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2200421801000
中国共产党梁河县委员会政策研究室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县委政研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县委政研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与中共梁河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挂包帮”“转走访”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合署办公。
中共梁河县委政策研究室是为县委决策服务、从事综合性研究的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⑴根据县委指示,起草县委主要领导和县委其他领导的重要讲话稿、文稿;参加起草或组织协同县级有关部门共同起草、修改县委重要文件、文稿。⑵根据县委的意图和工作部署,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组织本室或协同县级有关部门、就县委关注的经济、政治、文化、党建等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供县委决策参考。⑶调查了解各部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及时向县委反映新情况、新经验,并提出相关建议。⑷完成上级及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从事县委、县政府农业农村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综合研究部门,主要职责是:⑴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各乡镇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业务工作;筹办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农业农村工作综合、专题会议和涉农重要活动。⑵牵头起草县委、县政府农业农村工作和新农村建设的文件、领导讲话等重要文稿;负责组织涉农部门进行农业农村工作的政策调研,会同县级有关部门对农业农村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决策进行研究;负责起草全县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及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草案。⑶ 牵头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负责全县新农村建设村(特色村、省州县共建村、州县共建村)的规划、计划、资金安排、项目落实、组织实施工作和督促检查工作。⑷ 履行县委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办公室职能。配合组织部门开展新农村建设工作队选派和评比工作;负责全县下派新农村建设工作队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工作队及指导员培训、各种信息交流、宣传工作。⑸对全县农业农村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掌握和反映农业农村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工作动态与信息,总结、宣传和推广先进典型。⑹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改革办主要职责为:负责处理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工作,组织开展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统筹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的改革工作方案和措施;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研究处理有关方面提出的重要改革事项和相关请示,向领导小组提出建议;收集汇总有关改革问题的信息资料;联系有关研究机构和专家学者就改革重要问题进行研究和咨询;负责领导小组的值班联络、会议组织、简报编印、资料管理等工作;负责完成县委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挂包帮”“转走访”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的具体行动,是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举全省之力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一系列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是向贫困发起全面总攻、夺取脱贫全面胜利、实现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有力保障. 负总责,统筹、协调、监督、推动总体工作,协调服务好各项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以“服务大局”为主线,认真履行政研室参谋助手作用。我室(办)紧紧围绕顶层设计,按照“服务决策,重在实用”的工作原则,立足梁河经济发展大局,聚焦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展开调查研究,认真起草各类文稿,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充分发挥了以文辅政、以智辅政的职能作用。一是根据州政研室要求,撰写完成了《云南改革开放40年·德宏梁河卷》、《梁河县农村改革40年工作成效》等文稿,全面总结了40年来梁河县农村改革取得成效以及存在问题,为下一步深入推进农村改革打下了坚实基础。二是为确保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顺利开展,立足梁河实际,撰写完成了《关于办好改革开放40周年系列活动的思考与建议》,为县委提供了决策服务。三是为确保全县农业农村工作更好开展,积极参与《梁河县惠农政策汇编》的编撰工作,并结合农村发展存在问题,撰写完成《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存在问题和对策》等多篇文稿。四是针对因征地补偿政策前后不一致,导致重大项目难以推进的问题,政研室牵头组织国土、交通、人社等部门深入调研,起草了《梁河县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方案讨论稿》。五是在抓好民生问题解决同时,结合工作开展情况,善于捕捉新的“调研点”和“宣传点”,深度挖掘亮点特色,对一些典型经验加以总结和推广,切实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做到以点带面,推动全局。截至目前,结合各类热点、难点问题,撰写上报各类工作信息、简报37篇,上报各类亮点材料11篇,其中:州级媒体采纳6篇。
2.以“统筹协调”为抓手,全力抓好全县“三农”工作。根据中央、省、州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突破口,突出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设施,实现农业增长方式和农民生活方式的根本转变,积极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面协调发展,有效推动了全县“三农”工作发展的步伐。一是工作推进有序。积极发挥县委农办职责,及时组织召开“三农”工作研究部署会、“三农”考评数据分析会等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各项涉农工作存在问题和安排部署各阶段工作任务,截至目前,共组织召开研究部署会2次、分析会议2次,有效推进了各项考评指标的落实。二是加大日常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督促、检查各责任部门各项涉农任务推进情况,对重视度不高,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有效压实责任,强力推动了各项考评指标的落实。三是请示汇报到位。在日常工作中,县委农办积极发挥统揽全局作用,针对我县“三农”考评薄弱环节积极向州委农办、省委农办汇报对接各项工作,确保各个环节紧跟上级工作步伐。截至目前,共向州委农办汇报对接“三农”工作10余次,向省委农办汇报对接各项工作1次。四是认真抓好“三农”考核工作。县委农办认真发挥统揽全局作用,通过认真统筹协调,及时沟通对接,“三农”发展综合考评指标上报数据与州级对口部门口径一致、真实准确并顺利通过省、州考评。2017年梁河县“三农”综合发展考评成绩排名持续上升,位居全省二类地区47个县(市)的第27名。
3.以“夯实基础”为目的,认真抓好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在项目建设上县委新农办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要求抓好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乡村振兴战略总目标,以改善群众出行难、生活难,打造美丽宜居乡村为突破口,重点开展自然村基础设施建设,主要以村内道路硬化、文化活动室建设、公厕建设等项目为主,认真发挥县委新农办监督指导作用,有效督促了各项目建设乡(镇)建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建设内容。一是认真组织实施好2017年美丽宜居乡村项目建设。通过“四亲自”、“三落实”积极发挥部门职能职责,严格执行督查通报制度,定期、不定期督查项目建设情况,及时督促各项目建设乡(镇)抓好项目建设,对工程建设进度缓慢、建设质量达不到要求的乡(镇),适时进行通报,并责令其限时整改。通过精心组织实施,2017年4个美丽宜居乡村建设项目于2018年1月份全部建设完成,投入项目建设资金671万元,项目建设进度位居全州第一,美丽宜居乡村项目建设考核排名位居全州第一,各项工作得到州委农办的高度肯定。二是认真组织好2018年美丽宜居乡村项目建设工作。立足梁河实际,紧扣脱贫攻坚工作思路,通过聚焦贫困乡、贫困村,按照“产业示范村、生态文明村、民族特色村、平安和谐村、旅游观光村”五种美丽乡村建设类型,认真组织开展好2018年美丽宜居乡村项目申报与实施工作,2018年梁河县美丽宜居乡村项目建设点共5个,上级批复资金600万元(州级200万元,县级400万元),截至目前,小厂乡石岩脚项目点与河西乡三锅疆项目点已顺利开工建设,其余三个项目点正在进行招投标工作,预计明年年初完成项目建设。
4.以“民生福祉”为导向,深入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落地见效。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和顶层设计,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党政机构改革为主线,以落实民生福祉为目标,在抓好上级安排的改革任务的同时,积极做好梁河改革的自选动作,突出重点,精准发力,稳步推进各项改革举措,不断释放改革红利。一是统筹协调,认真抓好2017年度州对县全面深化改革考核工作。通过精心组织实施,梁河县顺利通过2017年州对县全面深化改革考核,考核成绩在全州排名第2位。二是压实责任,切实将改革压力传输到“神经末梢”。于年初及时调整充实了2018年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明确了各专项小组成员及联络员,进一步细化了领导小组职责分工以及联络员职能职责,切实将改革压力传输到“神经末梢”,有力保障了我县深化改革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和深入推进。三是细化目标,科学制定2018年改革工作方案。通过积极向各部门多次征求2018年改革任务,及时研究制定了2018年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工作台账、任务分解方案、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了2018年涉及全县10个专项小组35个部门69项改革举措112项可检验的改革成果形式,确保每项改革举措都明确了责任主体、起止时间、成果形式,有效促进了改革工作落实。四是凝聚共识,及时组织召开了全面深化改革各类工作会议。为确保各项改革任务顺利推进,及时组织召开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联络员会议、业务培训会等会议,按照既定目标要求,稳步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各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落实。五是强化督察问效,积极抓实改革督察。按照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指导、重点督察”的工作原则,采取综合督察和专项督察的方式,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改革督察,及时详细掌握了各专项小组以及各涉改单位各项改革任务推进情况、取得成效以及存在问题,切实做到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察认识、察责任、察作风,为顺利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各项工作深入开展打下了良好基础。截至目前,共开展专项督察5次,综合督察8次,形成专项督察报告11份。六是抓实宣传,切实营造良好改革氛围。我室(办)实时跟踪,深入挖掘,积极做好深改工作调研、总结和信息报送工作,对改革工作的亮点及时形成专报及各类宣传材料在各级信息平台上进行宣传报道,切实营造良好改革氛围。截至目前,共在改革专栏以及梁河改革微信公众号上宣传报道改革工作70余次,报送改革简报14期,改革专报11期,亮点材料11期,州委改革办推广宣传6篇。
5.以“精准帮扶”为措施,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取得实效。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贫困户脱贫标准,按照“六个精准”的要求和县委“13778”脱贫攻坚工作思路,认真开展脱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工作。一是抓好干部帮扶工作。政研室8名干部职工与挂钩村9户41名贫困人口建立结对帮扶机制,并建立完善了结对帮扶档案。在日常工作开展中,政研室挂钩干部均能够用心用情、想方设法抓好各项帮扶工作。截至目前,领导干部带头深入挂钩村开展工作11次,共指导挂钩村开展各项工作50余次,入户走访开展贫困户精准识别调查13次,各项工作都能按省、州、县要求抓好落实。二是明确政研室一名同志为全脱产村驻帮扶工作队员,严格做到吃住在村,认真履行驻村帮扶工作队员职责,为脱贫攻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打下了基础。三是积极落实各项惠民扶持政策,动态帮扶成效明显。帮助9户贫困户积极协调落实“产业扶贫”惠农政策;积极开展慰问活动,结合春节、“七·一”建党节等重大节庆日,共慰问困难群众、村组干部及困难老党员16户,送去慰问金3200元;帮助2户贫困户协调困难补助1500元。四是结合实际,想方设法帮助挂钩村增加劳务输出机会。一是积极组织开展就业培训,年内共组织挂钩村村民组织各类培训2次。二是牢牢把握2018年沪滇劳务协作契机,多方宣传就业信息,帮助挂钩村转移劳动力3人(2人省外,1人县内),切实增加了挂钩户脱贫致富路子。五是为挂钩户办好事7件,切实改善了挂钩户生活质量。通过多措并举,有效落实好各项帮扶举措,全面参与了龙塘村基层党建、禁毒防艾、综治维稳和人居环境提升等各项中心工作,教育引导广大村民提升思想素质,切实加大精神文明建设,积极践行村规民约,共建文明和谐新农村。
6.以“全面从严治党”为纲领,扎实推进基层党建巩固年重点任务落地见效。一是严格按照“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思路,着力推进基层党建标准化建设。围绕基层党建巩固年重点任务,及时研究制定了《政研室2018年党建工作计划》,定期组织召开党建工作安排部署会议,把抓基层党建与抓中心工作有机结合在一起,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明确分管领导和党务人员,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落实。按照《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以及“五好”党支部建设标准,紧密结合“互联网+党建”模式,积极开展机关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活动。截至目前,共召开党建工作会议6次,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活动1期,开展党务公开工作7次,开展党内慰问2次,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9次。二是着力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研究制定了《政研室2018年“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方案》,细化了各阶段的学习内容,明确规定支部每月集中学习任务。切实做到党支部书记率先垂范,带头认真学习党的各项规章制度,全体干部职工以学促知,积极学习身边先进模范的优良品德。有效推动了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截至目前,共开展集中学习22次,讲党课4次,干部职工学习笔记共计270余篇,撰写心得体会25篇,参加德宏州党规知识“微测试”以及各类普法考试共计80余人次。三是从严从实规范党政治生活,全面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及时组织召开了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活动,通过认真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及党员互评,及时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落实,切实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有效增强了政研室干部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四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将党员集中学习、讲党课、专题讨论、进社区志愿服务、业务学习等活动内容纳入支部“三会一课”计划安排,于年初研究制定了《县委政研室2018年“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以及“三会一课”学习教育细化安排表》,明确每月1日为“党员固定活动日”和“党费日”,细化了每月学习内容、活动主题和志愿服务形式,有效确保学习教育落到实处。截至目前,共召开支委会13次,党员大会10次,专题研讨会6次,讲党课4次,志愿服务活动10次,开展党员“政治生日”5人,前往畹町南洋机工回国抗日纪念馆开展爱国教育1次、前往中共梁河特委纪念馆开展红色教育1次。
7.以党风廉政建设为抓手,认真推进各项工作落实。一是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制定了政研室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及时成立了政研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政研室主任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配合抓,全体职工促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截至目前,共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部署工作会议7次,共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13次,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廉政知识测试以及各类普法考试共计100余人次,领导班子带头上廉政党课2次,开展“谁分管谁谈话”共23人次,上报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有关报告2份,签定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8份,完成法宣在线学习8人次,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截至目前,无任何违规违纪和被上级查处、通报的情况发生,有效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工作氛围。二是认抓好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2018年县政府向我室(办)交办了县十八届一次人代会代表建议5件、政协委员提案3件。接到办理任务后,我室(办)高度重视,通过实地走访、多方协调、上门面服,想方设法帮助基层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截至目前,所有建议和提案均已办复完毕,实现办复率100%,满意率100%,代表建议解决率80%,委员提案解决率67%。三是认真组织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建设工作。研究制定了《县委政策研究室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工作实施方案》,及时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健全完善了相关规章制度,切实做到有方案、有制度、有人抓、有落实。截至目前,共组织召开专题研究会议4次,开展民族政策学习活动7次、民族团结政策知识测试2次,结合脱贫攻坚、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开展民族政策宣传4次。四是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切实提高工作效率,较好的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政研室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政研室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政研室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563.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0.93万元,占总收入的99.47%;其他收入3万元,占总收入的0.53%。与上年对比减少18.61,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年初预算收入为基本收入,无项目预算,所以导致日常公用经费增加;二是在职人员政策性调资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政研室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673.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67万元,占总支出的16.57%;项目支出562.11万元,占总支出的83.43%。与上年对比减少11.3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在职人员政策性调资增加;二是新农村建设工作队专项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政研室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1.6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8.2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23.7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1.28%;对个人和家庭部门0.5万元,占基本支出0.45%。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政策性调资资增加、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增加;城乡社区支出增加、住房公积金增加、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政研室机构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62.1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9.8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新农村建设专项经费减少;政协委员提案、县人大代表建议议案项目建设经费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支付新农村美丽宜居项目建设工程款560万元
2.支付河西乡工作经费2.1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政研室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1.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与上年对比减少5.69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政策性调资资增加,但新农村建设工作队专项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0.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44%。主要用于201-06财政事务支出0.11万元;201-31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87.48万元;201-36其他共产党事务2.72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3%。主要用于208-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2%。主要用于212-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4.农林水支出5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37%。主要用于213-07反映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560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3%。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政研室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8万元,支出决算为0.28万元,完成预算的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8万元,完成预算的3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公务接待。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64万元,下降85.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64万元,下降85.4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公务接待。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28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2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州级、县级验收新农村建设项目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政研室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7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2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 会议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增加、办公设备购置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政研室部门资产总额41.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1.94万元,固定资产9.7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6.1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3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项,账面原值0.13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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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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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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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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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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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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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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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41.7 |
31.94 |
9.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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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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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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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8年中共梁河县委政策研究室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决算:指根据年度预算执行结果而编制的年度会计报告。它是预算执行的总结。
二、财政拨款收入:是核算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分为“基本支出拨款”和“项目支出拨款”两个明细科目,分别核算行政单位取得用于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财政拨款资金
三、住房保障(类)支出: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县委政策研究室2018年部门决算20191016083939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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