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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平山乡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梁河县平山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梁河县平山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党委职能
(1)总揽全乡工作全局,领导、指导人大、政府、纪委、人民武装、统战、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工作。
(2)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级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决定。
(3)讨论决定全乡党的建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本乡经济、社会的持续、稳步发展。
(4)加强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
(5)领导全乡政权机构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构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6)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管共管上级有关部门驻乡单位干部。
(7)抓好全乡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8)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认真处理党员群众的来信来访,及时查处违纪案件;配合协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维护党委和政府的权威,保证政令畅通。
(9)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2.人大主席团职能
(1)检查、督促宪法、法律、法规、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
(2)听取和审查本级人民政府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社会治安等工作情况,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3)检查、督促本级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组织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对本级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的工作进行评议和视察。
(4)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接受上一级人大常委会的委托,联系本级行政区内的上级人大代表,组织代表小组开展活动。
(5)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和对本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申诉、意见。
(6)根据乡长的提名,决定副乡长的个别任免,受理乡人大主席、副主席、乡长、副乡长的辞职,决定任免及接受辞职的,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7)依据宪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3.人民政府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国家机关的决定、命令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对本乡的经济、社会等各种事项作出决定。
(2)执行本乡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管理本乡经济、社会方面的行政工作。
(3)管理本乡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教文卫、计划生育、村镇规划建设、综合统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民政、民族宗教、扶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林业、水利、农村公路、食品安全管理、环境保护和“为民服务中心”等工作。
(4)积极做好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扶持农村经济发展,努力培育新的农业支柱产业,不断增加农民收入。
(5)加强对本乡各单位的领导、指导和联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指导各单位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提高“三农”服务水平;定期组织召开站所长及中心主任工作会议,及时、全面了解和掌握情况,以便科学决策。
(6)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加强对村级组织工作的指导,指导村民做好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指导村级组织和村民发展本村经济、社会事业和开展村务公开。
(7)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疫情防控形成新常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有效处置禽流感、非洲猪瘟等重大疫病。坚持思想政治引领,以“一线思维”做好“二线防控”,压实“四级书记”“五级段长”工作责任,成立领导小组,调整充实工作专班,设立卡点临时党支部,组建党员先锋队59支305人,巡逻队4支139人,志愿服务队1支90人,参与疫苗接种、核酸采样、人员摸排、政策宣传和卡点、通道值守巡逻等工作;发动民兵7批249人次、医务人员40人次逆行驰援瑞丽,为打赢边境疫情贡献平山力量;聚焦网格化管理,建立健全乡、村、组、户联动防线,363名网格员精准管控全乡4015户15860常住人口和339名涉缅、在缅人员;完成疫苗接种36批20205剂,核酸采样20140人次;织密入乡查控、乡内清控、出乡堵控“三道防线”,坚决守住梁河“东北门”,确保疫情“零输入”“零输出”“零发生”,最大限度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
2.脱贫成果获得新巩固。强化政治引领,严格按照《云南省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云巩固振兴组〔2021〕1号)文件要求,围绕“四个不摘”总要求,建立健全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易返贫致贫人口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指定挂联帮扶人员,持续加大就业和扶持力度,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战斗堡垒作用,做实各项工作,纳入监测248户872人,采取“一户一策”的办法,从政策帮扶、产业扶持、劳务输出等方面发力,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持规划先行,持续推进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做好国土空间规划,做实做细项目产业规划,坚决杜绝规模性返贫。
3.经济发展跃上新台阶。全力推进“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战略,把大势、明思路、定措施、抓落实,研究完善了全乡“十四五”规划和乡村振兴发展规划,全力实施“13322”工程。科学谋划、实施了一批打基础利长远项目,上河东国土综合整治、勐蚌刘家河河堤治理、大黑脑公路修建、小园子茶园改造提升、茶厂建设、制衣车间等一批项目有序有力推进,发展壮大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不断完善产业链条,发展产业集群,全乡经济指标大幅提升,农业、水利、交通、住房、国土等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4.社会事业迈出新步伐。坚持人民至上理念,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教育文化欣欣向荣。落实雨露计划、东西协作等各类帮扶101人次48.02万元,平山教育基金会资助学生108人15.95万元,中小学成绩连年名列前茅,其中2021年初升高成绩名列全县第2名,教育已经成为全乡一张亮丽的名片。医疗卫生明显改善。推进乡村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和家庭医生签约工作,补齐卫生短板,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全面落实免疫规划接种工作,辖区内无重大疾病疫情发生。社会保障不断增强。严把低保审核关,用好临时救助、特困供养等政策,发放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供养、残疾补贴489.99万元,农村养老保险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5%和99.34%,落实转移就业5960人,公益性岗位283人。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主动融入全县农业产业总体规划,强化产业互联互动,优化产业结构,抓牢产业技能培训,稳定烤烟种植面积,扩大蚕桑、甘蔗、中草药等种植,持续提升产业经济效益。
5.生态建设取得新成效。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努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格落实林长制、河湖长制,水污染综合治理强力推进,持续整治秸秆露天焚烧,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工作,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效,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梁河”、国家卫生县城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复核等工作强力推进,厕所革命取得阶段性胜利,行政村实现公厕全覆盖,乡村环境大幅改善,健康文明新风尚逐步形成。
6.平安和谐谱写新篇章。全面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开启国家安全新常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各类跨境违法犯罪,加大防邪反邪力度,全力维护边疆稳定。以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COP15期间安保维稳工作为主线,以扫黑除恶常态化为载体,全面启动八五普法、第五轮禁毒人民战争,推进毒品重点整治,破获毒品刑事案件3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缴获毒品1.0069公斤,严厉打击零星贩毒案件,全力做好禁毒戒吸工作,强化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全年无命案发生。坚决落实党管武装制度,完成“三室一库”标准化建设,全力做好双拥、优抚工作。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年内辖区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全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建设,加强统一战线工作,充分发挥工青妇,红会、侨联等群团组织桥梁纽带作用,老干、关心下一代、工商联、保密和档案等工作扎实开展。确保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网络安靖、边疆稳定,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7.党的建设绘就新画卷。紧扣责任链条,全面加强党在基层执政能力,强化基层党建引领示范作用。一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筑牢思想根基。抓实党史学习教育,举办读书班24期,专题宣讲16次1210人次,集中学习 171次,坚持问需于民,开出一批群众急难愁盼实事清单1053件,拿出一批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惠民举措1646条,为民办实事1200余件,精心组织开展建党百年表彰、走访慰问活动。二是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扛牢党建政治责任,制定乡级党建清单13项,召开党建专题会议和业务培训11次,到村指导党建工作428次,培训入党积极分子及发展对象96人,发展党员10名、预备党员35名,发放“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50枚,走访慰问困难党员、老党员106人。三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提升党员战斗力。注重“量体裁衣”、精准施策,将党员教育管理作为党校培训重点课程集中学习3次,让党员听进去、学起来、做到位,坚持把讲政治放在首位,引导党员练好内功,树好形象,构建“全链式”教育管理新体系。四是建强基层党组织体系,拓展战斗堡垒作用。开展支部分类晋级和示范达标“回头看”工作,着力打造提升塘房、古城2个“五强”党组织,聚焦“软弱涣散”党支部,查找病状,通报“病情”,开展法治、纪律宣传教育6次,不断激发党员带头遵纪守法、干事创业的激情和信心。五是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坚持党管意识形态根本原则,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决守好意识形态领域主阵地。六是加强党对换届选举工作的全面领导。精心组织,依法依规完成村两委换届工作,顺利实现组织意图,做到了“两升一降”;完成县、乡党代表选举工作,选举产生代表69人,确保党委换届工作圆满完成;完成县乡人大代表选举工作,选举产生代表74人,提名政协委员8人,为人大、政府换届奠定基础;严肃换届纪律,签订换届纪律承诺书1200余份,谈心谈话400余次,对苗头性问题露头即打、抬头必纠。七是全面推进新时代党风廉政建设。加强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做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聚焦问题线索,党纪处分10人,通报批评10人,提醒、诫勉谈话17人,签订党员不信教承诺书767份,全方位念好“紧箍咒”,推动党风、政风实现根本好转。
8.殡葬改革稳步推进,持续深化殡葬改革政策宣传,扎实推进公墓后续建设,建成并投入使用乡级公墓1个、村级公墓2个,截至目前,按照规定火化进公墓的有36冢,已缴纳管护费23家,共计131380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梁河县平山乡人民政府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2个。其中:行政单位5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具体是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广播服务中心、村镇规划服务中心、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林业站、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梁河县平山乡人民政府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6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3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2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2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7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梁河县平山乡人民政府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749.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43.02万元,占总收入的99.6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6.19万元,占总收入的0.35%。与上年总收入2679.59万元对比,减少930.38万元,下降34.72%,其中:与上年财政拨款2665.41万元相比,减少922.39万元,下降34.61%;与上年其他收入14.18万元相比,减少7.99万元,下降56.35%,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020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各类项目较多,项目支出较大。2021年是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年,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都比2020年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梁河县平山乡人民政府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751.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3.37万元,占总支出的55.01%;项目支出787.88万元,占总支出的44.9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支出2756.47万元对比,减少1005.22万元,下降36.47%。主要原因是2020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各类项目较多,项目支出较大。2021年是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年,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都比2020年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梁河县平山乡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63.37万元。与上年基本支出1255.06万元相比,减少291.69万元,下降23.24%。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受疫情影响减少各项会议培训办公等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67.8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0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5.5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92%。本单位年人均工资为8.97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梁河县平山乡人民政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87.88万元。与上年项目支出1501.41万元对比,减少713.53万元,下降47.52%,主要原因是2020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各类项目较多,项目支出较大。2021年是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年,项目比2020年减少。2021年我单位具体项目如下:平山乡核桃林村美化亮化照明路灯工程5万元;非税收入(核桃林村脱贫攻坚捐款)补助经费6万元;平山乡木瓜园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村内道路建设专项资金30万元;土地整治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0万元;农村户厕改造小寨自然村、界端自然村公厕建设39.12万元;2021年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02万元;2020/2021年中央冬春救助资金27万元等。以上项目都已实施完成。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梁河县平山乡人民政府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33.4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8%。与上年2697.52万元相比,减少964.08万元,下降35.74%,主要原因是2020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各类项目较多,项目支出较大。2021年是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年,项目支出比2020年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01.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49%。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3.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主要用于单位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职工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5.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5%。主要用于单位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职工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死亡抚恤支出;
4.卫生健康(类)支出18.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9%。主要用于新冠感染疫情防控支出;
5.节能环保(类)支出6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8%。主要用于生态护林员工资支出;
6.农林水(类)支出646.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29%。主要用于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职工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7.住房保障(类)支出146.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农村危房改造支出;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6%。主要用于自然灾害补助;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梁河县平山乡人民政府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万元,支出决算为2.37万元,完成预算的169.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37万元,完成预算的169.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方面由于2021年新冠感染疫情态势严峻,到县城参会及下村指导开展工作次数增多,导致公车油费增多;另一方面,因公车购置年限已久,公车故障增多致使公车维修费增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预算数只能勉强支付保险费,远远不能保证日常运转。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3.97万元减少1.6万元,下降40.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3.88万元减少1.51万元,下降38.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0.09万元减少0.09万元,下降1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受新冠感染疫情影响会议减少、出差较少,我单位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7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3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日常公务出差及到6个行政村下乡、到疫情防控监测点值班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检车费等日常支出。
3.公务接待费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梁河县平山乡人民政府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7.76万元,与上年163.54万元对比,减少75.78万元,减少46.34%,主要原因2021年受疫情影响我单位举办及参加的会议及培训减少,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限衔接等工作相应减少,我单位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控制公务接待支出,所以机关运行经费大幅下降。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1.36万元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的12.94%,差旅费0.88万元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的1.03%,会议费25.37万元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的28.91%,培训费5.35万元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的6.09%,其他交通费用23.02万元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的26.23%,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5万元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的1.31%,劳务费3.33万元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的3.7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92万元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的1.04%,维修(护)费3.3万元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的3.76%,委托业务费3万元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的3.42%,办公设备购置0.7万元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的0.79%,工会经费9.38万元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的10.69%。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梁河县平山乡人民政府部门资产总额415.8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25.67万元,固定资产190.1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514.11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8.2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97万元,流动资产减少85.31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9.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2.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9.3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按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开展2021年部门绩效自评和项目绩效自评,部门整体支出自评为98分,项目支出自评19个,评价金额为637.365万元,其中,评价结果为优18个,良1个,中0个,差0个。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年无收支,GK08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表公开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 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 梁河县平山乡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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