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平山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平山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基本职能和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卫生、交通、水利、环境保护、招商引资、林业、扶贫、就业、文化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社会保障、安全、司法行政、计划生育、农业技术等行政工作。
3.保护公共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4.组织制定产业发展规划,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当地特色产业,推动和引导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提高农村生产组织化程度。加强信息服务,促进农业新技术的推广。
5.指导社区、村委会工作。抓好党组织建设,社区、村两委班子成员的选举,农村党员的发展和管理,党员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等;依法指导和帮助组织好乡村基层组织和社区自治;抓好农村思想建设,加强农村思想政治工作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倡导乡村社会文明新风;抓好民主集中制建设,敞开群众表达意愿的渠道。
6.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调节和处理好各种利益矛盾和纠纷。认真做好接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听取群众意见,解决困难,处理矛盾,办好群众的事。
7.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主要工作
1.抓好新农村建设整体规划和经济发展规划,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改善软硬件环境,为市场主体提供便利条件和优质服务,优化发展环境;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和就业,提高农村城镇化水平;扶持和发展特色经济、优势产业,如烤烟、甘蔗、白花油茶等特色产业,推动农业产业化,促进农民增收;培育多种形式的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提高农业集约化的程度和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2.按规定权限管理或协助上级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公安、民政、劳动保障、安全生产、文化、卫生、人口与计划生育、耕地保护、环境保护等行政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搞好农村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建立重大疫情、灾情等公共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机制,提高应对公共危机能力。指导居民村民自治活动,推动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和村民自治。
3.按规定权限负责或协助上级部门抓好农田水利、乡村道路、广播电视、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农村教育、文化、科技、卫生等社会公共事业建设,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健康素质;建立健全农业服务体系,为农民群众和市场主题提供政策、科技、信息服务。
4.做好农村精准扶贫、五保户供养、农村贫困人口救助工作。积极创造条件,配合上级政府建立并落实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农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社会救助、医疗救助、失地农民保障等制度。退耕还林、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扶贫资金等各类惠民资金全部通过一卡通兑付到群众户头;五保、残疾、孤儿等弱势群体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加强政策法制宣传教育,回应农民诉讼,保护农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做好信访工作,加强各类矛盾纠纷调处,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纳入2018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0个,分别是平山乡党政办公室、平山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平山乡文化广播服务中心、平山乡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平山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平山乡财政所、平山乡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平山乡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山乡经济发展办公室、平山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其中行政单位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6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66人;2017年实有在职人员62人,(含3名工勤人员),2018年实有在职职工62名;2017年共有退休人员24人,2018年共有退休人员23人,与上年相比减少1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件:平山乡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平山乡人民政府决算总收入282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22.96万元,占总收入的92.8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02.93万元,占总收入的7.18%。
2018年平山乡人民政府决算总收入2825.9万元,与预算相比增加1988.25万元,为年初预算的337.36%。总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了37.94%,主要原因分析为县财政调减指标-104.35万元,2017年扶贫资金从其他收入下达,之后又收回(收回时,做账有误,部分收回资金未调减收入,而是增加支出),并从零余额下达,造成2017年收入过高。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2937.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9.58万元,占总支出的48.32%;项目支出1518.29万元,占总支出的51.6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总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29.97%,主要原因为2016、2017年扶贫资金大量集中在2017年支付并,从零余额下达,造成2017年支出过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平山乡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19.5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3.9%,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扶贫资金从零余额下达。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00.7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6.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40.3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0.1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4%;资本性支出6.0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42%;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82.2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9.8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平山乡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13.2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8.85%,主要原因是2019年扶贫资金从零余额下达,精准扶贫、光伏电站等中心工作任务重,工作量大,开支增加;农村基础设施投入增加;村级投入增加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平山乡乡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50.6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2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人大事务支出14.11万元,主要包括行政运行0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人大会议4.95万元,代表工作9.16万元;
政协事务支出10.55万元,主要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万元,委员视察0.55万元;
政府办及相关事务支出493.61万元,主要包括行政运行489.73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88万元;
财政事务支出21.08万元,主要包括行政运行21.08万元;
纪检监察事务支出5.45万元,主要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59万元,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4.86万元;
组织事务支出6万元,主要包括其他组织事务支出6万元;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26.75万元,主要包括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26.75万元;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0.64万元,主要包括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0.64万元;
文化支出39.63万元,主要包括群众文化支出39.63万元;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0万元,主要包括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0万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0.82万元,主要包括行政运行支出20.82万元;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87.02万元,主要包括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87.02万元;
抚恤支出1.8万元,主要包括死亡抚恤支出1.8万元;
计划生育事务支出3.12万元,主要包括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3.12万元;
农业支出292.18万元,主要包括事业运行258.23万元,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24.68万元,农村公益事业0.8万元,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8.47万元;
扶贫支出1199.89万元,主要包括农村基础设施建设136.6万元,生产发展132.34万元,其他扶贫支出930.95万元;
农业综合开发支出28.2万元,主要包括土地治理28.2万元;
农村综合改革支出131.92万元,主要包括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87.5万元,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44.42万元;
其他农林水支出7.37万元,主要包括其他农林水支出7.37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50.52万元,主要包括住房公积金50.52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50.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7.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42.91%;项目支出1513.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7.09%;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8年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5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25万元,减幅达83.33%;政府性基金支出5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收支平衡。
(3).2018年其他资金收支情况
2018年其他收入202.93万元,其他资金支出282.2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平山乡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9.11万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平山乡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9.1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预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09万元;公务接待费决算支出0.02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0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0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日常工作和脱贫攻坚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2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指导、督查、调研、考核乡政府具体工作开展、落实等情况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平山乡人民政府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6.4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67%,主要原因是村内道路、烟水烟路维修维护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展乡政府日常工作支付办公费、水电费、劳务费、会议费、培训费、邮电费、维修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平山乡人民政府资产总额844.8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69.47万元,固定资产275.3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8.0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0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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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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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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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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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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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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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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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844.83 |
569.47 |
275.36 |
47.85 |
29.4 |
0 |
198.11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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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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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4.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平山乡人民政府2018年未进行绩效目标管理及绩效目标评价。2019年申报项目时已经规划绩效目标,2019年将严格按照绩效目标管理资金,并在结束时进行绩效评价。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附件: 平山乡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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