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财政局

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量:8612    作者: 日期:2021/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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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承担规范性文件以及合作协定、协议和议定书草案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制定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药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许可。开展规定范围内各类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监督管理以及其他各类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的日常办理和监督管理。落实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开展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开展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行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职责范围内的各类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授权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行为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开展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有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负责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企业管理。负责获得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后企业管理。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开展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全县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梁河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11.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基本药物目录的有关工作。

12.负责制定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制度。依职责指导和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监督管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流通环节的许可或者备案、检查和处罚。

13.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药物滥用、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监督抽检及风险监测工作。

14.负责组织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制定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制度,依职责指导和监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

15.负责全县执业药师管理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16.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7.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和标准化工作。

18.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9.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县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20.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统筹指导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知识产权行政裁决。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21.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22.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13个,办公室、法规股、科技与计财股、行政审批股、信用监督管理股、市场与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食品安全协调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股、质量发展与监督管理股、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标准计量认证认可股;下设机构1个,行政执法大队;派出机构共有4个,即市场监督管理一所、市场监督管理二所、市场监督管理三所、市场监督管理四所。下属事业单位1个,食药监所。群团组织1个,即梁河消费者协会。

(三)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州市场监管部门的大力指导下,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力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全面落实,努力营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为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履行应尽的职能。

1.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开展食品安全监管

1)加强食品安全源头监管,做好田间地头食品安全保障。

一是开展粮油质量安全检查,2020年,共开展粮油质量、数量安全检查12次,出动人员46人次,车辆18辆次,检查企业12户次,粮仓库点14个次,混合粮896万kg,菜籽油3万kg,检查中末发现问题粮油及加工使用非食用添加剂及污染粮。二是面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制定了《梁河县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提升我县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目前共宣传引导企业1户使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

2)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环节食品安全监管。

①加强生产环节的安全监管。一是严格规范食品生产许可活动,自28类食品生产许可权限下放后,市场监管部门及时研究制定方案,确保许可权限接得住管得好,共受理食品生产许可申请4份(包括变更2家,新办2家),新办现场核查2家,通过1家,不通过1家。二是加强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指导和服务企业复工复产,督促企业开展自检自查,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增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三是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2020年以来共检查食品生产企业13家,小作坊22家。

②加强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我县高度重视对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锁定重点区域和重点产品,全面排除食品安全隐患。一是加强对商场、超市、校园周边、农村边远山区小食杂店的安全排查工作,严格检查经营户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产品质量管理等制度的落实情况。二是开展元旦、春节、五一、端午等重要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大检查和自查行动,特别对节日食品和节日畅销产品进行专项检查。三是组织相关监管单位开展专项行动,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治,有效清理食品销售市场。2020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304人次,检查食品销售单位636家次,开展风险分级管理评定等级585家。

③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一是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5次,保障就餐人员7156人次,保障过程中未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二是开展春季开学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督促学校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进货查验和储存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餐饮具消毒制度、防止食物中毒的“四个严禁和一个留样”制度,共检查学校食堂71家,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户48户。三是开展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建设工作,网络视频厨房10家,隔断厨房、透明厨房、视频厨房等其他形式683户。四是加强对网络餐饮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监管,督促德宏通、饿了么、美团3家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落实相关管理制度,对入网餐饮提供单位进行检查,督促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④加强集体聚餐管理,防止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我县把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管理工作纳入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与各乡镇签订责任书,县食安办结合我县实际,根据《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德宏州进一步强化农村(社区)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意见》对我县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出了要求,对市场监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食安办、村委会(信息员)、集体聚餐承办者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进一步规范了我县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申报备案管理。2020年以来共登记备案、指导农村集体聚餐126起。

⑤强化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不断提高监管效能。2020年,完成食品食用农产品抽检743批次,目前完成检验493批次,不合格5批次,合格率为98.99%,白酒中甲醇快速检测233批次,合格率100%。

⑥强化食用农产品监管。一是加强食用农产品检验检疫,2020年以来,我县共开展产地检疫生猪51239头;牛产地检疫715头;开展屠宰检疫生猪27544头,检出病害猪14头,检出病害畜禽全部监督货主及屠宰厂方进行无害化处理;县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共开展完成蔬菜、水果农残快速检测107期,抽检样品2226批次,检测合格2186批次,合格率为98%。二是加强对集贸市场的检查,特别是疫情期间对生鲜畜禽肉、冷冻肉、水产品、海产品等重点品种的检查,确保食用农产品进货渠道清楚,索证索票齐全,产品质量安全有保障。

3)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①针对重点产品、高风险产品、重要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突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靶向性,解决食品安全监管突出问题。2020年,共开展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专项检查、添加非食用物质罂粟壳罂粟籽专项检查、白酒及散装白酒专项检查、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专项检查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64人次,车辆140辆次,检查生产企业28家次,小作坊67家次,集贸市场88个次,餐饮单位943户次,食品销售241户次。

②加大监管力度,对存在问题进行跟踪整改。一是对往年下达的责令整改问题进行再跟踪、再检查,共跟踪复查72家,进一步规范了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二是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53起,为消费者挽回损失10余万元。三是“3·15”活动销毁过期食品245袋,过期啤酒324瓶,无中文标识饮料715件。

4)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情况。

为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增强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2020年以来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宣传活动。特别是野生菌中毒防控宣传工作,各部门采用电视、微信公众号、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单、制作宣传展板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普及防控知识,使野生食用菌中毒防控宣传教育无盲区、无死角2020年我县共在各人员密集地点、餐饮单位张贴预防野生食用菌中毒基本常识宣传海报1000余张,发放宣传折页1642余份,临街宣传20场次,进学校宣传12次,进餐馆宣传1378家次,电视宣传1期,微信公众号宣传8期,发布预警公告12期。

5)强化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不断提高监管效能。

2020年,完成食品食用农产品抽检743批次,目前完成检验493批次,不合格5批次,合格率为98.99%,白酒中甲醇快速检测233批次,合格率100%,做到饮食安全有保障。

2.持续优化服务,营商环境全面提升。

一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力促我县民营经济跨越发展。根据省、州局相关文件精神,明确了我县市场主体年度发展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截至2020年10月,全县各类市场主体总数达8847户,其中:内资企业142户,私营企业820户,个体工商户760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85户。二是积极主动服务市场主体。扎实帮扶小微企业发展,深入推进“贷免扶补”扶持工作,完成贷免扶补工作任务数4户,贷款60万元。三是以职能帮扶为目标,提供特色服务,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继续加大商标品牌创建工作力度。积极宣传商标知识,挖掘辖区内有价值、有特色的涉农产品申请商标注册,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重点和突破口,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商标。深入开展“一所一标”工作,鼓励农产品、农副产品争创驰名、著名和知名商标。目前,没有办理“一所一标”。省著名商标、德宏州知名商标现暂缓申报,需等待新标准下发后才能进行申报。四是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情况。放宽登记条件,不再限制出资时间、出资比例、出资方式。截止2020年10月,认缴注册资本的企业141户,注册资本38010.65万元。五是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情况。申请人提交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即可予以登记。商事主体应申报住所或经营场所信息,申请人应对企业住所(经营场所)及其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负责。截止2020年10月,共简化提交市场主体合法使用证明1374户。六是深入推进“先照后证”改革工作。按照国务院决定保留的34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及“宽进严管“的政策指导,全面落实先照后证,目录以外的一律不作为公司登记前置审批项目,方便企业注册登记便利化。截止2020年10月,辖区内各类市场主体实行“先照后证”企业59户。七是认真履行“双告知”职责。根据《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的要求,对商事登记主体实行“双告知”制度。截止2020年10月,对各类市场主体实行发放双告知承诺书1374份。八是“两证合一”(个体)、“五证合一”(企业)营业执照情况。牵头建立“五证合一”工作县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积极与国税、地税、人社、统计部门协作配合,加强工作对接与业务培训。与全省同步进行“两证合一”(个体)、“五证合一”(企业)启动工作,截止2020年10月,共办理“五证合一”营业执照301户(其中一窗通办理59户),“两证合一”营业执照1650户(其中全程电子化个体办理122户)。九是积极推进“个转企”工作,促进市场主体做大做强,提升市场竞争力。截止2020年10月份,办理“个转企”企业2户。

3.做好质量安全保障者,确保工业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开展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对棉絮、危险化学品、医用口罩等检查5次,抽检筷子生产企业2家次,合格率为100%;二是确保特种设备安全:组织对辖区糖厂、硅厂、腾陇高速公路梁河段、医院等场所使用的重点监控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目前,我县统计在册的特种设备共有196台,检查各类设备近92台,发出检查记录51份,下达监察指令书1份,共办理特种设备注7台,发放使用证7本,办理开工告知登记16台。

4.加强行政执法督查,扎实开展稽查行动

重点查处经营无中文标签境外食品、无照无证经营成品油、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截至目前,我局共立案查处案件16件,罚没43.6万元,涉及过期食品、药品、过期医疗器械、特种设备、收费等贴近民生的热点、焦点问题。

5.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药品器械安全监管。

一是强化药品、化妆品日常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2020年,对全县涉药和化妆品经营单位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87人次,车辆87辆次,检查药品生产企业4家次,药品经营企业214家次,医疗机构94家次、化妆品经营企业41家次,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9份,现均完成整改;查处药品案件1起,未结案,现立案调查中;化妆品案件0起。二是加强药品质量监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为了确保疫情防控药品的价格稳定,维护社会秩序,对疫情防控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下放了《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维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相关药品及防护用品市场价格秩序提醒告知书》和《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药械质量安全的告诫书》,督促涉药企业严格遵守生产、经营管理规范。三是大力开展各项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共抽检中药饮片3批次,检验均合格,检查中药饮片生产企业1家、经营企业32家,使用单位10家,未发现违法行为。四是开展疫苗储存运输质量安全专项行动。加强宣传发动,全面履行告知义务,将专项行动要求及时传达到从事疫苗储存、运输、预防接种相关单位,广泛宣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2017版)。此次专项检查,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86人次、车辆10辆次,检查药品经营企业30家次、医疗机构11家次。我县药品生产企业无国家集中采购和组织的中选药品。五是开展药品、化妆品抽验工作2020年共抽检药品30批次,完成率100%;化妆品4个批次,完成率100%,所抽检的药品、化妆品均检验合格 六是积极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许可事项。自《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许可事项下放到县局以来,我局积极研究探索药品监管平台,共受理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24家,已办结发证11家,未办结13家。七是积极做好药械应急和三项监测工作。至今为止完成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49份,完成率52.69%;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报告18份,完成率78.26%;药物滥用监测调查报告45份。八是强化宣传培训,营造人人关注药品、化妆品安全问题的氛围。利用“2020年药品科技宣传活动周”、“2020年德宏州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3·15”等节日为契机,通过现场发放宣传资料、电视台播放公益广告、展板等方式,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咨询活动,重点就药品、化妆品法律法规、安全知识等进行了宣传,共接受群众咨询2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800余份。 

6.充分发挥职能,服务地方经济建设成效显著。

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依托“质量月”活动平台,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各类法律法规,积极组织企业赴省市参加业务知识培训,提高群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积极发掘培育具有梁河县地方特色的地理标志商标,对我县地理标志商标资源进行了详细调查摸底。

7.严格排查,加大扫黑除恶力度

严格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结合行业监管特点对市场领域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监管和摸排,进一步加大对全县集贸市场、批发市场、景区景点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监管力度,摸排力度。截至目前,检查市场、商场、超市507个次;检查经营店铺6110户次,填写摸排表4846份;市场摸排率达100%,市场主体摸排率达79.1%。摸排出市场流通领域市场乱象问题清单24条,下达责令整改16份,现已全部整改完成,立案调查8个,均已结案。截至目前,共上报涉嫌涉黑涉恶线索5条。(市场摸排出3条,扫黑办受理2条,1条未受理;通过对前期案件进行梳理出2条,扫黑办未受理,县纪委受理)

8.以精准扶贫为目标,全力助力脱贫攻坚

我局共派出6名驻村工作队员,其中1名实职副科领导和1名工作队员进驻我局挂钩村芒东镇清平村,另外4名工作队员分别充实到脱贫攻坚第一线。全体干部职工实现“责任全覆盖、帮扶全覆盖”,圆满完成了挂钩帮扶各项工作任务。

9.扎实履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为全力做好我县疫情防范和相关应急处置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局组织工作人员重点针对医疗用品、防护用品库存数量进行统计和价格监管,掌控防护用品价格动态。二是重点加强农贸市场、超市、餐馆、酒店等市场主体监管,维护紧急状态下的正常市场秩序。三是动员药品经营企业加大对防疫物品,如酒精、消毒液、口罩的引进,最大限度的保障了市场供给。四是局党组组织各机关支部、个私协支部、全体工会会员、县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开展“驰援武汉,奉献爱心”捐款共计50500元。截至目前,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506人次,车辆1120车次,检查餐饮企业、农贸市场、药品药械,野生动物、食品等生产经营场所5336个次,查处哄抬口罩价格案件1起。目前,我县辖区内市场秩序稳定,各商场、超市、百货店货源充足。

10.深入推进爱国卫生8个专项行动

我局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扎实开展爱国卫生8个专项行动,对其中涉及我局牵头的“净餐馆”“管集市”两个专项行动,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成立工作专班。对涉及整给提升的经营主体进行摸底排查,反复研究。为保障专项行动工作顺利开展,实行挂图作战,形成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工作格局,对存在问题进行逐条销号。

1)“净餐馆”专项行动。我县辖区内共有餐饮服务单位723家。截至目前,共召开部门联席会议4次,工作推进会议40次,召开专项行动小组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会议8次,召开餐饮企业业主培训会1次,现场指导食品安全从业人员在线考试1次,现场指导考核食品安全从业人员线上考试235人。我局在开展“净餐馆”专项行动工作中,共出动执法人员610人次,共检查餐饮服务单位823家次,检查率100%。根据工作要求。2020年需整改提升324家;其中根据省局工作安排部署,11月30日前县城建设区需整改达标并上传系统233家,任务完成率100%;乡村餐饮服务单位和11月13日系统锁定后办证餐饮单位91家,已规范整改。粘贴禁烟标识1020份,粘贴文明用餐、拒绝浪费宣传资料1020份;推进网络明厨亮灶建设42家,其中接入七彩云南网络明厨亮灶平台14家。

2)“管集市”专项行动。梁河县农贸市场提升整治目标两个。我县制定《梁河县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全提升行动工作规范和标准》和《梁河县农贸市场整治评分细则》,按照要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农贸市场垃圾乱扔、污水乱排、摊点乱设、货物乱摆、周边乱象“五乱”状况及农贸市场有完善的硬件设施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整升整治。截至目前,共召开部门联席会议4次,工作推进会40次,召集市场主体开会5次,共出动执法人员358人次,检查农贸市场178个次,超市102个次,督促市场开办者落实垃圾清运、清洁消毒市场179个次,向市场经营户发放《管集市专项行动告知书》300余份,共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份。改造情况如下:

①广信粮油市场:

建好鱼池15个,已全部达标正常经营;杀鸡环境改造共有6家,已全部达标,正常经营;制作菜架(48个)400米,已投入使用;粉刷墙壁4000平方米;已进行肉类、早点、蔬菜分区规划改造;办理小摊贩备案登记证7户;在市场的四个出入口建好洗手设施4个;出入口门口栏栅2个;厕所三有三无:已配洗手液,纸巾;污水管道、垃圾处理等建设内容正在改造中。已投入资金共计约300万元。

②宏兴市场:

建好鱼池8个,已经全部达标,正常投入使用;杀鸡改造共5家,已全部改造完成,正常投入使用;制作菜架(25个)约500米,已经全部投入使用;粉刷墙壁3200平方米;消防通道划线80平方米;门口栏栅2个;清扫顶棚蜘蛛网3200平方米;在两个出入口建好2个洗手台已投入使用;拆除广告牌30块;办理小摊贩备案登记证40户;制作价格公示牌100块;购买垃圾桶2组;厕所三有三无:已配备纸巾、洗手液;以规划爱心摊位、自产自销区。已投入资金共计约70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具体是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截止2020年12月31日,实有人数63人(其中:在职公务员51人、机关工人2人、事业工人10人)。

离退休人员2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8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980.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67.3万元,占总收入的98.6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3.05万元,占总收入的1.33%。与上年总收入1097.78万元对比,减少117.43万元,下降10.7%,其中:与上年财政拨款1,080.46万元相比,减少113.16万元,下降10.47%;与上年其他收入17.33万元相比,减少4.28万元,下降24.7%,,减少主要原因是减少原因一是2019年因机构改革,划转县应急管理局8人工资发放至7月;二是2019年实施购置食品快速检测车项目,项目金额88万元;三是2020年10-12月停发月奖励性绩效工资27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98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1.59万元,占总支出的95.75%;项目支出41.81万元,占总支出的4.2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总支出1158.77万元对比下降175.37万元,下降15.13%,;减少原因一是2019年因机构改革,划转县应急管理局8人工资发放至7月;二是2019年实施购置食品快速检测车项目,项目金额88万元;三是2020年10-12月停发月奖励性绩效工资27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41.59万元。与上年基本支出1,027.5万元相比,减少85.91万元,下降8.36%。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62.7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6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8.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8%。本单位年人均工资为11.36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1.81万元。与上年项目支出131.27对比,减少89.46万元,下降68.15%。减少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项目支出购置2017年下达食品快速检测车配备项目8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4.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09%。与上年1,136.89万元相比,减少162.44万元,下降14.29%,减少原因一是2019年因机构改革,划转县应急管理局8人工资发放至7月;二是2019年实施购置食品快速检测车项目,项目金额88万元;三是2020年10-12月停发月奖励性绩效工资27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21.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29%。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及对企业的补助;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9.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2%。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养老保险支出及日常工作开展开支;

  9.卫生健康(类)支出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主要用于公共卫生服务日常工作开展开支;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1.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4%。主要用于普惠金融发展项目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5万元,支出决算为4.18万元,完成预算的92.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82万元,完成预算的112.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6万元,完成预算的68%。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严格控制公车使用范围,减少公务用车及运行维护费,并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38.91万元,下降9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8.87万元,下降93.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4万元,下降2.8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购置快速检测车一辆,二是我单位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2万元,占67.46%;公务接待费支出1.36万元,占32.5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8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市场监管、食品药品化妆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监管、安全生产监管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1.3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3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市场监管、四品一械监管、安全生产监管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0.18万元,与上年82.23万元对比,减少12.05万元,下降14.65%,主要原因2020年因疫情影响我单位举办及参加的会议及培训减少,脱贫攻坚工作相应减少,我单位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控制公务接待支出,所以机关运行经费大幅下降。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经费12.39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开展工作的支出,占机关运行经费的17.65%;接待费1.2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场监管、四品一械监管、安全生产监管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占机关运行经费的1.84%;车辆运行费1.1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管、食品药品化妆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监管、安全生产监管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等支出,占机关运行经费的1.57%;维修费1.17万元主要用于原工商局办公楼维修支出,占机关运行经费的1.67%;其他交通费用50.42万元主要用于交通补贴支出,占机关运行经费的71.84%;劳务费2.35万元主要用于临时人员工资支出,占机关运行经费的3.35%;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6万元主要用于食堂开支,占机关运行经费的2.08%;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362.37元,其中,流动资产16.72元,固定资产322.8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2.79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2.9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0.15万元、固定资产减少32.78万元。

市场监督局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7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按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开展2020年部门绩效自评和项目绩效自评,部门整体支出自评为93.5分,项目支出自评6个,评价金额为16.6万元,其中,评价结果为优4个 ,良2个,中0个,差0个。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 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 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312200434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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