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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梁河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梁河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梁河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梁河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是保护和打击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态环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领域违法犯罪的专门机构,其主要职责:
1.掌握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态环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动态,拟订宣传、预防、打击对策。
2.组织开展对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态环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案件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3.组织侦办在全县范围内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态环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领域有重大影响的犯罪案件。
4.完成县公安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云南省国家保密局关于不应公开公安机关有关预算信息的函》(云保局函[2018]34号)警力和警用装备属于国家秘密,依法不予公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及县公安局的精神,研究部署全县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态环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领域工作,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2.贯彻执行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态环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领域管理保护法律、法规,组织侦破辖区内发生的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态环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案件,对上述案件行使调查、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以及进行治安行政处罚等职权。
3.抓好全县森林警察大队(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队伍建设,提高民警政治业务素质。
4.抓好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态环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领域安全防范工作,负责全县森林警察大队(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民警、工勤、辅警的管理以及武器装备和车辆、被装的计划申报和管理。
5.受理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态环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相关部门移交的重特大案件。
6.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及县公安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作职责。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云南省国家保密局关于不应公开公安机关有关预算信息的函》(云保局函[2018]34号)警力和警用装备属于国家秘密,依法不予公开。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92.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92.5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1.5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今年人员比上年减少一人(调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92.5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92.5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92.55万元(本级财力492.5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1.5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今年人员比上年减少一人(调出一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492.5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492.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5.1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减少83.95万元,下降16.82%,主要原因分析今年人员比上年减少(调出)一人及辅警工资调整到项目里;项目支出77.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2.4万元,增长416%,主要原因分析辅警工资调整到项目里。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1.功能科目20132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组织事务—其他组织事务支出”1.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人员党组织经费开支;2.功能科目20136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0.5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人员党组织公用经费开支;3.功能科目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行政单位离退休”1.8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退休人员的经费开支;4.功能科目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2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人员的养老保险费开支;5.功能科目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7.0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人员的职业年金开支;6.功能科目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2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人员的失业保险费开支;7.功能科目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9.4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人员的医疗保险费开支;8.功能科目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人员的大病医疗保险费;9.功能科目2130213“执法与监督支出”407.5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人员日常行政运行的差旅费、办公费、工资和津补贴、奖金等开支;10.功能科目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22.6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开支。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
(1)基本工资7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津贴补贴135.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5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奖金39.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1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0.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2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职业年金缴费17.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4.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3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住房公积金22.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6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万元,项目支出62.4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
(1)办公费22.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7万元,项目支出5万元);
(2)其他交通费用16.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生活补助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资本性支出
(1)基础设施建设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部门无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部门无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与中央、省级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部门无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部门无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57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我部门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我部门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58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次,共计接待79人次。
我部门无增减变化,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本着有利公务,务实勤俭、杜绝浪费的原则,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压缩节约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我部门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99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99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
我部门无增减变化,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本着有利公务,务实勤俭、杜绝浪费的原则,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压缩节约公务接待费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项目一:平安林区创建项目:通过实施该项目基本形成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通过创建活动,达到“平安林区”创建标准,实现“资源增长、生态良好、农民增收、林区和谐”实现生态立县的目标。
1、加大依法治林力度
2、加强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3、抓好森林防火工作
4、提高有害生物防控能力
5、加强林权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6、加强基层护林组织建设
7、做实宣传工作
项目二:其他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做好本部门人员、公用经费保障,按规定落实干部职工各项待遇,支持部门正常履职。
项目三:指挥中心建设经费:在梁河县内建设林区警务指挥中心1、服务本地,服务实战
通过对系统的建设,提高梁河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本地化服务信息化作战能力和本地化服务能力,使梁河自然资源公安局指挥中心成为实施统一指挥调度、快速处警的司令部,集综合性、实战性于一体的中枢机构,建立警令畅通、多警种合成作战的“大指挥”工作格局,确保指挥高效。
2、纵向打通,横向扩展
通过梁河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情报指挥中心建设,纵向打通各个派出所、德宏州公安局、云南省公安厅之间的视频数据链路,横向扩展接入公安、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态环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相关部门视频资源,为梁河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实战提供更多视频资线索。
3、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借助本次情报指挥中心建设的契机,完善梁河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例如信息机房升级改造、重新规划网络综合布线、建设消防、UPS等机房辅助设施。为今后信息化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单位应当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规模、经营状况和市场行情等因素进行预计。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三公”经费】纳入州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部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9.5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01万元,下降18.54%,主要原因分析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压缩费用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部门资产总额441.9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1.32万元,固定资产398.3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2.29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7.8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与上年保持一致。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312200649900111
[附件: 梁河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0221111151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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