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财政局

梁河县住建局2021年预算公开

浏览量:10707    作者: 日期:202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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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住建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梁河县住建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梁河县住建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梁河县住建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根据国家住房政策,拟订我县住房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廉租住房规划、组织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承担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职责、物业管理职责、建设拆迁和房屋安全监管、房地产交易、抵押、租赁、拍卖等行政管理职责,依法查处房地产市场活动中各种违法违章行为。规范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

3)研究制定全县房地产行业、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市政公用事业建设的政策以及相关的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

4)制定全县城乡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指导实施。

5)负责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工作;负责规划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重要地段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报和实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相关专项规划。

6)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选址、用地规划、工程规划审批,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工作,指导村镇建设规划工作。

7)负责规范全县规划设计市场;依法收集、管理城乡规划基础资料、建设工程档案。

8)负责建立和完善全县城乡规划信息系统,审核和发布有关规划信息;负责城乡规划和重大建设项目的前期研究工作。

9)组织制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经济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建设用地指标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与有关部门联合发布;监督检查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

10)指导全县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审核工程建设设计方案、指导与监督有关工程设计和施工招标活动;综合管理工程监理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县建设市场和建筑队伍,负责工程勘察设计、测绘、建筑安装、建筑装饰的行业管理;贯彻执行工程质量及安全标准,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参与重点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和评价工作。

11)负责全县风景名胜区规划及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审核报批工作;负责中心城区“红线”、“黄线”、“白线”、“蓝线”的划定和实施工作,并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12)负责全县建设行业人才培养规划、人才队伍建设和执业资格的管理工作,指导行业技术队伍及职工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13)负责全县城镇供水、排水、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规划区地下水的开发利用与保护;负责城镇污水处理工作。

14)承担城市路灯规划建设工作;承担城市户外广告、城市建筑物、构筑物沿街标志等公益基础设施的规划审批职责;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环节相关专项资金和项目资本金的管理工作。

(15)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梁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中心(事业副科),全局下设办公室、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综合管理股、城乡建设与执法管理监督股、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股、人民防空办公室,综合执法局、环境卫生管理站、园林绿化站8个股室,现有领导班子一正三副(事业副科)。联系甸源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和德宏生泰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部门在职人员编制43个,其中:公务员编制9个、机关工勤编制6个,事业编制28个。设党组1个、局机关支部和老干支部各1个,共有中共党员39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贯彻落实脱贫攻坚政策,全力推进梁河县住建局行业扶贫(农危改)工作。

梁河县共有农村住房36010户,其中:梁河县辖区内共有农村住房33207户,外县居住916户,州外居住52户,易地搬迁1835户。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精准聚焦“4类重点对象”,同步推进“非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工作,2014年以来我县共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7417户,兑付补助资金9312.98万元。投入资金6210.8万元,实施人居环境改造提升项目,完成“避雨不遮风”住房条件改善提升2285户。全县7932户建档立卡户实现了户户均有安全住房目标。完成了脱贫攻坚成果行业扶贫考核工作。

2、保障房管理及租赁补贴落实情况。加强1124套58510.61平方米保障性住房管理,我局负责实施的保障性住房采用委托物业公司管理,教育、卫生、镇政府负责实施的保障性住房由学校、卫生院、镇政府等建设单位自行管理;严格保障性住房资金管理,实行专户管理,独立核算,租金收入按照规定缴入同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1-9月共收取租金和物管费178.51万元。认真落实2020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上级下达我县2020年租赁补贴任务100户。目前,已确定发放租赁补贴对象160户,正在核实83户,计划在12月20日前如期完成今年发放200户、超任务100%。

3、梁河县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情况

梁河县2016—2017年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情况。我县2016—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地点为梁河县遮岛镇李家巷、克家巷片区,总占地面积97499.03平方米(146.25亩),总建筑面积53685.8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7774.24万元,改造总户数为210户,其中:2016年城市棚户区改造80 户,改造建筑面积19600 平方米,占地77.48 亩,总投资:6317.12 万元;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数130 户,改造建筑面积34085.8 平方米,占地68.77 亩,总投资:11457.12万元。目前,已完成投资1.63亿,主体工程已经通过竣工验收,基础设施基本建成。

2018年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情况。2018年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160户(套),其中:纯货币安置43户,改扩翻建105户,实物安置12户。改造范围包含南甸宣抚司署周边老城区,四至界线:东至麻卷巷,西至勐底路,南至振兴路,北至南甸路,改造区域占地面积约为54.48亩,计划投资9342.16万元,申报专项债券为5000万元。目前通过核算货币化安置任务50户已全部开工,改扩翻建及拆除重建任务于2019年3月10日开工,已完成投资近3200万元(含拆迁补偿),计划2021年底完成所有改造任务及其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正在顺利推进中。

2019年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情况。2019年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任务数为160户(套),改造总占地面积为77.48亩,其中:货币安置160户,新建住宅建筑面积8212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8560.0㎡(其中:住宅64010㎡,商业14200㎡),地下建筑面积3560.0㎡及配套附属设施。计划总投资27487.78万元,项目资金主要通过申报专项债券10000万元和县级自筹方式解决。目前已完成可研等前期工作,正在进行房屋土地征收工作,可研设计工作等。

4、城乡建设工程稳步推进。

1)梁河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程PPP项目。梁河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程PPP项目,估算总投资:25892.75万元,建设主体:政府方出资代表与社会投资人共同组建的项目公司。本项目采用BOT模式 ,实现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作期限16年,含1年建设期,建设完成后,项目资产权属归政府方所有。项目至今已完成前期工作,成立项目公司,部分乡镇已完成地勘及施工图设计并进场施工。部分乡镇正在协调解决征地问题。已完成投资22,51.11万元。

2)梁河县城区道路新建、改建工程建设项目。梁河县城区道路新建、改建工程建设范围为8条市政道路,项目总投资约37993.3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1069.9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928.58万元(不含征地拆迁费),预备费2719.89万元,建设期利息1274.87万元。项目道路总长8.16千米,总用地面积为153926.16平方米,已完成EPC招标,由云南能投缘达公司承建。截至11月16日已完成投资1577.72万元。

3)梁河县城区污水管网工程。2020年拟建与8条市政道路配套的污水管网,总长8.039千米、项目总投资约2381.2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843.5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87.27万元(不含征地拆迁费),预备费170.47万元,建设期利息79.90万元。已完成EPC招标,正在进行施工图设计,由云南能投缘达公司承建。

4)梁河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计划投资618.79万元,目前已经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地勘、初步设计、环评等前期手续,正在做施工图设计。

5)梁河县滨河路西段延长线、过境路、保障路建设项目,计划投资1200万元(县级自筹资金建设),道路约长905米,包括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挡土墙工程等子项目。2016年3月16日对道路施工进行了公开招投标,于2016年4月开工建设,目前滨河路西段延长线完成了路基开挖换填、雨水管道施工,过境路完成路基开挖换填施工,保障路基开挖换填、污水管道施工,截至目前完成投资795万元。2020年1月至10月完成投资120万元。

6)梁河县生活垃圾收转运系统工程。梁河县生活垃圾收转运系统工程建设中转站一座,转规模140吨/日,完善部分收运系统设备。项目总投资820万,已完成可研及初步设计,正在进行施工图设计。完成投资约16万元。

7)历史文化名村、城乡特色风貌管理工作。一是2017年11月委托云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梁河县九保乡九保历史文化名村保护发展规划》,2018年1月24日完成了县级专家评审,并按修改意见完成了修改,目前正在准备按程序上报审批。二是2018年12月委托云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进行编制《梁河县九保乡主街道立面改造项目》及九保乡曩滚河边修建性详细规划,目前正在编制中。三是完成了九保历史文化名村数字博物馆建设工作。四是梁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云南坤和设计有限公司、北京地合建筑设计顾问有限公司编制了《梁河县九保古镇古旧建筑保护修复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方案设计》并批准实施,维护、修缮、改造提升建筑面积共5200平方米,总投资5273.12万元。施工至今已完成总工程进度的70%,现后工程主体结构已经施工完成,正在进行内部装修。五是阿昌族帮扶项目投入实施了九保古镇青石板路改造、三道古城门、环城水道改造、文星楼装修、根源广场厕所、雕塑等建设、太阳能路灯改造等项目,总投资约2000万元。政府资金投入完成了三线改造地下管线部分入地工程、一水两污、根源广场建设、古井改造、太平寺外停车场改造、文星楼及附属设施建设等项目进一步完善了九保古镇的基础设施。

5、加强城市净化、绿化、亮化管理工作。

一是做好环卫日常工作,有力保障环卫各系统有效运行,坚持一日两扫,全天保洁,2020年1-11月共清扫保洁面积约23287万平方米,收集清运处理垃圾约19995吨,清理卫生死角约1500平方米,清运垃圾10余吨;二是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在做好日常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处置的基础上,设置10个集中收集废弃口罩点,规范无害化处置。不定期对城区垃圾中转站、城市公厕、果皮箱、垃圾桶、清运车辆等进行喷洒消毒。三是积极做好垃圾处置费的收取工作,2020年1-3季度收取约70万元;四是加强对县城园林绿化植物进行日常养护管理。公园、广场、48米龙窝大道等绿地的整形修剪2次,根施农药3次,叶面喷洒农药2次;五是认真做好照明设施养护和管理。对路灯及景观照明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共出动高空作业车120余次。修复南甸路、龙窝大道烧毁电缆120余米,每星期对各路段路灯控制柜进行检修保证路灯正常运行,确保城市亮灯率在95%以上。四是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推进爱国卫生“8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住建局牵头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3个专项行动。及时组织召开住建局“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专项行动会,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行动目标、重点任务、方法步骤、任务清单。牵头做好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三项行动,统筹协调好部门、乡镇,担起责任,把工作落实落细。日清理城市垃圾约53吨,在县城12个公厕挂达标标识牌,截至2020年11月25日,全县共设置洗手台86座。五是组织开展“众参与”活动。按县爱卫办要求,参与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五常态化爱国卫生活动,统筹“众参与”活动垃圾清理工作。

6、加强人防工作。

7、开展城乡市容市貌整治。

一是全面开展主干道路域环境整治,加强巡查管理,对城区道路整治。二是加强建筑工地规范化管理监督。全面掌握在我县从事建筑工程企业和运输信息,建立、完善建筑垃圾、混凝土、黄泥、砂石等建筑工程运输车辆道路扬尘防治措施和多部门联合执法、信息共享长效监管机制,有效整治建筑工程运输车辆车容不洁、带泥上路运行、“滴撒漏”等违法行为。三是对傈花卡垃圾乱丢乱放、入城口重点区域环境卫生死角进行清理整治,对龙窝大道渣土车遗漏的沙土进行全面清扫。四是集镇秩序整治、污水、公厕及农村生活垃圾处置工作。五是积极参与自然资源局违章建筑拆违工作。六是指导乡镇整治集镇秩序环境脏乱差突出问题。整治集镇环境卫生脏乱差,占道经营,私搭乱建,污水横流、广告牌、小广告得到有效改变,建设“旅游特色型”、“美丽宜居型”乡镇。截至11月25日,共出动执法人员50余人次,参加乡镇人居环境整治行动3次。

共计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8次,抽调执法人员160人次,查处违章298起,其中现场处罚260起,现场整改35起,发放《梁河县住建局关于开展餐饮服务业和露天烧烤整治通知》85份。全面清理、规范流动摊点1255个,取缔长期霸占道路摊点607户,清理影响市容市貌物体368个,清除违规广告牌554个、标语60条、小广告375条,规范城镇交通秩序145处、清除占用人行道摆放物品690余处、现场整改占用人行道停放车辆180余起;解决拥堵乱问题96个。出动人员380人、机械20台次,车辆320车次。共出动执法人员230余人次,参加乡镇人居环境整治行动18次。修补路面0.5公里、破损人行道1.2公里、修补路缘石150米、投入79.3万元;完成公园、广场、大礼堂、48米龙窝大道约21.72万平方米的绿化植物进行整形修剪,完成县城区域内占道经营、违章停车等违法行为进行摸底排查,切实开展城乡环境集中整治,负责城区广告牌清理整治,共拆除存在安全隐患大型广告牌5个,拆除小型违章设置广告牌300余个。发放《梁河县住建局关于开展餐饮服务业和露天烧烤整治通知》85份。参与拆违(含限时拆除)建筑73宗、旧房屋拆除62户、砖瓦窑拆除4处,共拆除违章建筑2243平方米。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局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3人,其中:行政编制 15人,事业编制28人。在职实有49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49人。

离退休人员 21人,其中:退休 21人。

车辆编制8辆,实有车辆2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581.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81.37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385.55万元,增幅为32%,主要原因是本年基本支出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上年减少,项目支出中增加了2018年城市公厕建设补助资金25万元,2015年-2016年省级示范村贷款本息44.9万元,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等项目造价咨询服务费100万元,梁河县污水处理场污水处理费262.8万,污水泵站机械运行电费12万元,爱国卫生8个专项行动专项经费20万元,4525工程建设专项经费18.6万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站在线监测设备及监测专项经费31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581.3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81.37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81.37万元(本级财力1581.37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385.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122.95万元,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508.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上年减少,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581.3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581.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3.0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2.95万元,减幅为10%,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668.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508.5万元,增幅为318%,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支出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2万元,国防支出18.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62.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43.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7.83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1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7万元,较上年增加7万元,增长1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万元,较上年减少2万元,下降67%,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167人次。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6万元,较上年增加9万元,增长19%。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万元,较上年增加9万元,增长19%。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1辆。

增加的原因主要是环卫车辆逐渐老化,维修费用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市政公共设施维护经费。为能确保对市政公共设施进行正常管理、维护和维修,每年需开展城区环境卫生的维护,垃圾清运正常运行,对城区受损的道路、人行道进行修复改造工作;开展城区路灯景观灯照明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亮化实施正常亮灯;对城区所有园林绿化修剪、涂药、更新;公厕维护,城市综合执法管理,污水泵站等工作。

2、县城龙窝大道绿化养护和环境卫生管理经费。负责做好县城龙窝大道苗木养护、除草、浇水、施肥、病虫害防治、补植维修等工作,使园林养护达到更高水,使居民的生活环境越来越好。

3、梁河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日常运行经费。为有效提高垃圾处理能力,确保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站正常运转。

4、  2015年-2016年省级规划示范村寨基础设施建设贷款本息补助资金。改善项目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人居环境。 2021年应还本金18万元,应付利息26.901万元,合计44.901万元。

5、污水泵站机械运行电费补助经费。为污水泵站及提升井机组设备正常运行提供电费保证,提高污水治理成效,降低对环境的污染。

6、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等七个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经费。到2019年,全县9个乡镇村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 到2020年底,全县9个乡镇基本实现供水设施全覆盖,全县9个乡镇基本实现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7、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场水污染源在线监测运维经费。梁河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八次常务会议纪要,同意每年拨付7万元作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场水污染源在线监测运维费用。

8、梁河县污水处理场污水处理经费。主要处理县城生活污水,保底处理污水量为5000立方米/天,确保进入管网的所有污水全部经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提高污水治理成效,降低对环境的污染。

9、爱国卫生8个专项行动专项经费。城乡建成区、交通沿线,村内户外道路、公共活动场所等无裸露垃圾;城镇消除旱厕,城市新(改)建公共厕所全部达到二类标准,新(改)建旅游厕所达到A级以上标准,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至少有1座以上无害化公共卫生厕所;公共场所洗手设施数量足够、配套到位、管理规范。

10、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站在线监测设备及监测专项经费。梁河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站于2011年6月建成并投入运行,当时建设资金纳入梁河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统一结算。总排污口在线监测委托第三方管理运行,每年顺利通过环保检查后支付在线监测运行费。随着国家环保标准提高,根据《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贯彻水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有关技术规范的通知》(云环通〔2020〕118号)文件要求,梁河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站使用在线监测设备及监测技术已不能达到现行要求,需更换在线监测设备和更新监测管理技术。

11、2018年梁河县城市公厕新改建项目工程建设补助资金。2018年城市公厕新、改建项目任务为5座(新建4座,改建1座)。结算价为69万元,省级补助44万元,需县级配套25万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9、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反映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10、城管执法:反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各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臵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臵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56.7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4.17万元,增加26%,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了县城路灯电费5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1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十、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一)项目名称

爱国卫生8个专项行动专项经费 

(二) 立项依据

梁政办发〔2020〕56号梁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梁河县推进爱国卫生“8个专项行动”方案

(三) 项目实施单位

梁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 项目基本概况

通过集中开展为期一年半的“清垃圾、除四害、扫厕所、勤洗手、净餐馆、常消毒、管集市、众参与”爱国卫生“8个专项行动”,全面消除城乡裸露垃圾,消除城镇旱厕,完善公共洗手配套设施,改善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大力推进公共场所常态化清洁消毒,彻底改变农贸市场“脏、乱、差”现状,引导全社会形成健康文明新风尚,全面推进全县卫生城镇创建达标,着力健全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体制机制,推动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解决好关系人民健康的全局性、长期性问题。

(五) 项目实施内容

1、裸露垃圾全消除行动。通过强化城乡和交通沿线保洁,消除城乡建成区道路路面、背街小巷、广场公园、河道湖面、城乡接合部、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裸露垃圾;全面清除公路用地范围内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2、公共厕所全达标行动。全县城镇消除旱厕。大力推进学校卫生厕所标准化建设,城市新(改)建公共厕所全部达到二类标准,新(改)建旅游厕所达到A级以上标准。3、洗手设施全配套行动。在公共场所配置洗手设施,减少传染病经手传播

(六) 资金安排情况

爱国卫生8个专项行动专项经费20万元。其中:洗手台6台*1800元=10800元;公厕洗手液、手纸、草酸等16000元;公厕日常维修、维护劳务费6600元;制作标识牌10000元。

(七) 项目实施计划

1、部署启动阶段(2020年8月)。县级各牵头部门和单位按照行动重点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建立工作机制,落实目标任务。

2、全面推进阶段(2020年8—12月)。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切实开展爱国卫生大扫除活动,宣传倡导云南健康文明生活新风尚,开发群众喜闻乐见,看得懂、记得住、用得上的健康科普信息,大力开展进乡村、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工地“六进”活动。在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等重点区域,增加宣传频度,提高宣传覆盖率、针对性、有效性,营造全民参与、全民共建、全民共享氛围。开展多种形式宣传,健康宣传资料制作一批、发放一批,健康知识音视频作品创作一批、传播一批。

3、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1—12月)。总结行动经验,树立典型,推广先进,做好行动结束后的衔接工作,建立爱国卫生大扫除活动机制和倡导树立健康文明生活“六条新风尚”长效工作机制。

(八) 项目实施成效

①全县摸排及新发现8个垃圾点24.6吨垃圾,清除垃圾点位8个垃圾数量24.6吨,大多为生活垃圾,有少量建筑垃圾。共投入人力物力59人次,投入机械6辆次,投入经费约0.53万元。②严格落实公共厕所达标制度。2020年已完成市政直管公厕12座、乡镇43座、加油站17座、商场7座公厕的达标挂牌,完成率100%;③梁河县洗手设施安装任务为113座,目前实际安装完成523座,基本已全部投入使用,并做好基础管理、维护工作。


监督索引号53312200233300111

 [附件: [附件 梁河县住建局2021年预算公开表]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