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财政局

梁河县人大常委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浏览量:9299    作者: 日期:2016/12/1

梁河县人大常委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梁河县人大常委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县人大常委会是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县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梁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梁河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梁河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讨论、决定梁河县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根据梁河县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梁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6.监督梁河县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梁河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撤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8.撤销梁河县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9.在梁河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在县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梁河县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10.根据县长的提名,决定梁河县人民政府局长、委员会主任、科长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11.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2.在梁河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梁河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3.在梁河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4.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5年,县人大常委会把事关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社会普遍关注、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全年共举行常委会会议6次,主任会议12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12项,组织州、县人大代表视察2次,做出决议4项,审议意见10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5梁河县人大常委会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梁河县人大常委会属于行政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22人,均为行政编制2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8人)。

离退休人员3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3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县人大常委会决算总收入630.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0.0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11.8%,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均有所增加,具体原因除工资正常增长外,还因本年度承办全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会议及参加全州人大系统运动会导致支出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644.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9.69万元,占总支出的82.2%;项目支出114.42万元,占总支出的17.8%。与上年对比增加24.3,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工资的正常增长导致基本支出增加,二是本年度承办全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会议导致项目支出增加,三是本年度参加全州人大系统运动会导致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29.6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2%,主要原因是工资的正常增长。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3.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6.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4.42万元。因县人大常委会机关项目支出只有行政事业类项目,没有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按照县财政局决算核算有关规定,2014年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合并核算,而2015年行政事业类项目单独核算,所以项目支出与上年没有可比性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梁河县人大常委会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9.6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2.2%。与上年对比增加2.22%,主要原因是工资的正常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10.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和商品服务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8.22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37.99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梁河县人大常委会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33.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4.9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0.4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州、县厉行节约有关制度,坚决杜绝违规违纪情况发生,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县人大常委会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县人大常委会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2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18.2万元,比2014年决算减少0.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人大代表视察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县人大常委会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246人,接待费开支14.9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决算减少0.1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县乡人大代表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县人大常委会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实有人数减少,从严控制经费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等支出,其中,水电费2.95万元、差旅费11.23万元、邮电费9.71万元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附件: 人大2015年度决算公开表

文章来源:梁河县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