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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水利局部门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梁河县水利局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梁河县水利局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梁河县水利局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和水行政复议;研究制定全县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及年度计划;组织起草有关专业规章,并负责监督实施。
(二)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负责全县中长期取水许可证办理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组织有关全县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论证工作;发布全县水资源公报。
(三)拟定全县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管理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
(四)按照国家和省、州资源环境与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江道、河道、水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五)组织、指导全县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处理部门间和乡(镇)间的水事纠纷。
(六)拟定全县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控;指导水利行业的供水、水电、水域开发利用及多种经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全县水利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
(七)编制、审核全县中小型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组织水利科学研究的技术推广;组织拟定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
(八)组织、指导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组织指导江道、河道、库区及滩地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工程;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
(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乡镇供水、人畜饮水工作;节水灌溉工作;主管农村水电电气化建设。
(十)组织全县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订水土保持规划,组织水土流失的监督监测和综合防治。
(十一)组织指导全县水利科技、教育工作;组织对外水利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指导全县水利队伍建设。
(十二)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对主要河流及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
(十三)拟定全县水利水电移民政策法规;编制移民规划、计划;组织指导移民搬迁、安置和后期生产扶持工作;管理和监督移民资金的使用。
(十四)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下设10个职能股室,即:水政大队、水保站、工程管理股、勘测设计队、防汛抗旱办公室、大盈江管理所、油竹坝水库管理所、灌区管理所、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河湖管理站。
(三)重点工作概述
紧紧围绕“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和“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 水利改革发展的总基调,认真抓好水利工程建设,做好水利行业强监管工作。
一是突出抓好重点项目建设。抓好湾中河水库工程、马仑河水库工程、萝卜坝河小宛桥至龙江汇口段治理工程、等重点项目的推进工作;加快推进松山河水库、帮杏河水库的前期工作,争取年底项目开工建设;持续推进农村饮水提质增效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山洪沟治理工程;配合州局开展大盈江、瑞丽江两江水生态修复治理项目、瑞丽江大型灌区项目的前期,争取项目尽快开工建设。
二是突出抓好水资源管理,水行政执法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省、州关于水资源费征收管理的相关规定,加大水行政规费征收力度;严格执行好水资源“三条”红线管理。强化水行政执法力度,大力加强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有效开展以河道管理、水工程设施保护为重点的专项执法。
三是继续抓好防汛抗旱工作。继续加强部门协调配合,随时掌握水情、雨情及山洪地质灾害情况,一旦发生灾情,及时启动预案,进行抢险救灾;严密监控,加强巡查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防洪安全;精心组织,合理调度,统筹安排抗旱用水,确保饮水安全和农业生产用水。
四是攻坚克难,多方筹措资金,破解水利建设资金难题。 首先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资金补助,解决一部分建设资金问题;其次根据国家政策导向,创新建设模式,解决配套资金问题;再次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推进工程建设进度。
五是持续抓好河长制工作。紧紧围绕河长制6项工作任务和目标要求,开展好巡河、管河、治河、护河工作,确保全县河、湖、库、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目标。
六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党的领导,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单位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工作,严格执行工作纪律、政治纪律,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切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9人,其中:行政编制 11人,事业编制48人。在职实有53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5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32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32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798.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98.86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71.39万元对比减少272.53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退休人员工资转到社保办发放。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98.8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98.8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98.86万元(本级财力798.8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政拨款减少272.53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退休人员工资转到社保办发入。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98.8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798.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8.86万元,与上年对比283.63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退休人员工资转到社保办发入;项目支出3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1万元,主要原因是县财政增加河长办工作经费。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96万元;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11万元;213农林水支出611.87万元;221住房保障支出48.95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本单位政府采购情况2020年初预算暂无安排。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梁河县水利局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5万元,与上年持平。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无。
(二)公务接待费
梁河县水利局部门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5万元,增加原因是随着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上级开展各项检查增加。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332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梁河县水利局部门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5万元,与上年减少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减少0.5万元,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三公经费,从严控制行政运行经费等一般性支出,推动建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长效机制。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整体绩效详见附件1:梁河县水利局2020年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3.13万元,与上年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对比共减少3.76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把公办经费使用,使得机关运行经费下降。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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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梁河县水利局部门2021年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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