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财政局

梁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浏览量:2293    作者: 日期:2023/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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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梁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梁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或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政策;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级城乡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

2.指导城乡建设管理工作;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安全运营、应急管理;指导和监督城市建设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负责农村民居通用图的设计及推广: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监督管理。

3.承担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城镇保障性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下达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并监督实施。

4.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白蚁防治、危房鉴定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住房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

5.承担监督实施工程建设标准的责任;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并监督执行;拟订地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监督执行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6.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对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的活动进行监督执法: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的管理规定并指导和监督实施:负责组织限额以上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指导建设科技的推广运用,推进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城镇减排、装配式建筑;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及城镇减排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节能项目;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指导全县城乡建筑风貌塑造,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7.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房屋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

8.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建设,配合参与抢险救灾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有关工作;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

9.根据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人民防空战备建设需要,编制人民防空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编制城市战时防空袭方案,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制定防护措施、应急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人民防空指挥设施建设,开展防空袭演习、演练和人民防空群众组织建设工作。

10.承担人民防空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制定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方案并组织实施;制定人民防空设施开发利用发展规划;协助州人防办对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计划、技术和质量监管,按照规定负责防空地下室防护方面的设计审查、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质量认可,指导城市进行地下空间开发建设;负责县级工程的开发利用和维护管理;参与城市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的计划和项目报建联审,负责人民防空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11.负责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承担人民防空信息系统信息数据库建设工作;制定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组网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战时指挥通信、警报报知、情报报知工作;负责平时抢险救灾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指挥通信、警报报知等相关工作;负责通信警报、信息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12.负责管理县级人民防空专项经费、资金和国防(人防)资产,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负责人民防空建设经费和物资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13.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拟订城市管理综合整治措施并组织实施;依法对违法建设、违规施工、占道经营、破坏城市公用设施等行为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做好对占道经营摊贩的监管执法工作。

14.行使房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房屋拆迁、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15.行使在城区内对向大气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和烟尘及制造影响工作和居民生活的噪声污染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16.行使在集贸市场之外城区道路和公共场所摆摊设点、流动兜售经营的行政处罚权。

17.行使对侵占道路(主干道和车行道除外)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18.行使牲畜定点屠宰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19.行使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占道文化娱乐经营活动和占道贩卖图书、报刊、录音录像制品、激光视(唱)盘等损害市容、阻碍交通和妨碍社会正常生活秩序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20.行使对城市户外广告、招牌、灯箱等不规范使用汉字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21.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推进城镇两污基础设施建设及治理。

一是加快农村人居环境治理PPP项目实施进度,围绕乡村振兴和环境保护,在城乡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和城镇污水收集处理工作上下足功夫,覆盖梁河县9个乡镇供水项目、垃圾处理项目、污水处理项目工程。通过项目的实施将使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置水平得到提升。二是稳步推进城区污水管网建设、改造力度,自2012年至目前止,累计完成城区污水管网建设42.87公里。目前城市污水处理率已由85%增长至95.17%,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以提高10%以上,建成区污水管网覆盖率已达98%。

2、农房抗震改造工程

梁河县共有农村住房36010户,其中:梁河县辖区内共有农村住房33207户,外县居住916户,州外居住52户,易地搬迁1835户。一是目前我县2022年农房抗震改造任务开工50户,已竣工37户,通过验收32户,待财政拨付资金后及时兑付。二是严格落实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管理办法,提高救助平台的社会知晓率和群众参与度,解决了“两不愁三保障”问题,截至目前 政府救助平台(住建业务系统),共接到79件,已办结79件(2021年43件,2022年36件)。三是根据《梁河县农房抗震改造实施方案》严格落实村、乡、县三级验收程序,补助资金严格照《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要求进行兑付。

3、房地产项目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铸就城市治理新格局。

1)紧盯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严格落实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措施。一是扛稳主体责任。组织全县26个在建工地及13家建筑企业召开4次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会议,对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把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二是跟踪盯办落实。质安股成立扬尘治理督查工作队,深入工地现场进行全过程、全时段巡查督查,跟踪盯办,督促落实。凡是达不到标准的一律停工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不允许开复工。三是加强宣传引领。通过广泛开展业务指导,为扬尘治理工作向纵深开展提供坚实保障。

2)紧盯城市管理和道路运输扬尘治理。依托数字智慧城管平台对县城区域各类城市管理问题进行实时抓拍,立案派遣、处置解决问题,真正使市容环境整治走向常态化、标准化、精细化、法治化。

3)紧盯城市美化亮化治理。一是严格落实省委书记王宁德宏调研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综合治理公共绿地脏乱差现象,提高常态化、规范化、高效化管养水平。全年养护城区绿化设施8次,绿化养护面积26.33万平方米,投入养护资金350,000元。二是通过道路、口袋公园、企事业单位、房地产、乡村振兴搬迁点增绿、义务植树等增加种植树木19954株,增加绿地率2.5%,投入绿化项目资金约40,000,000元。截至目前,新增城区绿化面积约11.43公顷,更换道路照明灯具470余套,累计维修路灯电缆32公里、清洗各类灯具780余盏。

4.关注重点民生,全面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

1)落实保障政策,优化保障房管理措施。租赁补贴发放和轮候入住,完成梁河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经营权转让工作。

2)加快推进城市棚户区项目建设进度。

完善梁河县2016—2017年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扫尾工作,整理相关档案资料,配合遮岛镇人民政府与杨名仁户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完成梁河县2018年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工作,通过核算货币化安置任务25户已全部完工,配套基础设施及安置房已完工,改扩翻建的105户已完成,已对符合规划的11户房屋改造进行工程验收,项目已进入结算审计阶段。加快推进梁河县2019年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建设进度。

3)全面推进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

(4)扎实推进老旧小区建设项目进度。

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粮食局家属区等2个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涉及2个小区103户,改造面积1.12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9,127,300元。项目于2022年9月开工建设。目前集中施工力量进行县委家属区改造施工,累计完成产值1,310,000元,占总投资18%。计划于2022年12月完工。

5.强化职能监管,细化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1)质量安全监管。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努力提升房屋和市政工程质量品质,进一步做好工程实体质量监督及信息化建设管理,加强建筑通病的防治。

2)城镇燃气安全监管。梁河县目前有液化石油气充装站1家,液化石油气经营门市7家,均取得了《燃气经营许可证》,液化气站的操作人员均获得了技术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特殊行业上岗证,做到持证上岗。

3)经营性自建房监管。全面推进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

6.持续推进“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专项行动。

进一步巩固国家卫生县创建成果城,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县城复核。

7.持续完善城市精细化管理。

1)强化检查,保障市民出行安全。

2)强化执法力度,营造良好城市管理氛围。一是加强日常巡逻,严厉查处“跑、冒、滴、漏”污染路面现象。对运输沙土车辆未采取密封、覆盖、遮挡等措施实施整治。二是多部门合力,形成综合执法机制。不定期会同县交警大队以扬尘治理为主线,对市政道路路域环境实施综合整治。三是加强户外广告整治力度。与云南德之宇传媒有限公司签订了小广告清洗服务合同,成立户外广告管理办公室。四是全面加强城区车辆停放秩序管理。全面启动对占用人行道停车和占用、堵塞消防通道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局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城乡建设与执法管理监督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综合管理股、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业管理股。所属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中心、环境卫生管理站、园林绿化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梁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梁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中心、环境卫生管理站、园林绿化站。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梁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4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6人),事业编制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9人),事业人员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5人(离休0人,退休25人)。

实有车辆编制14辆,在编实有车辆27辆。不有编制车辆13辆,原因一是2016年公车改革期间新购置的10辆环卫垃圾车无法新增公车指标,所以无法办理落户手续,二是2012年购买的3辆工程机械作业范围仅在垃圾场库区(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无需落户。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梁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2022年度收入合计70,449,729.5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449,729.51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60,682,546.83元,下降46.2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0,682,546.83元,下降46.2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隔离点建设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梁河县城二、三号停车场项目的支出减少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梁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2022年度支出合计89,686,150.51元。其中:基本支出11,064,230.62元,占总支出的12.34%;项目支出78,621,919.89元,占总支出的87.66%;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23,639,018.93元,下降57.9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446,921.82元,下降15.04%;项目支出减少125,085,940.75元,下降61.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隔离点建设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梁河县城二、三号停车场项目的支出减少,以前年度拨入的2018-2019年棚户区改造项目专项债券资金、梁河县城二、三号停车场项目专项债券资金在本年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梁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064,230.6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235,104.21元,占基本支出的83.4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29,126.41元,占基本支出的16.53%。本单位年人均工资为142,520.21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梁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8,621,919.8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2,036,421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2022年春节慰问经费8,400元,集中隔离板房建设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00,000元,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州级补助资金23,327元,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以奖代补综合财力补助资金9,124,987.9元,梁河县城区道路建设项目前期经费50,000元,保障房押金专项资金1,400,000元,美丽梁河指挥部办公室购买办公设备及用品经费60,116元,非税收入经费补助资金991,579.36元,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清欠工程款补助资金790,000元,腾陇高速公路匝道旁“梁河县2019-19号地块”建设项目应还未返三通一平补助资金500,000元,车辆燃油费资金70,000元,梁河金塔温泉旅游小镇建设项目“三通一平”资金8,809,601元, 2016年度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城镇“一水两污”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省级补助资金230,000元,梁河县龙窝大道及彩虹路提升工程前期补助经费300,000元,县城龙窝大道绿化养护和环境卫生管理经费249,809.43元,污水泵站机械运行电费补助经费120,000元, 2020年城镇公厕建设项目省级专项资金1,010,000元,2021年财政调减市政公共设施维护经费150,000元,梁河县南甸伴山温泉小镇项目用地红线外市政配套设施建设补助资金4,200,000元,扶贫车间前期费用经费259,800元,梁河县餐厨垃圾委托处置费专项资金271,384.76元,列支2012年龙窝大道亮化工程建设补助经费3,500,000元,梁河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PPP项目工作经费140,000元,梁河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日常运行经费395,926元,梁河县生活垃圾试运行处置补助资金95,452.8元,创文创卫期间投入绿化工程补助资金234,175.13元, 2019年新增专项债务梁河县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6,099,421元,聚缘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扶贫车间及村级活动场所建设项目2020年上海市对口帮扶专项资金11,325.6元,僳花卡扶贫车间建设项目2020年上海市对口帮扶专项资金161,079.58元,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3,204,078.21元,2018年、2019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县级配套补助资金3,704,943.41元, 2015年-2016年省级规划示范村寨基础设施建设贷款本息补助资金777,564.99元,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7,708,725元, 20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中央专项资金1,970,000元,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3,798,905.72元,梁河县住建领域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经费250,000元,2021年梁河县城二号、三号停车场建设项目专项债券资金13,137,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梁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649,729.5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4.31%。与上年相比减少43,482,546.83元,下降39.48%,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隔离点建设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梁河县城二三号停车场项目的支出减少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54,8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3%。主要用于人大、政协提案资金支出,污水处理厂项目、城区道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其他组织事务。共产党事务支出。

2.国防(类)支出2,1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5%。主要用于4525工程建设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32,347.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9%。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养老保险支出及退休人员日常活动开支;

4.卫生健康(类)支出2,231,175.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4%。主要用于新冠疫情集中隔离板房建设项目支出、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支出、在职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5.节能环保(类)支出3,03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5%。主要用于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以奖代补综合财力补助资金支出、梁河县城区道路建设项目前期经费支出。

6.城乡社区(类)支出35,745,690.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63%。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福利支出、环卫城管临时工工资支出、市政运行维护支出、城区建设项目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及对企业的补助支出。

7.农林水(类)支出172,405.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6%。主要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扶贫车间建设项目支出。

8.住房保障(类)支出21,633,240.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46%。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8%。主要用于住建领域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经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10,000元,支出决算为1,762,520.9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7.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440,4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4.9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316,176.94元,占总支出决算的74.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944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3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944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梁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10,000元,支出决算为1,762,520.9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7.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440,400元,2022年年初未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316,176.9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4.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94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4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环卫车辆增加、油价上涨、以前年度车辆购置费及修理费在本年支付。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057,489.04元,增长149.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440,400元,增长62.4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612,425.04元,增长87.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664元,增长364.3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支付环卫站垃圾车购置费、油价上涨、以前年度车辆修理费及轮胎更换费,因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及省级文明城市,环卫清运任务加重,车辆燃油费支出增大。接待费增加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对自建房安全检查、违章搭建、质量安全督查等公务接待增加导致。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6辆。因环卫工作需要, 2022年新购可卸式垃圾车3辆、车厢可卸式垃圾车1辆、压缩式垃圾车1辆、洗扫车1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7辆。主要用于环卫站垃圾清运车、扫地车、洒水车、路灯维修车、吸粪车、综合执法执勤用车车辆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对自建房安全检查、违章搭建、质量安全督查、两污治理专项督查、住建领域综合督查检查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梁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29,126.41元,增加883,028.77元,增长48.27%,主要原因是本年支付了历年来拖欠的水费、电价上调至县城路灯电费增加、办公支出比上年增加等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大于上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50,472元,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3.69%,水费533,563.81元,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29.17%,电费693,058.20元,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37.89%,差旅费60,334元,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3.29%,公务接待费5,944元,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0.32%,劳务费16,000元,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0.87%,工会经费71,426.4元,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3.91%,其他交通费188,728元,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0.32%,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600元,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0.52%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梁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909,674,269.36元,其中,流动资产53,093,716.80元,固定资产13,135,868.3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507,518,701.03元,公共基础设施191,832,623.19元,保障性住房144,093,360.01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1,824,239.7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39,412.3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75,842.2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3,832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98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02,010.2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275,842.21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年无收支,GK09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表公开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 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312200233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