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2200445101000
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交通安 全法律法规。宣传交通安全常识,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2)依法对辖区道路实施交通安全管理,指挥疏导交通,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开展各项交通治理整顿,纠正和处理各种交通违法。规范和管理交通活动参与者的行为。
(3)预防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对辖区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进行现场勘察、调查取证、责任认定、调解处理。侦破道路交通事故逃逸案,缉拿逃逸嫌疑人。
(4)负责定期检验机动车驾驶员能否适合参与交通活动的能力和身体状况。负责机动车检验和小型汽车、摩托车登记挂牌。负责摩托车驾驶证考试及汽车类驾驶证科目一考试工作。
(5)参与城市建设的道路交通影响论证、道路交通安全规划制定,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检查督导等工作。
(6)调查、研究、分析交通运行参数与动态,提供各种交通管理对策依据,并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对道路、车辆交通参与者及交通环境进行管理和监控、保障交通安全畅通,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的生产生活提供良好的交通环境;
(7)在辖区道路施划、设置各类交通标线和交通标志。
(8)应急处理各类突发事件,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免受侵害和损失。
(9)执行交通警卫和非常情况下的交通管制。
(10)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以及公安部规定的应当履行的其它职责。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交警大队紧紧围绕“预防事故、服务群众”这一中心目标,全警动员,多措并举,确保了全县的交通秩序安全、稳定、可控。
(一)取得的成效。
1.预防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能力显著提升。
2019年(2018年11月21日至2019年11月20日),全县共受理道路交通事故986起,造成26人死亡,734人受伤,财产损失7.195万元,在每年全县机动车和驾驶人以9%的速度增长下,自2016年2月以来,全县未发生过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预防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2.圆满完成重大节假日的交通安保任务。
为服务好全县经济的发展和社会民生工作,交警大队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放弃休息和家人团聚,全力投入全县重大节假日活动安保,通过谋划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圆满完成了今年以来的40天春运、九保古镇文化美食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庆交通安保、各级两会、国际目瑙纵歌节、阿露窝罗节、泼水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葫芦丝文化旅游节、农民丰收节等重大节日活动的交通安保任务,为全县各项重大活动顺利举行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3.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做好“服务最后一公里”。
2019年以来(2018年11月21日至2019年11月20日),交警大队共开展下乡考试便民活动80次,与去年同期56次相比,增加24次,上升42.85%,为全县7509名边远山区群众办理了摩托车驾驶证考试,与去年同期6290名相比增加1219名,上升19.37%,3763辆摩托车通过了安全技术检验,与同期3424辆相比,增加339辆,上升9.9%;受理和帮助调解交通事故案件109件,调解成功106件,调解成功率为97.25%,与去年同期调解的成功率95.71%相比,上升1.54%。帮助群众使用手机APP(交管12123)处理简易交通事故720起,与去年67起相比增加653起,上升974%,同时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贯彻落实《云南省公安机关三十五项便民利民措施》、《云南省公安机关服务群众提升效能22条措施》、公安部交管局“放管服”20项、10项、6项等改革措施的要求,服务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4.执法水平和普法能力显著提升。
交警大队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原则,规范执法行为,规范执法程序,强化执法培训,不断提高民警业务素质和法律素质,在2019年上半年云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组织的案件考核中,交警大队成绩在全省173个交警大队中名列第32名,取得了优异成绩,同时结合“谁用法谁普法”原则广泛进行普法宣传,今年交警大队共组织集中普法23次,与去年同期18次相比,增加5次,上升27.77%,出动宣传人次约1900人,与去年1700人相比,增加200人,上升11.76%,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摆放宣传展板1000余块,新媒体推送和发布信息(微信)150余、条,与同期120条相比,增加30条,上升25%。
(二)七项工作推动整体发展。
1.严抓队伍管理,确保队伍纯洁和战斗力。
交警大队以党支部为抓手,严格贯彻落实“一岗双责”制度,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规范执法行为,切实强化队伍管理,确保了队伍零违纪;一是抓党建,提供坚强保障。严格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面提升基层党建工作,强化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二是抓队伍,坚持从严治警。通过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实现制度管人,并对规定动作实行量化考核;三是抓教育,提升队伍素质。强化理论学习,通过“三观”教育(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确保队伍政治上的成熟和坚定,同时以“战训合一、轮训轮值”为模式,不断提升队伍综合素质。
2.进一步强化政府领导,完善事故防控工作体系。
2019年6月,根据州人民政府下发的《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德政办函〔2019〕39号)文件精神,全县道路交通事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在政府主导的基础上完善相关成员单位,并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全县事故防控工作形成以政府主导,职能部门参与,县、乡、村三级的防控体系。
3.大力推进生命防护工程建设。
为强化我县县乡道路基础建设设施,全力推进“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切实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在县交通局的牵头负责下,2019年全县实施生命防护工程建设48项,涉及48条306.904公里农村公路,对9乡35个行政村259.216公里安全隐患路段进行省级改造,计划投入资金2196万元(中央车购税1085万,省721万),现部分路段已投入施工建设,县乡道路基础建设更加完善。
4.调整勤务制度,强化辖区道路交通秩序。
为切实加强对辖区内两条主干道的巡逻管控,加大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全力确保重点时段交通安全畅通,交警大队以事故分析为依据,结合季节性特点,在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对重点车辆、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格查处,同时结合路面隐患排查和路面管控,积极调整警力,采取定点与流动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路面车辆的安全检查,同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5.加大城区综合治理力度,优化城区交通秩序环境。
近年,梁河城区全面实施路管网改造升级,为确保城区交通秩序安全、有序、畅通,公安交管部门一是积极购置临时交通信号灯(5盏)在维修路口摆放;二是城区执勤警力以定人、定岗、定时、定责的方式对重点时段、路段进行重点管理;三是采取错时措施,延长城区管控时间(每天上下班提前和延迟半小时下班制度);四是积极组织开展夜间整治统一行动,严厉打击酒后驾驶、无证驾驶、夜间飙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五是组织多职能部门联合执法,对团结路、文化路、振兴路等重点路段,特别是城区两个农贸市场(宏兴市场、农贸市场)周边的车辆乱停乱放,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进行综合整治;六是县政府在县城路管网改造过程中,投资400万元,淘汰更新了5个路口的红绿灯及电子警察等交通设备。
6.加强农村地区事故防控工作。
为做好农村交通事故防控工作,保障农村广大农民群众出行安全,大队积极推动群防群治工作举措的落实,一是以县人民政府名义与各乡镇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把农村交通安全纳入到各乡镇安全生产考核内容,继续强化县、乡、村三级农村道路工作机制;二是持续推进公安派出所全面参与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通过组织职能部门与乡镇派出所开展上路联合查缉,重点加大对农村地区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货车违法载人、驾乘摩托车不佩戴头盔、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三是深化辖区 “两站两员”工作,推出“警保合作”多方式、多渠道开展交通违法劝导活动。
7.以扫黑除恶工作为统领,积极开展各类专项整治。
交警大队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安排部署,以“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原则下,积极开展交通领域的扫黑除恶工作,同时结合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际,交警大队积极联合交通、运管等职能部门认真组织开展了“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整治”、“农村地区交通违法专项整治”、“两客一危”专项整治、“农村面包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酒驾、毒驾统一夜查行动”、“开展集中查出超员违法”“西南片区统一专项整治”等各类专项行动。通过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集中处理了一批交通违法行为,在全县范围形成了严管、严处的高严态势,有效遏制了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2019年以来交警大队共组织开展夜查统一行动32场次,与去年同期17场次相比增加15场次,上升88.23%,查处酒后驾驶67件(饮酒39件,醉酒28件)与去年同期24件相比,增加43件,上升179%,全县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23221件,其中:无证驾驶442件,超速行驶1546件,违法停车4647件,其他交通违法16586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云南省国家保密局关于不应公开公安机关有关预决算信息的函》(云保局函〔2018〕34号),警力和警用装备属于国家秘密事项,依法不予公开。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911.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88.78万元,占总收入的97.4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3.19万元,占总收入的2.54%。
收入构成图:
与上年总收入1058.87万元相比,减少146.9万元,降低13.8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1026.21万元相比,减少137.43万元,降低15.46%;其他收入与上年32.66万元相比减少9.47万元,降低28.99%,降低的主要原因是黄标车淘汰项目于2019年5月底支付完结。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995.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3.27万元,占总支出的91.73%;项目支出82.38万元,占总支出的8.2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支出构成图:
与上年1072.07万元对比,减少76.42万元,降低了7.13%。其中:基本支出与上年863.81万元对比,增加了49.46万元,增长了5.73%;项目支出与上年208.26万元对比,减少125.88万元,降低了60.44%。总体呈降低减少趋势,主要原因是黄标车淘汰项目于2019年5月底支付完结。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13.27万元。
基本支出与上年公开数的机构正常运转日常支出182.81万元相比,增加730.46万元,增长近4倍,原因是以前年度公开该时此处说明数据取自财决CS03表第69栏“机关运行经费”,口径不一致导致。实际2018年基本支出总数应为863.81万元,今年与上年相比实际增加49.46万元,增长了5.73%。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8.4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1.5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2.38万元。
项目支出与上年支出数208.26相比,减少125.88万元,降低60.44%,主要原因是黄标车淘汰项目于2019年5月底支付完成。但同去年单一项目相比,2019年的项目支出主要为:中央及省级政法转移支付经费20.83万元、本级财政补助经费60.7万元及其他专项0.8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5.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94%。与上年1026.21万元相比,减少70.97万元,降低6.92%,主要原因是今年将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经费及本级财政补助经费等调整为专项支出,且因财政资金紧张,经费相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7%,用于购置交通宣传投影仪。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81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03%。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开支,包括民警及辅警工资、辅警社会保险,占该分类支出的76.65%,其余部分为开展工作需要支出的业务(办案)、装备支出、车管成本费用等日常运行支出。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0.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9%。主要用于支付在职民警的单位部分养老保险。
9.卫生健康(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69.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2%。主要用于支付黄标车淘汰项目的淘汰费。和上年不同的是,今年的淘汰费州级资金69.72万元列入基本支出,省级资金0.22万元同去年保持一致列入项目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1.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主要用于支付在职民警的单位部分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96万元,支出决算为27.9万元,完成预算的6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和公务接待费支出预决算均和上年相同,均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7.9万元,完成预算的604%;该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用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装备费更换执法执勤车。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5.56万元,增长24.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5.56万元,增长24.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去一致。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用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装备费更换执法执勤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9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4.02万元,购置执法执勤车辆用于替换更新已办理报废处置的执法执勤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89万元,主要用于辖区交通秩序管理、违法查处、交通事故勘查、交通安保任务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7.36万元,与上年182.81万元对比,增加64.55万元,增长35.31%,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辅警工资从2018年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调整到“商品和服务支出-劳务费”进行核算,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有所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工作需要支出的业务(办案)、装备支出、车管成本费用等日常运行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资产总额1650.1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5.55万元,固定资产1572.8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75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531.43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18.7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62.07万元,固定资产增加1179.0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1.75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增加,梁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管理综合服务区按工程决算核定价值入账,账面原值1398.56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5.03万元;报废通用及专用资产110项,账面原值30.14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本部门2019年未单独开展项目绩效评价。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良好,详见2019年展部门绩效自评。(附表11—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支出总额数据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
2.三公经费中涉及车辆详细数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云南省国家保密局关于不应公开公安机关有关预决算信息的函》(云保局函〔2018〕34号),警力和警用装备属于国家秘密事项,依法不予公开。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一、决算:指根据年度预算执行结果而编制的年度会计报告。它是预算执行的总结。
二、财政拨款收入:是核算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分为“基本支出拨款”和“项目支出拨款”两个明细科目,分别核算行政单位取得用于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财政拨款资金
三、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2200445101111
[附件: [交警大队2019年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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