统于2012年9月上线,2013年6月份县财政局牵头实施了财政专户管理信息系统项目,2015年6月8日起在80个县级预算单位正式启动实施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2017年全县86个单位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含9个乡镇)。
2018年4月23日县财政局再次实施了第三批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工作。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通过“电子凭证+电子签章”身份识别、自动留痕等控制机制,再造、整合了一个完整的管理链条,建立起动态校验、电子验章、全程动态跟踪的业务管理方式,实现了资金支付“环环相扣、互相牵制、有始有终”,强化预算执行管理监控;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与代理银行核心业务系统的无缝对接及自助柜面系统的应用,进一步缩小了时间和空间的距离,有效避免预算单位来回奔波现象,足不出户即可完成授权支付转账业务。
4.政府采购范围继续扩大,政府采购规模稳步增长。
2018年1—6月,梁河县实施政府采购审批项目760余批次,实际采购金额7587万元,比采购预算资金7653万元,节约资金66万元,资金节约率为0.87%。政府采购总额中:通过竞争性谈判2112万元,占采购资金的28 %;公开招标490多万元,占总采购额的6%。
(七)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
遵循“一岗双责”的原则,坚持一手抓业务工作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列入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努力将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行业作风建设、股室、中心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财政督导检查工作等本职业务工作进行有机结合,与全局32名干部职工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不吸毒保证书》。
2.加强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始终把加强学习,增强党员党性意识放在首位,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并结合云南省第十五届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突出抓好党员干部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增强公仆意识,树立起勤政廉洁,反腐倡廉的良好形象。
3.深入推进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
结合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县财政局继续完善和健全各项制度,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强化教育监督管理,从源头上预防、杜绝不廉洁行为的发生,严格财务手续,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
4.加强监督,促进工作出成效。
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规定;坚持定期召开局班子会议;全局重大活动、重大事件、干部任免等均做到集体决策,认真执行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加强对一把手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作风纪律督查,不定期对各股室人员的出勤情况、业务办理情况及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检查,及时纠正了各种不良行为。
5.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
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由局领导亲自审批,按照股室职责进行分工,由局领导带领相关股室负责人上门给予答复,确保了办理质量。2018年收到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共17件,截至7月5日,已经答复16件,已答复的建议和提案满意率100%。
对网络信访件,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回复,务必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2018年1—6月共接到网络信访件1件,目前已经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答复办理完毕。通过一系列工作,排除了维稳隐患,没有造成群众上访。
三、财政收支执行情况分析
(一)全县综合治税机制进一步深化,财税收入实现较大幅度增长。
全县重大项目推进,综合治税机制进一步深化,收入征管进一步强化,执法部门加大执法力度,财税收入实现较大幅度增长。国税方面,新扩围的四大行业税收已成为国税收入的重要支撑,上半年入库数同比增长102.5%;企业所得税同比也有较大幅度增长,增幅达51.3%。地税方面,强化征管,全力挖潜收入空间,一般公共预算税收收入中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增幅较大,增幅分别为57.6%、169.7%、208%、2883.7%、633.3%、53.3%,其中入库梁河糖厂拍卖在途税款,致使地税收入同比冲高。财政非税收入方面,公安等部门加大执法力度,非税收入在途款入库,一般公共预算非税收入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增幅较大,分别为31.6%、552.8%。
(二)收支矛盾十分突出,预算平衡难。
预计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来源136933万元,最大幅度压缩支出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60000万元。近期,省政府印发了《云南省财政税收 增收留用及以奖代补暂行办法》(云政发[2018]25号),激发州市、县、乡镇三级政府主动培植财源、狠抓收入的活力和动力,破解财政收入增长瓶颈,做大做优级财政收入。由于梁河县资源有限,税源结构单一,收入增长难度大。财政收入“增收不增量”,省级关于财政税收留用及以奖代补相关办法的政策比较好,但因梁河县体量小,对于梁河县来说是“杯水车薪”。
(三)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难。
预计当年县级可支配财力70404万元,梁河县2018年工资发放预计支出70000万元,可用财力仅只能够保工资。但是教育均衡发展、扶贫、社会保障,以及地方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等都需要安排支出,预计支出缺口39000万元。县级可用财力已无法支撑日益增长的人员性工资、民生、地方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刚性支出需求。
(四)“八项支出”目标考核进一步加大县级支出压力。
根据全州“八项支出”增长18%的目标来测算,2018年“八项支出”需达到123582万元,预计当年支出缺口47582万元,县级财政运行风险将进一步加剧。另外,由于须完成“八项支出”目标,在预算执行中就必须大幅压缩农林水(包括扶贫)支出、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非八项支出,将会出现各方面工作十分被动的局面。
四、2018年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鉴于地方财政十分困难的现状,如要确保全县工资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基本民生支出,以及“八项”、“三农”支出考核,当前首要的任务就是全县各级各部门统一思想,凝心聚力,积极向上争取县级财力性补助和各类项目资金,缓解当前县级财政运行的困难。
(二)深化全县各级、各部门联动,健全综合治税长效机制,做到应收尽收。着重推进乡镇财政体制改革,充分发挥乡镇在组织收入中的积极性,促进乡镇政府和乡镇财政“当好家、理好财”。
(三)深入开展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将盘活存量资金用于 “保工资发放、保机构运转、保基本民生”重点支出。
(四)稳步推进预算编制和执行经济分类改革。
(五)探索改革县级财政预算资金管理方式。
(六)做好新增债券和存量债务置换债券工作,缓解地方政府偿债压力。
(七)做好财政收支真实性、地方政府债务检查自查工作。
(八)以乡镇财政体制改革为契机,开展乡镇财政管理人员业务培训,提升全县乡镇财政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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