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财政局关于对2021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查前公示
一、检查对象
二、检查范围、内容和重点
(一)检查范围。检查范围为被查单位2021年度会计信息质量,必要时可追溯到以前年度或对被查单位的相关单位或下属单位进行延伸检查或调查。
(二)检查内容。重点关注对被检查单位执行国家财税法规和惠企利民政策及会计基础规范、财务管理、财经纪律、内控制度建设和实施等方面的情况。
(三)检查重点。1、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2、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3、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4、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实施;5、国家财税法规和惠企利民政策的执行情况。6、中央八项规定及“三公”经费控制等财经纪律是否落实;7是否存在挪用专项资金、虚报预算支出、使用假发票等违纪行为。
三、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3、《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4、《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
5、《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
6、《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7、相关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度规定。
四、检查时间安排
2022年我县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自本9月20日开始,2022年10月15日结束。
检查人员 : 刘 辉 、曹加荣、杨恩华、尹培芳、贾 锦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提供被检查单位的问题线索,并对财政监督检查组执行廉政纪律情况进行监督。
举报电话:0692-6161183
举报邮箱:lhxczjbgsgy@163.com
特此公示
梁河县财政
2022年9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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