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财政局

梁河县财政局2016年工作总结

浏览量:17884    作者:梁河县财政局 日期:2017/6/5


梁河县财政局2016年工作总结

2016年,财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县政协民主监督下,在州局的关心指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争取上级支持、培植税源、挖掘潜力,确保财税收入稳定增长,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现将2016年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财政收支完成情况

2016年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25163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6.4%,同比增长8.9%;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708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0.1%,同比增长4.2%。其中:税收收入完成7076万元,为年初预算的97.4%,同比减0.7%;非税收入完成5682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3.6%,同比增长10.8%。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7575万元,为年初预算的 115.2%,同比增长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06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1.2%,同比增长1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866万元,为年初预算3350的54.9%,同比减55.7%。收支减幅大的主要原因是当年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降幅较大。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认真落实惠民政策,着力改善民生;加大社会保障投入,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1.认真抓好“一折通”惠农资金兑付工作。

我县2016年拨入惠农补贴资金4200万元,财政惠农补贴资金支出4200万元。通过 “一折通” 直接兑付。分别为:

1)2015年度退耕林补贴212.5万元;

2)2014年危房改造资金1326.5万元;

3)2015年危房改造资金1076万元;

4)2016年耕地保护补贴1499万元;

5)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76万元;

6)2016年工作经费10万元。资金兑付率100%,补贴资金的及时兑付,为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为改善生态环境和改善住房具有重要意义。

2.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的拨付及管理工作。

2016年全年财政扶贫资金来源总额11924万元,其中:一是上年结余6219万元;二是拨入专项资金(上级拨入)5705万元。

全年支出资金总额6321万元。其中:专项资金支出3447万元;项目启动金2874万元。

2016年预计银行存款结余7723万元。其中:项目资金结余7057万元;其他应付款保证金666万元。主要实施了整乡推进项目、以工代赈项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整村推进、州县整村推进项目、重点扶持村项目、易地开发转移安置项目、产业扶贫开发项目、扶贫安居工程项目、云南省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引导性)等项目。

3.加强基建项目资金监督管理。

2016年收到上级拨入各种基本建设项目资金合计10504.6万元。其中:中央投资项目资金4940.55万元,省级补助资金5379.27万元,州级补助资金184.78万元。为确保中央专项及时发挥资金效益,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财政局及时转发指标文件,要求项目单位按规定用途使用,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4.认真完成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任务及编报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计划。

1)努力完成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任务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是跨年度实施项目,2015年梁河县勐养镇优质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15年梁河县芒东镇萝卜坝河小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2015年梁河县1000亩生态茶种植基地改造项目、2015年梁河县300吨精制茶加工新建项目。完成总投资1286万元,其中:财政资金1141万元,自筹资金145万元。在财政资金中,中央财政资金76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343万元,州级财政资金38万元。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并通过州、省农业综合开发办的检查验收。

2)土地治理项目

2015年梁河县勐养镇优质稻基地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投资500万元。其中:财政资金495万元(中央财政资金33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149万元,州级财政资金16万元),自筹资金(筹农家肥折资)5万元。完成勐养镇优质稻基地项目建设0.38万亩。建设工程:水利措施:衬砌渠道3.59公里,其中:老芒东灌溉沟0.48公里、芒轩灌溉沟0.10公里、红糖厂灌溉沟0.51公里、江心寨灌溉沟0.50公里、硝塘1号灌溉沟0.50公里, 硝塘2号灌溉沟0.46公里, 弄坎1号灌溉沟0.72公里, 弄坎2号灌溉沟0.32公里,渠系建筑物42座;农业措施:新修田间道路3.78公里,其中:老芒东田间道路0.48公里、芒轩田间道路0.48公里、红糖厂田间道路0.64公里、江心寨田间道路0.50公里、硝塘1号田间道路0.50公里, 硝塘2号田间道路0.46公里, 弄坎1号田间道路0.72公里,埋设管涵224节;科技措施:优质稻科技示范推广0.1万亩,技术培训500人次。项目完成后,改善灌溉面积0.3万亩,改善除涝面积0.08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0.3万亩,年节约水量30万立方米,扩大良种种植面积0.1万亩,优质农产品种植面积达0.24万亩。年新增农产品主要生产能力:新增粮食20万公斤,其它农产品52万公斤。年新增种植业总产值345万元,使项目区农民收入增加240万元。

2015年梁河县芒东镇萝卜坝河小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项目投资455万元。其中:财政资金450万元(中央财政资金30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135万元,州级财政资金15万元),自筹资金(筹农家肥折资)5万元。完成芒东镇萝卜坝河小流域生态综合治理0.4万亩。建设工程:水利措施:建拦河坝12座,(其中:户那河3座,马家寨河9座);衬砌河道1.43公里,其中:户那河0.481公里、,马家寨河治理0.952公里,科技措施:优质稻科技示范推广0.04万亩,技术培训350人次。 项目完成后,能改善除涝面积0.4万亩,控制水土流失面积3.3平方公里,年新增农产品主要生产能力:新增粮食67万公斤,其它农产品42万公斤。年新增农业总产值330万元,使项目区农民收入年均增加250万元。   

3)产业化经营项目

梁河县300吨精制茶加工新建项目:项目投资161万元。其中:财政资金90万元(中央财政资金6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27万元,州级财政资金3万元),项目单位自筹资金61万元,项目单位自筹流动资金10万元。新建加工厂房420平方米,仓库240平方米,生产辅助用房209平方米,新建厂区大门一座,消防池一个,水泥晒场440平方米,挡土墙193.2立方米,购置机械设备8台套,技术培训500人次。项目完成后,年新增茶叶干茶生产能力30万公斤,年新增总产值1620万元,年新增增加值131万元,年新增利税106万元(其中:净利润43万元),新增固定资产115.57万元,年直接受益农户375户,年直接受益农民年收入增加总额180万元,年新增就业人数5人(其中:农村劳动力就业5人)。

梁河县1000亩生态茶种植基地改造项目:项目总投资170万元(项目建设投资160万元,流动资金10万元)。在项目建设投资中:财政无偿补助资金106万元(中央70万元,省级金32万元,州级配套4万元),项目单位自筹资金54万元,项目单位自筹流动资金10万元。安装引水灌溉管道4.9公里,建蓄水池4个共85立方米,修缮交通道路3.1公里,排水沟326米,按照生态茶生产技术规程的要求,对1000亩老茶园进行改树、改土、改园、改管。购置节能型茶园修剪机2台,茶地耕作机1台,技术培训1000人次。项目完成后,年新增茶叶鲜茶生产能力25万公斤,年新增总产值125万元,年新增增加值88万元,年新增利税67万元(其中:净利润52万元),新增固定资产109万元,年直接受益农户119户,年直接受益农民年收入增加总额52万元,年新增就业人数5人(其中:农村劳动力就业5人)。

4)认真编报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共编制上报2016年梁河县勐养镇芒蚌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16年梁河县芒轩片区生态小流域治理项目。计划总投资1350万元。其中:财政资金1350万元。在财政资金中,中央财政资金90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405万元,州级财政资金45万元。计划已批复并正在组织勘测、编写初步设计上报材料。

5.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就业再就业促进政策,切实做好创业贷款财政贴息工作和微型企业培育工作。

1)切实做好企业贷款财政贴息工作。2016年应支付财政贷款贴息资金168.26万元,其中:中央贴息126.2万元,省级贴息33.65万元,州级贴息4.21万元,县级贴息4.2万元。

2)做好微型企业培育工作。我县2016年共扶持了66户微型企业,扶持资金共198万元,其中:省级配套资金99万元,州级配套资金59.4万元,县级配套资金39.6万元。比2015年扶持的36户微型企业增加了30户,扶持资金增加90万元。

6.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2016年我县共有能繁母猪保险、农业水稻保险,油菜保险、玉米、甘蔗保险、森林火灾保险六个险种,全年投入财政承担保费449.35万元。其中:

能繁母猪承保1.05万头,投入保费50.18万元。

水稻保险承保5.51万亩,投入保费96.71万元。

玉米保险承保3.76万亩,投入保费55.91万元。

油菜保险承保0.59万亩,投入保费7.36万元。

甘蔗保险承保5.88万亩,投入保费223.45万元。

森林火灾公益林承保39.33万亩,投入保费15.74万元。

7.做好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的征缴工作。

梁河县2016年度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征收任务为280万元。2016共征缴入库库区基金324.24万元,完成省厅下达年度征收任务的116%。

8.认真做好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工作。

财政局按照省、州财政部门的要求积极做好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的管理和收入的分配划缴工作。2016年全年累计收缴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共735.14万元。

9.做好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资金筹集管理工作。

收到2016年上级财政投入全面改善贫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654万元,主要购置设备数量213台件套,规划建设面积7543平方米。

收到2016年上级财政投入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食堂设施设备补助资金200万元,优先用于解决300人以上学校食堂设施设备购置。

收到2016年第一批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283.4万元,建设项目4个,建筑面积1417平方米。

10.做好教育类资金管理及拨付工作。

1)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收到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保障水平专项资金1454.68万元(中央1168.79万元,省级285.89万元),公用经费标准补助人数16825人,其中:普通初中5978人,小学10806人,春秋季学期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保障水平专项资金已拨付。

2)义务教育阶段家庭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收到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1227.99万元(中央631.5万元,省级596.49万元),全县共有6264名小学生和5439名初中生享受寄宿学生生活补助。2016年春秋季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已拨付。

3)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科书专项资金。2016年省级列支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科书专项资金90.64万元,享受补助中小学生16612人,其中:小学10443人,初中6169人。

4)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收到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资金1117.36万元,补助学生数15519人(小学10157人,初中5362人),拨付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资金万元。2016年全县67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向学生提供营养餐,其中有食堂的44所小学和8所初级中学分别以营养早餐、营养午餐等形式向学生提供营养餐,没有食堂的15所小学以牛奶+鸡蛋形式为学生提供营养餐,实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城区学校的农村户口学生营养餐全覆盖。

5)人口较少民族生活补助。收到8个人口较少民族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生活补助58.98万元,享受补助人数2359人,其中:小学1518人,初中841人,资金已拨付。

6)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补助。收到2016年第一批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138.0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02.12万元,省级资金35.9万元,享受学生人数546人。

收到2016年秋季学期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补助资金24.91万元,补助人数712人。

收到2015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省级专项提标补差资金10.37万元,享受学生人数683人。

收到2016年第二批普通高中改善办学条件中央专项资金400万元,建设学生宿舍3000平方米,总投资750万元,中央安排400万元,州县安排350万元。

7)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国家助学金等。收到2016年第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国家助学金资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120.8万元,其中:国家助学金53万元(中央42.4万元,省级10.6万元),受资助学生238人;免学费补助资金67.8万元(中央54.24万元,省级13.56万元),受资助学生265人。

收到2015年第二批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24.4万元(中央19.52万元,省级4.88万元),享受涉农专业学生补助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人数122人。

2015年第二批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国家助学金及省级配套资金25.8万元(中央万20.64元,省级5.16万元),受资助学生129人。

收到2015年第一批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央专项资金3.6万元,用于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培训。收到2015年中等职业学校特聘教师名额经费7.5万元,用于发放2015年中等职业学校特聘教师岗位津贴。

收到2015年第二批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央专项资金400万元,2016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等职业教育)中央专项资金200万元,用于改善中等职业教育办学条件,提升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

8)幼儿学前教育资金补助。收到2016年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儿童资助中央专项资金9.03万元,资助人数477人。收到2015年扶持民办学前教育发展中央专项资金32万元,用于补助开发区糼儿园12万元,文兴糼儿园芒东分园12万元,芒林糼儿园8万元。

收到2016年第一批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奖补中央专项资金655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建设梁河县芒东镇糼儿园355万元,建设梁河县小厂乡糼儿园300万元。

11.协调促进文化传媒、体育资金及计划生育等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2016年收到上级下达文化传媒与体育专项资金573.14万元,其中:三支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选派经费30万元,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运行维护经费12.66万元,中央补助地方农村文化建设项目专项经费36.64万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补助和传承人补助3万元,第一批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85万元,文化文物专项经费30万元,2016年文化事业费190万元,2016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30万元,2016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重点项目)83.2万元,其他专项资金72.65万元。

根据州与县政府签订的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县级财政年初预算安排100万元支持全县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收到2016年上级财政补助计生育事业专项资金242.02万元。

12.确保政法保障经费落实到位。

2016年收到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946万元,其中:办案补助517万元(公安280万元、检察院67万元、法院106万元、司法24万元,交警40万元),业务装备补助429万元(公安267万元、交警38万元、检察院52万元、法院55万元、司法局17万元),上级下达专项资金按要求及时下达并拨付到各政法部门。同时,我县认真落实司法机关日常公用经费政策,已经按不低于政法部门公用经费保障体制改革前投入水平并适当有所增长来落实2016年政法机关日常运行公用经费标准。具体情况为:财政年初预算安排政法部门公用经费保障219.52万元,具体情况为:公安机关134.58万元;检察机关23.8万元;法院机关25.26万元;司法行政机关14.98万元;交通警察大队20.9万元。

13. 加强行政成本控制和执法执勤用车编制工作

根据州财政局工作安排部署,2016年加强行政成本控制和执法执勤用车编制方面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做好2016年1-4季度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相数据收集、汇总、上报工作;二是做好执法执勤用车管理工作,根据省、州相关文件要求,做好执法执勤用车编制更新申请、审核、登记工作。

14.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1)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本级财政纳入财政年初预算用于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改资金4088.02万元,具体为:一、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30.16万元;二、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1882.6万元;三、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1256.64万元;四、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918.62万元;五、初步建设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投入,乡镇卫生院人员经费县级财政全额保障,乡村医生在省、州财政按人均补助300元基础上,县级财政按不低于200元补助。乡镇卫生院在职人员公用经费标准按人均2000元,救护车按每辆5000元标准纳入县财政年初预算,切实保障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

2)做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州级统筹工作。按照《德宏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州级统筹实施办法》(州人民政府公告第35号)要求,及时将医疗保险财政承担部分2514.28万元纳入县级财政年度预算,具体为: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含差额)医疗保险费2245.41万元,离休干部医疗费32.4万元,大病保险费104.33万元,行政事业工伤保险费50.86万元,行政事业生育保险费76.28万元,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干部医疗费5万元。

3)做好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2016年收到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资金财政专户收入959.91万元,其中:财政补贴收入952.69万元,利息收入7.22万元,支出166.18万元,累计滚存结10047.84万元。

4)社保财政专户收支管理情况。

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5470人,其中:在职职工3555人,退休人员1715人。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收入3880.43万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2005.6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400万元,利息收入5.02万元,转移收入131.59万元,财政补贴收入343.2万元;基金支出4131.88万元,滚存结余451.56万元。

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参保人数9552人,其中:在职职工6487人,离退休人员3065人。收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上划州级统筹资金3961.73万元。

③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

全年城市居民低保金享受人数 4519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财政专户收入2070.58万元,支出1672.08万元,滚存结余406.54万元。

④再就业资金

再就业财政专户收入265.17万元,支出151.16万元,滚存结余106.34万元,享受再就业政策补助人数479人,其中:社会保险补贴131人,公益性岗位补贴78人,创业培训270人。

⑤州级统筹的企业职工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基金

收取失业保险费171.62万元,工伤保险费116.32万元,生育保险费136.09万元。均已按州级统筹政策及时上划。

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

2016年全县共有农业人口148680人,有147004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为99.83%。执行数7958.5万元,其中:农民个人缴费收入1764.05万元,中央补助资金4410万元;省级补助资金1764万元,利息收入20.45万元,预算执行进度101%,与上年相比增长15%。支出7115.39万元,其中:住院补偿5569.06万元,占总支出的78%。门诊补偿1178.82万元,占总支出的16%。较上年同期基金支出6931.18万元增长15%。2016年全县参合农民中有51706人次享受到补偿,累计享受544300人次,受益面达到370%。其中:门诊共减免522786人次, 门诊受益率为356%;住院共补偿21514人次,住院受益率为15%。

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收入8962.52万元,支出7681.07万元,滚存结余1288.99万元。全县有28648人领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

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全县有5933人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手续,其中:成年人低保2596人、重残19人、低收入老年人98人、普通人员859人、学生儿童2361人。

⑨城乡医疗救助

城乡医疗救助财政专户收入962.58万元,支出840.15万元,滚存结余217.63万元,享受补助人数39624人次。

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专户收入2735.75万元,支出1724.16万元,滚存结余6471.86万元。新农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89607人,领取人数19517人。

15.加大村级公益事业投入力度,多项措施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1)2016年上级下达给梁河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普惠制及增量资金指标615万元。梁河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实际批复项目26个,资金总额681.08万元。其中:整合其他资金10万元;财政奖补资金615万元,以劳折资56.08万元;群众投工投劳9347个。这些项目覆盖了全县18个行政村,26个自然村,0.65万名群众受益。

2)2016年上级批复河西乡邦读村传统村落保护项目1个,批复资金75万元;勐养镇新芒东一事一议美丽乡村项目1个,批复资金200万元。

3)2016年上级批复大厂乡大厂村四位一体项目1个,批复资金350万元;小厂乡友义村四位一体项目1个,资金350万元。项目批复后,梁河县综改办严格按照《云南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行办法》的规定开展工作。普惠制项目已基本全部完工,一事一议美丽乡村项目和四位一体项目已完成公开招投标准备进入施工阶段。

(三)扎实做好金融服务工作

1.努力推进“三农”金融服务改革创新工作。

1)采取措施,有效推进“三权三证”确权登记工作。

县金融办协同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农村宅基地与集体土地的确权登记工作。2016年我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发证工作已全部完成,共完成10.867万公顷3628宗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确权登记,确权宗地经过验收审核和权属公告后,按照《云南省集体土地登记所有权数据库标准》已经全部登记入库,证书打印完毕待发;我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应发证宗地数43908宗,已发证3742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发证宗地数1361宗,应发证面积132公顷,已发证宗地数960宗,已发证面积36.19公顷,余下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发证内外业工作已全部完成,在各个乡镇进行复核公示,待州级审核验收即可发证,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量已完成90%以上。

2)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发证工作。

县金融办积极协调农业等部门成立了梁河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农业局经营管理站,处理日常事务;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安排部署各乡镇、各职能单位认真准备宣传资料和宣传手册,加强前期宣传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梁河实际,上报了梁河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2015年省级财政专项申报书》,现已下达项目资金100万元;积极组织人员到外地参观学习,吸取工作经验,多次参加了省、州业务培训;我县已被省政府列为2015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整县推进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全县实际,制定了《梁河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整县推进工作实施方案》,并召集各乡镇对实施方案进行了大讨论,希望通过试点工作积累经验,扎实稳步推进我县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

3)大力推进农村房屋产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2016年梁河县农村居民房屋所有权确权发证户数应发30000余户,已完成发证50户。由于宅基地使用权确权发证工作还没有结束,2016年已在部分已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证》的乡村社进行实地摸底调查工作,待完成摸底调查后选择农房确权登记试点,在完成相关确权工作后进行登记发证。

2.积极探索,全面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工作

县金融办积极协调县林业局、县农村信用社、县农行等相关单位多次召开会议,探讨如何有效推进我县的林权抵押贷款工作,经多方努力搭建完成县林权管理服务中心,积极开展各项林权确权颁证、登记、流转管理工作,县金融办会同林业、金融等部门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起草并出台了《梁河县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梁政发[2014]201号),各成员单位在《梁河县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的指导下,加大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工作力度,提升金融支持“三农”的作用,推进城乡金融服务均等化,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2016年梁河县林权发证28404本,确权面积702502.1亩;办理林权流转172宗,流转面积6891亩;林权抵押贷款登记96宗,抵押面积1533.6亩,贷款金额392.4万元,贷款余额347.4万元。目前县金融办就乡镇一级农村金融服务中心及产权交易中心搭建工作正与信用联社做前期规划和相关准备工作。

(四)加强会计管理工作,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1.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做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梁河县2016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于2015年12月26日—2015年1月9日、2016年6月9日—24日开始。根据报考情况统计2016全年全县共有145人报考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2016年全年共有23名考生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3名考生通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2.继续抓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16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要求,我们采取网络远程教育培训的方式,要求全县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按照规定接受继续教育学习,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每个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学时在注册年度内不得少于48小时,并取得合格成绩。财政局领导非常重视和支持,就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做了具体的规划部署,2016年590人完成了网络远程教育培训。

3.深入开展乡镇财政所业务知识培训及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

我局于2016年4月至2016年12月份9期举办2016年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班,累计培训农村财会人员787人,并取得了圆满成功。举办这次培训班的目的是系统学习财政部颁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讲解和培训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梁河县正在实施的财政支农惠农政策。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加强农村会计队伍建设,提高农村会计人员业务水平和政策水平,增强全县村级集体资产的管理水平。针对梁河乡(镇)分散、交通不便的实际,采取乡(镇)分片集中培训的形式进行培训,解决了村组会计人员跋山涉水参加培训的困难。举办此次培训,既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三农”工作的重视,又充分体现了地方政府对农村财会人员的期望,对全县村级财会人员的业务水平以及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起到了积极地推动作用。

(五)认真做好财政票据的年度检验及日常管理工作。

为加强财政票据监督管理,规范票据使用行为,保障合法收费,监督和督促各单位非税收入能够及时全额缴入财政专户,我局下发了《梁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财政票据年检的通知》(梁财字[2016]13号),要求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按时参加票据年检。

2016年票据年检从3月10日开始,5月10日结束。全县共有124个单位(含下属)参加了票据年检,参检率达96%,共检验手工票据2840本,检验电子票据2.5万套,其中检验作废票据 256套。

(六)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促进财政科学发展

1.做好预算执行信息编制工作。

认真做好财政资金日常拨付、调度和管理工作,及时做好账务处理和账务核对工作,及时准确的完成财政收支旬报、月报、季报、月度收支、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进展情况等报表的编制工作,切实做到数据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为领导决策提供有力依据。

2.加强财政资金调度,优化支出结构。

积极向上级财政部门争取资金支持,缓解我县财政支出的资金压力,在收支矛盾异常突出的现实情况下,合理调度资金,始终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保重点”的原则,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控制支出,实现了“三个确保”:一是优先保证工资性支出,始终把工资性支出作为每月财政支出的首要支出,优先安排资金拨付,同时不断强化工资发放管理,及时督促工资统发代理银行及时将工资分发到干部职工工资账户,二是基本保证了政府各部门和乡镇机关运转公务和业务支出的资金需求,确保了政府机关的正常运转。三是优先保证民生支出及重点项目支出需要。为维护社会稳定、不断促进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给予了资金保障。

3.进一步做好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工作。

2014—2015年我局对财政专户进行了认真清理,按规定撤销和归并了财政专户7个,会计业务已于2013年7月份全部归并到国库统一核算,目前为止运行正常。2016年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地方财政专户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5]257号)、《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地方财政专户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云财库[2016]4号)、德财库[2016]6号文件规定,撤销了财政专户8个,目前管理的专户为8个。

4.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

1)国库集中支付改革。2016年全县已实施授权支付的单位数为123个。当年累计实施财政国库改革资金总量87739万元。

2)公务卡改革。2016年全县累计在职职工1347人办理了公务卡(其中公务员633人),办理面为27.53%。2016年累计刷卡消费量88万元。

3)收支两条线管理。自1999年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以来,2016年全县改革单位数为67户,非税收入改革资金总量5682万元,改革资金占非税收入的比重为100%。

5.切实推进一体化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工作。

金财工程应用支撑平台及一体化财政管理信息系统是由财政部在全国财政系统推广实施的唯一平台,覆盖了财政业务的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全过程。平台的建设实现了县财政内部、县财政与同级预算单位、上下级财政部门业务数据的“三通”,为全面提升财政管理和预算单位财务管理的水平、效率创造了条件。

我县金财工程应用支撑平台及一体化财政管理信息系统于2012年9月上线,2013年 6月份我局又实施了财政专户管理信息系统项目,经与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工程师良好的配合与共同努力,在上线运行的过程中,已完整无误的实现了新旧系统的业务数据和衔接,到目前为止专户出纳业务及会计业务运行正常。

6.政府采购范围继续扩大,政府采购规模稳步增长。

2016年政府采购规模不断扩大,全年政府实际采购9797万元,比采购预算10253万元节约了456万元.节约率为4.45%;比2015年同期增长97%。通过政府集中采购的资金为7788万元,占政府采购资金的80 %;同比增长了98.5%。

(七)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遵循“一岗双责”的原则,坚持一手抓业务工作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列入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努力将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行业作风建设、股室、中心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财政督导检查工作等本职业务工作进行有机结合,与全局33名干部职工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不吸毒保证书》。

2.加强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始终把加强学习,增强党员党性意识放在首位,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突出抓好党员干部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增强公仆意识,树立起勤政廉洁,反腐倡廉的良好形象。

3.深入推进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完善和健全各项制度,切实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德宏州治理庸懒散慢六条规定、治理行政不作为五项纪律;强化教育监督管理,从源头上预防、杜绝不廉洁行为的发生;严格财务手续,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严把政策关,杜绝了工作中出现违反财经纪律现象的发生。截至目前无违纪违法事件发生。

4.加强监督,促进工作出成效。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规定;坚持定期召开局班子会议;全局重大活动、重大事件、干部任免等均做到集体决策,认真执行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加强对一把手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作风纪律督查,不定期对各股室人员的出勤情况、业务办理情况及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检查,及时纠正了各种不良行为。

5.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由局领导亲自审批,按照股室职责进行分工,由局领导带领相关股室负责人上门给予答复,确保了办理质量。2016年收到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共19件,已经答复完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满意率100%。对网络信访件,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回复,务必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目前尚未接到信访件,通过一系列工作,排除了维稳隐患,没有造成群众上访。

(八)认真做好脱贫行动计划编制工作

按照县第十一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我局紧紧围绕脱贫攻坚中心工作,发挥财政部门职能,为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提供财力保障,并按照《梁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梁河县脱贫攻坚工作规划及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税务、金融以及相关部门召开工作研讨会,编制了《梁河县财税金融精准脱贫行动计划(2016—2018年)》,该计划已经上报。

下一步我局将围绕《梁河县财税金融精准脱贫行动计划(2016—2018年)》积极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确保我县到2018年实现现行标准下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全县实现摘帽;到2020年,稳定实现全县农村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

三、财政收支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形势仍然严峻

面对经济下行压力不减,以及“营改增”全面实施、新一轮州对县财政体制实施等政策影响,财税部门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努力化解各种不利因素,紧紧围绕收入预期目标开展工作。国税方面,由于“营改增”政策全面实施,香料烟税收入库增长,商业零售代开发票增多等因素,收入同比增幅达22.9%。地税方面,税收入库同比有所下降,降幅为6.7%。财政非税收入方面,因国家相继取消一些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属一次性收入,致使收入同比降幅较大,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产)有偿使用收入、其他收入同比均有不同程度下降,降幅分别为9.2%、16.2%、19.3%、37.4%、28.6%。受经济下行压力和“营改增”全面实施,以及非税收入挖潜空间小、州对县新一轮财政体制影响,今年的收入形势仍然严峻。

(二)刚性支出压力进一步加大

近年来,津补贴调整、德宏自治州津贴、乡镇岗位工作补贴、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工资和养老保险并轨改革、职务与职级并行、“增不抵缴”、艰苦地区津贴、公车改革补贴、改革性补贴等人员性支出,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地方配套,以及财政供养人员增加的支出随之增加的支出,致使人员性刚性支出增长迅猛,加之各类项目配套有增无减,进一步加大县级财政支出压力。

(三)暂付款规模较大,财政调度资金困难

在国家扩内需、保民生政策持续出台的背景下,保障性住房建设、道路交通、“校安工程”、“两污”治理等重点项目建设要求县级配套大量资金,县上有支出责任,但无财力支持,在短期内暂付款难以消化的情况下,财政调度资金非常困难。受此影响,欠拨各级各类历年上级专款规模较大,不同程度影响部分重点项目和重点工程实施,给县级财政运转带来了极大风险。

(四)经济基础薄弱,财政增收乏力,预算平衡难度大

一是收入方面,收入增长点主要靠项目建设拉动,受国家土地、房地产政策和市场波动等因素较大,加之受“营改增”和州对县财政体制变化影响,收入形势仍然严峻;二是支出方面,近年来相继实施的人员性刚性增支政策,上级补助较少或不给补助,加上各类项目配套和经费保障机制、硬性考核有增无减,进一步了县级支出压力,加大了预算平衡难度,加剧了财政运行风险,加深了县级财政困难的程度。

 


文章来源:梁河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