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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承担规范性文件以及合作协定、协议和议定书草案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制定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药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许可。开展规定范围内各类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监督管理以及其他各类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的日常办理和监督管理。落实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开展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开展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行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职责范围内的各类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授权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行为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开展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有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负责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企业管理。负责获得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后企业管理。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开展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全县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梁河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11.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基本药物目录的有关工作。
12.负责制定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制度。依职责指导和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监督管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流通环节的许可或者备案、检查和处罚。
13.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药物滥用、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监督抽检及风险监测工作。
14.负责组织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制定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制度,依职责指导和监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
15.负责全县执业药师管理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16.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7.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和标准化工作。
18.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9.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县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20.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统筹指导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知识产权行政裁决。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21.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22.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州市场监管局的精心指导下,梁河县市场监管局以效能革命为契机,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聚焦“保安全、守底线,促发展、拉高线”的主责主业,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放管服”改革成效明显,市场监管日趋规范,消费环境持续优化,市场风险加紧防控,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监管效能更加优化,市场监管各项工作全面推进的成效得到了更加显现。
1.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全县市场主体共有:内资企业143户,2022年新增5户;私营企业1052户,2022年新增138户,其中“一窗通”登记91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12户,2022年新增10户。
(1)审批流程更便捷,办事高效暖人心。一是全面推行个体工商户全程电子化登记,简化登记流程。实现个体户开办“零见面”“零审批”“零跑路”,为经营户提供便捷服务。二是简化住所登记手续。对登记负面清单之外的个体户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实行申报承诺制,全面推行减证便民“证明事项告知承诺”,着力提高服务能力,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减免证明材料3368件。
(2)证照打印自办理,便民服务助发展。强化便民服务平台,全面推行营业执照自助打印服务,在办证大厅摆设自助打印设备,开启“全天候、零见面、秒领取”政务服务新模式,实现互联网自主申报登记与自助打印无缝对接。
(3)服务经济稳市场,包容审慎促监管。延长个体工商户年报时间至2022年底。对因受疫情影响暂时失联的个体工商户,暂不标记经营异常状态。疫情期间,对不涉及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轻微违法行为,采用行政提示、行政指导、行政告诫等方式予以规范处置,原则上不立案、不罚款。
(4)统筹协调强组织,政企合力齐帮扶。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负责,多方参与,农商行承贷”的工作机制,密切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合作,主动协调人社、财政、人行、工商联、妇联、农商行、个私协会等部门,给予个体工商户优先办理。力争将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工作做成民心工程。今年来共召开政企恳谈会4次,协调农商行给予个体工商户授信1966户,贷款560,000,000元。
(5)信用修复即时办,重塑企业新信用。疫情期间对申请办理经营异常名录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修复的市场主体实现即时受理、即时审查,材料齐全、符合移出条件的,进行信用修复,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目前,经营异常名录移除19户。
(6)提高工作效力,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持续优化推行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平台,形成市场监管、公安、税务、人社、公积金等部门涉企数据交换机制,全县企业注册登记时间压缩到1个工作日。截至目前,全县办理企业通过“一窗通”平台设立登记453件,个体全程电子化登记790件。99%以上的企业名称申报均从网上电子化申请,系统自动核准。
(7)强化信息化工作力度,推行电子营业执照运用。通过“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平台推广应用,所有登记市场主体全部生成电子营业执照,供其他各部门共享互用,做到“一个部门发照、所有部门应用”。截至目前,全县共签发电子营业执照7360份。
(8)加大放管服工作力度,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与全省同步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截至目前,共办理“证照分离”涉企经营许可事项894件。其中:直接取消审批11件,审批改为备案494件,优化审批服务389件,共惠及企业894户。
(9)提高效能革命,优化服务质量。为深入贯彻落实“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扎实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提升工作质效,我局执法人员上门为大厂淘宝村6户茶叶加工小作坊进行改造指导,积极主动服务外企冕莱科技(云南)有限公司申办,仅在上级部门要求的一半时限内就完成注册。
(10)认真提前部署,扎实推进市场主体倍增。完成个体工商户注册办理2007户,任务完成率128%;完成“个转企”83户,任务完成率153%,居全州第一,被州政府领导在全州系统内通报表扬,并给予20,000元资金奖励。
2.持续发力,巩固爱国卫生、文明城市创建成果。
严格按照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及要求,持续巩固好“净餐馆”“管集市”两个专项行动,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工作格局。一是餐饮服务环境明显提升。截至目前,全县城区、乡镇共508家,达标率100%,推广应用“三码合一”430户,考核食品安全从业人员线上考试603人次,粘贴禁烟标识、文明用餐及发放宣传手册、海报共计1436余份,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89人次,检查餐饮单位1193家次。二是城区经营户门前“三包”督察机制常态化推进。由美丽办、市监局、住建局、遮岛镇、遮岛镇派出所、遮岛镇五个社区组成梁河城区经营户门前“三包”督察大队,定期、不定期(每月不少于2次)对梁河县城经营户门前“三包”落实进行督察、提醒、整改、约谈和曝光,有效巩固了创卫成果。
3.以干部作风“巩固年”为契机,强化市场监管中心工作的落实。
(1)严守食品安全监管。一是加强食品生产企业监管,确保产品出厂质量安全。开展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共检查生产企业13家,排查整改问题30个,下发责令停业整改通知书1份。组织企业食安员抽考31人,合格30人,不合格1人,覆盖率100%,合格率96.77%。开展红糖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整治,在流通环节抽检红糖6批次,不合格4批次,(日落黄不符合要求3批,日落黄和二氧化硫不符合要求1批)为风险监测不合格。二是开展重要活动和节假日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加大对商场超市、生产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保障党的二十大、COP15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安全。以粮油、果蔬、水产品、肉类、饮料、月饼等节日畅销产品为重点,共检查共检查集贸市场39个次、餐饮单位725家次,食品销售单位930家次。三是严格落实源头监管,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督促县城2个农贸市场、4家食用农产品销售超市每天开展农残快检抽查,不少于3批次。2022年市监局共抽检食品、食用农产品675批次,农产品抽检不合格18批次,均已开展核查处置。联合农业农村局开展应季水果荔枝、龙眼风险监测和监督检查,共抽样6批次,全部检验合格。四是持续开展散装白酒专项整治。严查餐饮单位、小卖部落实散装白酒进货查验情况,对无法提供索证索票,违规销售来源不明散装白酒的经营单位立案查处,禁止家庭自酿酒上市销售,倒逼小作坊规范生产,规范餐饮单位醇基燃料储存和使用,防止误饮醇基燃料中毒事件的发生。共检查白酒生产企业1家,规范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13家,检查散装白酒经营单位150家次,开展酒中甲醇快检152批次,开展白酒监督抽检1批次,全部合格。五是大力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坚决防止校园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今年来,共开展联合检查2次,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督查1次,中高考专项检查1次,检查学校188家次,检查校园周边经营户60家次,排查整治风险问题275个,开展学校食堂采购蔬菜农残快速筛查18批次,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抽检食品和餐具70批次,检验不合格1批次,启动核查处置。开展学校食品安全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共检查学校食堂2家。六是大力开展野生菌、草乌、附片等食物中毒防控工作,降低食物中毒风险。召开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会议5次,组织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培训2次,发布食品安全预警通告4期,制作汉语、傣语、景颇语、阿昌语野生菌中毒防控宣传音频4个,定制发放野生菌中毒宣传折页47000份,食品科普知识宣传折页55000份,大力开展进村入户宣传,确保全县42443户群众宣传到村到户,不留死角。
(2)严守药品化妆品安全监管。一是对全县涉药和化妆品经营单位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2022年,全县共出动执法人员145人次,监督检查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162家次,其中:药品生产企业1家次,零售(连锁)企业110家次,医疗机构51家次;检查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87家次,其中经营企业36家次、使用单位51家次;检查化妆品企业36家次,其中经营企业26家次、使用单位10家次。停业整顿药品经营企业1家。二是开展药品抽检。目前,药品监督抽样24批次,化妆品国抽 5批次、州抽5批次,医疗器械省抽4批次。
(3)严守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目前,我县统计在册的特种设备共有245台,辖区内无特种设备生产制造企业,无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一是“两会、两节”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截至目前,已出动检查人员14人次,检查重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1家,检查特种设备近30台,发现问题2条,发出安全监察指令书2份。二是确保我县制糖企业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出动检查人员9人次,检查制糖企业2家,检查特种设备近30台,发现问题1条,发出安全监察指令书1份。三是开展城镇燃气相关特种设备安全排查整治。对辖区内充装单位进行检查,充装单位已建成气瓶产品安全质量追溯体系,同时对辖区内7家液化石油气销售点进行检查,检查气瓶200余只,未发现翻新黑气瓶。四是开展起重机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辖区起重机械安全状况,截至目前,检查起重机使用单位10家次,设备43台次。五是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检查燃气具经营单位13家次,发现30台不合格产品,责令下架停售,签订《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燃气具等产品规范经营告知书》8份。加强燃气具及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安装使用检查,截至目前共检查125家。检查中型餐饮企业7家,发现3家未按规定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已督促整改。
(4)严守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一是开展烟花爆竹污染专项整治。检查烟花爆竹经营户10户(其中:批发经营户1户,零售经营户9户),并签订《德宏州烟花爆竹污染专项整治企业责任书》1份,《德宏州烟花爆竹污染专项整治个人承诺书》9份。二是开展家用燃气具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共检查燃气具经营单位17家次,发现30台不合格产品,责令下架停售,签订《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燃气具等产品规范经营告知书》10份。三是开展市场领域重大安全风险大排查。检查中型餐饮企业7家,发现3家未按规定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已督促整改。四是开展磷肥产品质量风险排查及整治行动。共检查经营户42家次,其中检查磷肥销售单位27家次,现场检查时发现梁河县勐养镇利宏农资店内的41袋过磷酸钙执行标准为GB20413-2006,查验经货台账于2020年6月购进,该销售单位未能提供产品生产日期,且产品外观有受潮现象,已责令该销售单位下架停售,检查过程中未发现销售肥料级磷酸氢钙情况,未发现无肥料登记证号情况。五是开展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隐患排查。截至目前,共对13家加油站开展检查,发现3家存在进货台账不完善问题,已督促整改。对辖区液化气充装站及气瓶供应点进行覆盖式检查,发现4家气瓶供应点进出货台账不完善,已督促整改,截至目前共检查10家次。六是开展工业产品抽检工作。根据《德宏州市管局2022年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抽检过磷酸钙、车用柴油、竹筷等产品15批次,完成率100%,合格率80%。七是开展塑料污染治理专项行动。督促销售企业建立和完善进货记录和验收管理制度,加强进货查验,把好进货安全关,督促企业落实塑料制品禁限主体责任。截至目前,共出动112人次,检查销售单位179家次,农贸市场22个次,商场超市66家次,发现问题销售企业5家、集贸市场9个次,商场超市9家次,已整改。八是开展中小企业质量技术服务活动。围绕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痛点”和难点,把质量技术服务覆盖到一线,引导帮扶中小企业提升质量水平。截至目前,已对16家企业进行走访,发放《德宏州中小企业质量技术服务活动需求调查表》16份,收回16份,企业提出需求15条,已帮助解决。九是开展“消防产品质量专项检查工作。共出动检查人员4人次,执法车辆1台次,检查3家销售单位,4家使用单位,检查产品20余套。十是开展电动自行车及其充电器、电池质量检查。通过现场查看销售单位证照、电动自行车购进渠道、合格证、进销货台账,查看充电池和电池是否和合格证上保持一致,截至目前共出动8人次,检查销售单位7家,电动自行车21台,包括锡特、小刀、新日、雅迪、爱玛、台铃、王派、邦德富士达8个品牌,发现3家未建立进销货台账、1家存在证照不符,已督促整改。十一是组织质量月现场宣传活动。参与成员单位30个,共开展各类“质量月”宣传活动22个,参与企业18个,参与一线员工数量300余人,参与群众3000余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6000余份,发放宣传环保袋600余个,宣传扇100余把,宣传围裙100余件,现场接受咨询500余人次。
(5)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今年共查处案件35件,结案24件,正在办理11件,主要涉及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等环节,涉案金额24,700元,罚没收入254,300元。一是持续推进“管集市”“净餐馆”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共查处涉及“净餐馆”案件4件,涉案金额100元,罚没款12,600元。二是加大核查力度,快速处置抽检不合格产品案件。共查处不合格产品案件10件,涉及食品案件7件,涉及药品案件1件,共涉案金额1,400元,罚没款134,000元。三是继续开展粮食购销领域市场专项整治。结合“双节”期间市场专项整治,对粮食收储企业(含基层粮库)及其他粮食加工企业的粮食购销领域扰乱市场秩序和违法交易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共检查粮食储备企业4家次,粮食加工企业6家次,粮食销售商户42家次。经查,所有计量器具均在检定有效期内,粮食储备企业代储的粮食轮出轮进的价格符合规定,各收购点未发现违法行为,所检查企业未发现扰乱市场秩序和违法交易行为等违法行为。四是开展卷烟、电子烟市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联合梁河县烟草专卖局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卷烟、电子烟市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检查烟草经营户145家次,电子烟经营户5家次,查处无证经营案件4起,违规销售“非烟”案件2起,查获“非烟”68000支。五是开展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检查行动。对校园及周边、餐饮业等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现象进行全面排查,共出动执法人员62人次,检查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157户,共查处向未成年人售卖酒水的违法案件5起。
(6)认真受理消费者投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畅通消费投诉举报渠道,做好12315投诉举报热线值守和应急处置工作,及时高效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截至目前,共受理各类渠道、各种类型消费投诉195件,其中:12315平台126件,12345平台38件,信访件8件,警务联动7件,消协13件,信件3件。已办结193件,2件正在办理中,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200,000元,组织召开业务培训会1次,建立ODR企业2户。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法规股、科技与计财股、行政审批股、信用监督管理股、市场与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食品安全协调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股、质量发展与监督管理股、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标准计量认证认可股;所属单位7个,分别是:
1.下设机构1个,行政执法大队;
2.派出机构共有4个,即市场监督管理一所、市场监督管理二所、市场监督管理三所、市场监督管理四所;
3.下属事业单位1个,食药监所。
4.群团组织1个,即梁河消费者协会。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具体是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0人(离休0人,退休30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9,931,820.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31,315.29元,占总收入的98.99%;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00,505.31元,占总收入的1.0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8,023.45元,增长0.2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8,087.3元,增长0.2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63.85元,下降0.06%,主要原因分析收入基本持平,无较大增减变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9,894,504.25元。其中:基本支出9,377,038.28元,占总支出的94.77%;项目支出517,465.97元,占总支出的5.23%;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335.03元,下降0.0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84,892.67元,增长4.28%;项目支出减少390,227.7元,下降42.9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分析是2021年项目支出支付隔离工作人员餐费326,187元及制式服装购置费190,681.67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377,038.2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550,155.34元,占基本支出的91.1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26,882.94元,占基本支出的8.82%。本单位年人均工资为158,336.21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17,465.9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消费者权益保护经费1,933元,市场秩序执法经费142,115.42元,市场主体管理专项经费19,400元;质量安全监管经费47,493元,三品一械监管和抽检经费206,872.02元;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以奖代补综合财力补助资金90,009.03元,贷免扶补工作经费9,643.5元。
2022年度主要开展以下专项工作:优化营商环境,市场主体倍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和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点领域监管(涉疫药品、医疗用品质量和价格监管、公平竞争执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治理媒体虚假广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电商平台点亮等专项行动);消费维权、质量强县、知识产权;持续推进法治监管、信用监管;质量提升行动;计量监管;认证认可服务;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31,315.2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6%。与上年相比增加28,087.3元,增长0.29%,主要原因分析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持平,无较大增减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092,690.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32%。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42,726.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61%。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养老保险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28,473.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9%。主要用于公共卫生服务日常工作开展开支;
4.农林水(类)支出6,11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主要用于农林水日常工作开展开支;
5.住房保障(类)支出661,3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元,支出决算为44,543.6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8,658.69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6.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885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3.2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885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元,支出决算为44,543.6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8,658.6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88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8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车辆老化严重,导致车辆维修费及燃油费增加;二是检查防控点线面增加,致使车辆维修费增加。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6,460.93元,增长16.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6,267.93元,增19.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93元,增长3.39%。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车辆老化严重,导致车辆维修费及燃油费增加;二是检查防控点线面增加,致使车辆维修费增加;三是市场主体倍增州局调研次数增加而导致。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市场监管、食品药品化妆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监管、质量安全监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市场监管、四品一械监管、质量安全监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3,713.34元,比上年减少20,572.94元,下降2.62%,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经费78,601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开展工作的支出,占机关运行经费的10.29%;接待费5,885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场监管、四品一械监管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占机关运行经费的0.77%;车辆运行费4,315.09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管、食品药品化妆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监管、质量安全监管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等支出,占机关运行经费的0.56%;维修费3,000元主要用于原工商局办公楼维修支出,占机关运行经费的0.39%;工会经费110,899.84元主要用于上缴工会经费及慰问会员支出;占机关运行经费的14.52%;福利费43,213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体检费支出,占机关运行经费的5.66%;其他交通费用403,752.76元主要用于交通补贴支出,占机关运行经费的52.86%;劳务费59,366.65元主要用于志愿者及临时人员工资支出,占机关运行经费的7.78%;专用材料费10,000元主要用于购置制式服装,占机关运行经费的1.31%;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4,680元主要用于食堂开支,占机关运行经费的5.86%。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6,625,843.48元,其中,流动资产208,857.65元,固定资产6,180,356.0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36,592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7,103.2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30,37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71项,账面原值301,488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4,998.6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1,45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3,548.6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4,998.69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年无收支,GK08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GK09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表公开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附件: 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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