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财政局

梁河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预算公开

浏览量:10337    作者: 日期:202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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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梁河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梁河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梁河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宣传和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

2.拟订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

3.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保障医疗基金安全、平稳运行,落实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4.落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督促两定机构完善动态调整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

5.落实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6.落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等政策,组织制定和调整药品、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监督检查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情况。

7.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

8.负责全县两定机构的选定、管理、协议签订、服务质量考核等相关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

9.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落实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医疗保障局完善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确保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二)机构设置情况                    

梁河县医疗保障局设2个内设机构

1. 办公室。

2. 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科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医疗保障工作全面深化改革落实之年。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保基本、可持续、全覆盖,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全面提升医疗保障各项工作,推动全县医疗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一是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重中之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医疗体制改革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自觉把医保局工作放在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中推进,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医保事业发展道路。二是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涉及医保事业改革发展重大事项,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医保部门请示汇报,推进医保事业朝正确方向健康发展。三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坚持一手抓业务工作、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加强干部职工作风纪律建设,有效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二)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完善党组议事规则、机关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建设,做好所属事业单位“三定”工作,充实医疗保障队伍,提升干部职工素质,承担好医疗救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等职责。

(三)聚焦重点难点,坚决打赢医疗保障攻坚战。一是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阻击战。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坚决打赢医保扶贫总攻战。坚持问题导向,以更加精准的举措、更加精细的工作、更加扎实的作风,全面清扫医保扶贫短板弱项,确保全县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医保扶贫“总攻战”落实落地。

(四)聚焦政策完善,推动保障能力再上新台阶。巩固提升各项待遇保障政策落实工作,加强分级诊疗工作,促进县域内医疗卫生资源合理配置、就医秩序合理规范,提升人民健康水平。

(五)聚焦改革堵点,推动保障质量再上新台阶。一是深化支付方式改革。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结合总额付费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按人头打包付费工作的推进,确保资金收支平衡。探索DRGs付费工作,不断完善和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二是攻坚药品耗材招采制度改革。开展高血压、糖尿病“两病”药品专项招标采购工作,协同推进医保支付价格调整。建立药品、高值医用耗材品种和价格挂网动态调整机制。

(六)聚焦基金监管,推动基金安全再上新台阶。一是加快推进法治医保建设。按照国家、省、州医保局的部署,推进医疗保障法治化进程,统一规范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和裁量标准。二是打赢打击欺诈骗保持久战。持续巩固基金监管高压态势,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联动机制、明确惩戒界限,深入推进飞行检查常态化和制度化,全面提升基金监管水平。

(七)聚焦经办业务,推动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一是推进服务医保建设。抓好医保政策执行,依法依规兑现医保报销待遇,做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工作,做好医保个人权益信息记录管理。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多渠道、多形式督促定点医药机构规范医疗服务行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举措,强化窗口作风建设,抓好经办队伍建设,提高窗口服务满意度。二是强化医保信息化建设。严格遵从国家、省、州医保局信息平台统一标准规范,推进医保数字化建设,加快医保业务线上办理步伐,探索医保经办业务网上办理新模式,推广定点医药机构医保费用结算系统化,优化异地就医结算功能,巩固医保信息系统“一站式”结算工作成效。三是继续做好城镇职工、城乡居民、职工生育和离休干部医疗费用等各项待遇审核支付工作,确保按时足额拨付到位。四是继续做好异地安置、异地生活工作和转外就医人员的备案和住院医疗费用的即时结算工作。进一步简化业务办理环节,优化操作流程。压缩删减不必要的材料,取消不必要的签字盖章证明。五是组织推行县域内紧密型医术共体建设,全面落实总额打包。

(八)聚焦能力素质,推动部门形象再上新台阶。一是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坚持不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两个维护”作为最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融入血脉、铸入灵魂。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着力干部队伍能力提升,促进行动的对标、工作的突破。三是加大医保宣传力度。医疗保障工作和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综合运用多种媒体,挖掘先进典型、展示改革先锋形象,为新时代医保改革加油助威。

(九)继续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做好县委、县政府安排的相关工作。一是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组织抓好安排的相关工作;二是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综治维稳、信访、民族团结、禁毒防艾、法治政府、平安建设等各项工作。三是认真组织开展爱国卫生八项专项行动。按照县委制定的爱卫行动方案,每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到责任区开展爱国卫生大扫除“众参与”活动1次。四是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青妇、网上政务服务等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 4人,事业编制10人。在职实有10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0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496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968.8万元。

与上年456.49万元对比,增加4512.3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3918.5万元、城镇职工生育保险184.4万元、城镇职工大病保险160.7万元、县级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36.59万元、城乡居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115万元纳入年初预算,2020年纳入年初预算缺口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968.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968.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968.8万元(本级财力4968.8万元)。

与上年456.49万元对比,增加4512.3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3918.5万元、城镇职工生育保险184.4万元、城镇职工大病保险160.7万元、县级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36.59万元、城乡居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115万元纳入年初预算,2020年纳入年初预算缺口资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4968.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496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54.02万元,与上年386.35万元对比增加4567.6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2021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3918.5万元、城镇职工生育保险184.4万元、城镇职工大病保险160.7万元、县级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36.59万元、城乡居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115万元纳入年初预算,2020年纳入年初预算缺口资金;项目支出14.78万元,与上年70.14万元对比减少55.36,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县级配套重特疾病医疗救助50万元,2020年列入项目支出,2021年列入基本支出;二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工作经费,2020年纳入年初预算20万元,2021年纳入年初预算10万元;2021年新增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管理工作经费4.78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按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1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944.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43万元,总计4968.80万元。

1.2013699-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0.14万元。主要用于党组织工作经费;

2.2080199-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47万元,主要用于大学生公益性岗位工资及社会保险缴费县级配套;

3.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0.43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建房费3.7万元,退休公用经费0.06万元;

4.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07万元。

5.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22万元;

6.2100101-行政运行132.3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

7.210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4.78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工作经费10万元,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管理工作经费4.78万元;

8.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4264.0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在职医疗保险费3918.5万元、大病保险费160.70万元、行政事业生育保险费184.40万元、力量公司退休人员大病保险0.48万元;

9.210120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136.59万元,主要用于县级财政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10.2101299-财政对其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39.6万元,主要用于二等乙级残疾军人0.8万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初期参加革命工作的部分退休干部增加医疗费10.8万元、离休医疗费28万元;

11.2101301-城乡医疗救助50万元,主要用于重特大疾病县级配套资金;

12.2101599-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306.64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兜底医疗费191.65万元、城乡居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费114.99万元;

13.2210201-住房公积金9.43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梁河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8万元,较上年增加0.4万元,增长1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梁河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8万元,较上年增加0.4万元,增长1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9次,共计接待43人次。

增加的原因是主要用于接待上级相关部门检查医保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重特大疾病县级配套资金50万元,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对符合救助条件的重特大疾病贫困患者,在政策范围内经基本医疗和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或补充医疗保险补偿及民政普通疾病医疗救助后,仍难以负担的住院医疗费用和门诊医疗费用,由各县市民政按照规定给予补助。

2.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管理工作经费4.78万元,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的筹集、管理、支付严格按《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德民发[2010]28号)的规定执行。为进一步确保全州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县(市)要切实加强城乡医疗救助工作队伍建设,增加配备专门人员负责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并由同级财政部门按照上年度需纳入城乡医疗救助对象人员给予安排每人每年1元的工作经费。

3.城乡居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兜底医疗费191.65万元,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做好本部门人员、公用经费保障,按规定落实干部职工各项待遇,支持部门正常履职。

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工作经费10万元,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缴费工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乎社会和谐稳定。各县市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措施,确保顺利完成筹资工作任务。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三公”经费支出: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梁河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7.02万元,与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5.16万元对比,增加1.86万元,增加主要原因一是三公经费增加0.4万元、二是增加退休人员公用经费0.06万元、三是增加邮电费1万元、四是增加办公费0.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监督索引号53312200476400111

 [附件: 梁河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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