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2200431601000
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规定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贯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落实就业援助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负责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审核、汇总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制定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管理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5.负责全县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的组织实施。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训、培养,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完善职业资格制度。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9.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级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县级表彰奖励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县级表彰奖励活动。
10.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福利、离退休政策。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以稳就业保民生为重点目标,不断加强就业创业,积极推进就业各项目标任务落实
2022年1-12月,全县城镇新增就业人数876人,完成年初目标任务400人的219%;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45人,完成年初目标任务100人的245%;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00人,完成年初目标任务100人的100%。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94%,控制在州下达指标5.5%以内。全县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04万人,完成年初目标任务5.68万人的106.34%;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完成153期,培训人数14227人次,完成目标任务12000人的118.56%。安置城镇公益性岗位92个。“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发放275户,金额50,010,000元,完成目标任务249人的110.44%。
亮点工作:一是深入各乡镇、工业园区开展送岗位、送服务转移就业“百日行动”、沪滇劳务协作、就业援助月和“春风行动”招聘活动26场次,来自47家企业6000多个岗位80多个工种参与招聘,到场2600多人,达成就业意向报名598多人,为县内重点企业梁河县东吴纺织厂、金塔温泉酒店、千达电子、大瑞铁路等企业招工人320余人,县外转移600余人。
二是开发乡村公共服务岗位促进就地就近就业。针对无法离乡、无业可扶的脱贫户家庭,有就业愿望的劳动力,开发、安置生态护林员、巡河员、村寨保洁员等公益性岗位1002个(脱贫户885人),发放补贴8,853,050元,其中:乡村衔接资金支付5,063,200元;就业资金支付2,273,850元;沪滇资金支付1,516,000元。并为上岗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定制工作服。
三是为提升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能力,大力推行终身职业培训制度,深入各乡镇做好职业培训的组织动员及培训需求征集等工作,在各乡开展电工、家政服务员、挖掘机、叉车、电商运营管理培训、中草药种植与加工培训、护林员、美容师、中式烹调师、面点师等十多个工种的技能培训。2022年州级下达县人社局指标4420人,开班120个培训人数5699人(含脱贫劳动力培训230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28.94%。四是扎实做好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统一规范服务流程,做好毕业生报到登记、党团组织关系、户口、档案接转管理、就业指导、政策咨询、统计上报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人事代理等服务工作,办理《就业创业证》3996人,高校毕业生报到643人,转入学生档案1313份、转出228份。
2.以社保惠民生为重点目标,积极推进社会保障的落实
一是开展社保康乃馨行动,不断推进参保扩面增效。铸牢“社保服务进家门,落实保障到个人”的服务意识,深入实施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及人社政策法规“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家庭、进学校”宣传活动,全面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增效。全年实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14744人,完成州下达任务14500人的101.68%;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99865人,完成州下达任务98100人的101.8%;工伤保险参保393户15733人,完成州下达任务13100人的120.1%;失业保险参保240户5418人,完成州下达任务5400人的100.33%。
二是精准落实助企纾困政策,激发市场主体活力。①宣传实施好特困行业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全年办理缓缴养老保险企业11户130人,缓缴金额526,500元;办理缓缴工伤保险费21户123人,缓缴金额18,600元;办理缓缴失业保险费1户35人,缓缴金额8,100元。②降低单位部分社会保险费费率,为各类企业减轻负担5,379,500元,其中:养老保险5,314,100元、工伤保险65,400元、失业保险1,673,600元。③审核公示发放各类补贴资金,帮助企业稳定岗位。为47户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533,800元,惠及职工1029人;为7户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15人22,500元;为1户企业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3人15,000元。④补贴技能提升,促培训提技能。发放技能提升资金4,000元,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12户101,500元,惠及职工203人。⑤扩大失业保险范围,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全年发放失业补助金45,900元、临时生活补贴4447元、失业保险金678人837,200元。
三是推进“一卡通”专项治理。全年共办理社会保障卡18675人,目前梁河县累计有效持卡人数为16,948,200人,其中:有效电子社保卡申领数量46264人。并对未制卡人员进行批量制卡和即时制卡,确保从4月份起我县对新增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员使用社会保障卡发放待遇、9月份起我县惠民惠农资金从社会保障卡发放。
四是认真做好社保帮扶工作。落实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低保、特困、致贫返贫人员等困难群体100%代缴养老保险费,切实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年核实代缴困难群体参保人员9638人,其中,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9378人,参加职工养老保险260人,享受城乡待遇3287人,实际符合代缴并做实代缴账户6092人,其中:低保4813人、特困人员9人,重残一级、二级1270人;代缴金额736,200元已入财政专户。
3.以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为重点目标,加强基金管理,维护基金安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业务培训。自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开展以来,中心迅速召开动员会,我局迅速传达省、州会议精神,成立领导小组,制定行动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分解工作任务,夯实责任人,组织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业务培训6次,规范和统一业务操作流程,确保提升年行动有效推进。
二是规范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确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01,370,000元,发放养老金228,930,000元,领取待遇人数53357人次;职业年金收入21,540,000元,职业年金投资运营22,850,000元。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7,340,000元,支出41,060,000元,领取待遇人数294344人次。被征地基本养老保障参保人员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系统225人8,040,000元。③工伤保险基金收入2,380,000元,支出工伤医疗费3,330,000元,享受待遇458人次。④失业保险基金收入3,820,000元,基金支出1,670,000元,享受待遇2202人次。
三是及时核查疑似数据,确保基金安全。组织开展好多领冒领、截留套取养老保险金等社会保险待遇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核查省级下发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疑点数据996条,数据已核实上报;对其他人员进行自检自查发现违规领取待遇38人涉及金额43,018.11元(死亡违规领取待遇28人25,417.01元,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待遇4人6,834.9元,重度残疾人等级变更违规领取重残补助2人1,296元,重复参保领取待遇3人8,174.2元),因工伤死亡重复领取工伤及城乡养老丧葬费补助金1人1,296元,资金已全部追回;2021年开展的全省多领冒领截留套取养老金等社会保险待遇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中,机关事业服刑人员多领养老金还未追回3人485,900元。
四是开展好领取待遇人员资格认证工作,防范多领冒领社会保险基金。按照“每半年开展一次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资格确认工作,每季度开展一次工伤待遇人员资格确认工作”的工作要求,全年完成领取待遇人员资格认证31116人,通过认证对死亡人员和服刑人员进行停止发放待遇214人。未认证人员名单已发放到各社区、乡镇核实,机关事业单位未认证人员已通知各主管单位尽快核实。
五是加强警示教育,绷紧基金安全弦。组织全县9个乡镇及有关部门召开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警示教育会,以案示警、以案明纪,强化震慑,认清社会保险基金安全面临的风险,筑牢思想防线,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风险和漏洞,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及时排除和堵塞漏洞,确保基金安全。
4.以劳动维权为重点目标,不断加强维权力度,积极推进劳动权益保障的落实
一是扎实做好劳资纠纷调解工作。办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2件涉及劳动者22人(按照一人一案计算),其中仲裁裁决解决4起,涉及劳动者4人,涉及资金518,200元,其余18起为调解解决,涉及资金705,100元;另有仲裁案外调解结案6起,涉及劳动者6人,涉及金额30,000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100%,案件调解成功率达85.71%。共接到欠薪投诉案件256起,受理251起(2021年共受理129起)、同比增长98.45%,涉及2690人、涉及资金约58,560,000元。已解决191起(案件化解率76.10%)1349人,约30,070,000元;未解决60起,涉及1341人,约28,490,000元正在积极办理。针对重点欠薪案件和重点信访稳控人员,认真分析研判,一人一册制定专项化解稳控方案,力求不发生群体性、突发性和极端恶性事件,做好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处理非警务类求助社会应急联动分流案件19起,赶赴处置现场联合处置11次。
二是不断规范劳动用工。新开户107户,登记备案合同2641人次,解除劳动合同备案953人次,查询整理档案1000余份,审查企业人员退休80人正常退休,提前退休7人;办理特殊工时制度企业审批3户,涉及工人数458人,其中不定时工作制工人102人,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工人356人;办理劳务派遣行政许可2户次。
三是开展专项执法整治行动。对辖区内的用人的单位开展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专项检查,出动人员8人次,共检查用人单位23户,涉及劳动者895人,检查发现问题2户,已下达责令改正决定书。开展新就业形态群体专项检查。我局对辖区内的新就业形态行业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共检查企业10户,其中:快递行业8户、外卖行业1户、网约车1户,涉及110余人,在检查中没有发现违规用工情况;开展劳动用工专项执法检查,共检查用人单位16户,涉及人员384人;开展在建工程项目排查,排查在建工程项目51个。
四是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办理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8个项目6,718,200元(其中保险公司保证保函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项目6个),退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32个项目7,897,300元。
五是开展多形式的法律法规及劳动者维权普法宣传。通过普法活动,使用人单位充分认识到维护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重要意义,在全县逐步形成了共同维护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良好氛围。共开展3次维护农民工权益的设点宣传,深入企业现场送法宣讲20余场次,发放资料300余份,接待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咨询180余人。
六是积极推进和谐劳动关系体系建设。召开梁河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联席会议,推举梁河县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1名、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1户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1家,积极探索畅通劳动关系协调队伍发展渠道,依托协调劳动关系基层组织为企业和劳动者提供劳动法律法规政策咨询、用工服务、薪酬分配指导、劳动纠纷调解、心理疏导等劳动关系公共服务,形成全方位、多层次、一体化的联系引导劳动领域基层组织工作格局。开展2022年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工作。
七是指导和服务好企业。开展云南省2021年企业薪酬调查工作,上报10户企业薪酬情况调查表;开展受疫情影响企业监测8户,按规定上报监测企业劳动关系受疫情影响情况;开展2022年度和谐企业评价活动,评选梁河县2022年度和谐企业1家。
5.以人事人才为重点目标,不断加大招聘力度,积极推进人才队伍建设的落实
一是认真开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日常管理和事业单位职员等级晋升工作。全年办理了59个事业单位共615人的空岗竞聘手续,核准22个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核准设置33家事业单位管理岗位136个。审核完成十级晋升九级职员2人,九级晋八级职员13人,七级晋升六级职员1人。在人员竞聘和职员等级晋升过程中充分运用好用考核指挥棒的作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贯彻落实好干部在聘任上“能上能下”的原则,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激发事业人员干事热情。
二是做好各评审委员会的核准备案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定工作。2022年完成县教育、农业、工程、林业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及专家库重新核准备案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县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工作。安排部署了2022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申报工作,审核各系列晋职材料300余份;出具晋升职务通知34人,通过向各乡镇征集专业技术人才需求,征集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服务岗位25个。
三多渠道多方位,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引进紧缺学科优秀人才、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等方式多渠道引入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员和“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不断壮大我县人才队伍。2022年引进紧缺学科优秀人才教育卫生部门人员14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人、招募“三支一扶”人员3人、“三支一扶”人员期满安置2人、安置免费师范生4人、安置订单定向医学生13人;指导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600人。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正54人;办理了67人的调配手续:其中县内调动28人、县外调入17人、调出县外22人。
四是认真做好全县干部信息采集和事业人员统计工作。截至2022年9月底,共采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政府口机关工勤人员3192人(含县外调入10人),其中事业专业技术人员2700人,事业工勤人员232人,事业管理人员117人,政府口机关工勤人员143人。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县共有事业干部3044人。其中管理人员105人,专业技术人员2698人(正高5人,副高950人,中级864人,初级879人),工勤人员241人。
五是做好事业人员和政府口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工作。2021年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政府口机关工勤人员应参加考核3114人,实际参加考核3101人,考核为优秀等次444人。
六是做好及时奖励及选优推优工作。做好我县及时奖励的审核审批工作。2022年共作出嘉奖事业单位2个,嘉奖个人73人。审核推荐上报成功州级科研专家基层工作站1家;做好申报省级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的网上审核工作2家。做好全县2021年度事业工作人员及政府口机关工勤奖励审批73家,其中嘉奖 406 人,记功38 人。
七是扎实做好福利待遇审批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离退休政策,抓好抓实工资普调、晋级晋档、退休抚恤、工龄认定等福利待遇审批工作,做好每年申报梁河县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工作和创建示范活动统计报表上报工作。
6.以抓实重点工作为重点目标,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地见效
一是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两手抓。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抓好干部职工及家属管理,同时发动党员干部深入社区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服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每天抽调3人参加高速路口健康监测点值守,守好德宏北大门。
二是做好“互联网+人社+服务”工作。依托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云南人社12333”APP等网络平台大力推行“线上办”“指尖办”“电话办”,在疫情期间人社服务不断线、标准不降低、质量不打折,多措并举确保疫情期间人社部门内各项经办业务有序进行。积极推进“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全面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人社189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上线,纸质材料减少60%以上、办理时限压缩75%以上,27个事项实现“跨省通办”;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工作模式,实现打包办事件14个,提速办事项23个,简便办事项14个。
三是积极做好信访维稳、乡村振兴等工作。做到信访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确保社会大局稳定。积极抓好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扎实做好工作队驻村工作。
四是持续强化行风建设。结合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进一步加强人社系统效能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通过广泛宣传发动、上下整体联动,注重行评实效,努力使行风建设工作与为民办实事相结合,确保行风建设工作取得实效。积极开展“日日学、周周练、月月比”学习活动,掀起了“钻政策、抓业务、强服务”岗位练兵的热潮,打造了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窗口服务队伍,有力促进了我县人社各项业务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事业单位管理股、工资福利股、农民工办、劳动股(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办)、劳动监察大队、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中心、社会保险局(设: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公室、工伤保险办公室、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公室、基金规划与财统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具体是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1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2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2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5人(离休0人,退休15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29,045,87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045,872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0,182,506.13元,增长53.9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182,506.13元,增长53.9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项目经费、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专项资金、国有资本经营性预算,等项目的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29,083,852元。其中:基本支出6,723,438.18元,占总支出的23.12%;项目支出22,360,413.82元,占总支出的76.88%;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9,773,881.5元,增长50.6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073,922.79元,增长19.01%;项目支出增加8,699,958.71元,增长63.6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项目经费支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专项资金支出、国有资本经营性预算支出等项目支出的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723,438.1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353,011.29元,占基本支出的94.4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70,426.89元,占基本支出的5.51%,2022年单位人均工资支出167,184.51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360,413.8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520,959.1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梁河县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项目经费2,520,959.1元;2022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3,182,750元;2021年结余的中央就业补助资金1,679,663.84元;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60,000元;梁河县财政局调整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308,050元,梁河县2022年上海帮扶劳务协作项目专项资金1,550,000元;梁河县2022年外出务工奖补补助资金2,084,000元;2021年度创业担保贷款奖补专项资金1,299,830.3元;2022年省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专项资金1,278,291.09元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995,43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与上年相比增加10,132,066.13元,增长53.71%,主要原因是;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项目经费、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专项资金、国有资本经营性预算,等项目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2,8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5%,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及对企业的补助;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509,367.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49%,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养老保险支出、遗属人员补助及退休人员日常活动开支;
3.卫生健康(类)支出4,803.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缴费。
4.农林水(类)支出12,527,759.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21%。主要用于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项目支出和发放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普惠金融发展项目支出、用于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补贴由财政直接划入金融机构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880,6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000元,支出决算为11,56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786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8.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78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1.3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78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000元,支出决算为11,56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78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7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7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创建节约型单位;二是因财政困难有一定的欠账未付。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359.5元,增长13.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985.5元,增长41.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26元,下降11.5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结算过2020年至2021年的公务用车修理费4786元,但未付保险费,公务接待支出减少原因主要是因财政困难有欠账未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2022年公车出行劳动监察,就业培训开展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2022年基金专项检查、州级督导检查等工作的接待6次68人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0,426.89元,比上年减少32,653.54元,下降8.82%,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公车使用次数减少,公车运行维护费用减少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小于上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53,723.8元,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的14.5%,水费1236元,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的0.33%,电费6133.09元,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的1.66%,差旅费增加11138元,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的3.01%,公务接待4780元,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的,0.2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86元,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的1.29%,其他交通费288630元,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的77.92%。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资产总额923,039.26元,其中,流动资产680,421.49元,固定资产242,617.7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72,668.2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6,549.39元,流动资产减少246,118.8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598,016.6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596,016.6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598,016.66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GK08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收入支出,公开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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