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财政局

梁河县自然资源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浏览量:9158    作者: 日期:202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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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自然资源公安局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梁河县自然资源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梁河县自然资源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梁河县自然资源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自然资源公安局主要职责

自然资源公安机关是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和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兼有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专门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其主要职责:

1.负责查处全县范围内的森林和野生动物案件。

2.加强对下设派出所领导、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

3.组织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不断增强人民群众保护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的自觉性。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部门为正科级单位,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政工监督室、刑事技术室、法治中队、治安中队、刑侦中队、遮岛林区派出所、勐养林区派出所、平山林区派出所9个部门。

2020年部门共有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 22人;工勤1人。年末在职在编实有人数22人,其中:其中:行政编制 18人;工勤4人。在编实有车辆4辆。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退休6人(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工资发放)。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及县林业局、县公安局的指示,研究部署全县森林公安工作,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2.贯彻执行森林生态管理保护法律、法规,组织侦破辖区内发生的破坏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生态环境资源刑事、治安、林业行政案件,对上述案件行使调查、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以及进行治安、林业行政处罚等职权。

3.抓好全县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提高民警政治业务素质。

4.抓好林区治安防范,实施林区治安管理有效措施,保障林区治安稳定。负责全县森林公安的警员、警籍、警衔,武器装备和车辆、被装的计划申报和管理。

5.受理相关部门移交的重特大案件。

6.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作职责。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截止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实有人员22人,其中:行政编制 18人;工勤4人。离退休人员 6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6人;退休人员工资已纳入社保发放。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99.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99.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与上年相比有所减少,减少主要原因:政策性调调减社会保障缴费比例。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99.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99.88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99.88万元(本级财力499.8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相比有所减少,减少主要原因:政策性调调减社会保障缴费比例。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499.8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499.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7.9万元;项目支出41.98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6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干部职工社会保障缴费和津补贴、奖金;

农林水支出357.8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

住房保障支出25.3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457.9万元,项目支出41.98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392.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1.4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干部职工工资、津补贴、奖金;项目支出21.46万元,用于辅警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及工资。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3.33万元,其中:退休费53.33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53.66万元:其中:一般公用经费33.14万元(办公费2.75万元、印刷费0.06万元、手续费0.06万元、劳务费0.6万元、水费0.15万元、电费0.8万元、邮电费2万元、差旅费1万元、维修维护费0.6万元、会议费0.8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工会经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9.32万元)。

2020年项目支出预算安排 41.98万元,2020年项目支出预算安排 41.98万元,其中: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万元(平安林区经费),工资福利支出21.46万元,用于辅警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及工资,办公费0.52万元党组织工作经费。2020年项目支出预算与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比较增加21.98万元。 增加原因:2020年把基本支出中辅警工资及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和党组织工作经费调到项目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本单位无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6万元,较上年减少0.9万元,下降25.7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无。

(二)公务接待费

我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万元,共接待15次167人,较上年减少0.5万元,下降33.33%。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我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6万元,较上年减少0.4万元,下降20%。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较上年减少0.4万元,下降2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4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平安林区创建项目:通过实施该项目基本形成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通过创建活动,达到“平安林区”创建标准,实现“资源增长、生态良好、农民增收、林区和谐”实现生态立县的目标。

2.辅警保险:为辅警购买医疗保险、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大病保险。

3.党组织工作经费:加强基层党组织单位队伍建设、基础台账规范化建设,提升党建工作,党组织覆盖提升行动,抓好组织生活、活动阵地建设提升党建工作。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臵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臵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臵支出(含车辆购臵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53.66万元,其中:办公费28.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14万元,项目支出:0.52万元) 、印刷费0.06万元、手续费0.06万元、水费0.15万元、电费0.8万元、邮电费2万元、差旅费1万元、维修维护费1万元、会议费0.8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劳务费0.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工会经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19.3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20万元(平安林区经费);与上年相比有所减少,减少主要原因:政策性调调减社会保障缴费比例。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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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梁河县自然资源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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