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梁河县第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16号建议的答复
黄世应等5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请求解决下拨曩宋村人畜饮水项目资金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上级财政以德财农〔2015〕233号文下达到梁河县财政局,梁河县财政局以梁财农〔2015〕138号下达到梁河县水利局,因当年未支付,于2016年底被梁河县财政局盘活存量资金收回。由于近几年来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导致很多欠拨资金无法得到解决,但鉴于此笔资金属人畜饮水工程资金,关系到千家万户的人畜饮水问题,经我局班子开会讨论决定,在2022年内请梁河县水利局向县人民政府请示重新安排曩宋村人畜饮水项目资金,我局根据县政府领导批示争取年底前全部拨付或先拨付一半。
你们提的建议很好,但由于以上原因近期内未能完全解决你们提出的要求,请谅解。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关心和支持财政工作。
梁河县财政局
2022年5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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