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财政局

梁河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浏览量:2750    作者: 日期:2023/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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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自然资源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梁河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梁河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梁河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本地区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等政策措施和办法并贯彻实施。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管理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组织拟定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保护修复的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牵头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组织研究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检查、指导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落实,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组织、指导、监督耕地占补平衡工作。

9.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1.负责矿产资源的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2.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和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组织实施地方测量标志保护。

13.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进步。组织制定实施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实施重要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化及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14.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查处本地区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指导乡(镇)自然资源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15.统一领导和管理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垂直管理9个乡(镇)自然资源所。

16.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实效

2022年,梁河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国两会,省、州、县两会精神,省第十一次、州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省委、州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国全省全州自然资源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定不移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紧紧围绕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局党组认真履行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高质量发展,为做好自然资源工作提供坚强保障;坚持把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与自然资源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坚持与自然资源业务工作深入融合,认真研究制定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层层签订责任书17份。主要领导认真履行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按照“谁分管谁谈话”开展廉政谈话,形成以上率下,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人人种好“责任田”的良好局面和制约机制。年内,聚焦审批监管、资源开发、土地出让、规划审批、工程招投标、项目实施等重点领域,加强监督监管,未发现违法违纪行为。持续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扎实开展“云南模范机关”创建和“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活动,深入掀起“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强政治、抓管理、改作风、提效能、促发展,为履行“两统一”职责提供了强有力的动力。结合自然资源工作新形势新要求,组织开展“推进效能革命,助力六城同创提升能力素质教育培训”五期,干部思想作风大转变、工作激情大提振、行政效能大提升,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纪律建设取得好实效,工作效率明显提升。

2.强化耕地保护动态监管,严格履行耕地保护责任

一是严格落实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二是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截至2022年11月5日,梁河全县现有稳定耕地13169.4389公顷,划定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为11832.1213公顷(占梁河全域稳定耕地面积的89.85%)。

3.资源利用效率持续提升,重点项目用地保障有力

聚焦“能通全通”、重大交通、能源、水利等重点建设项目,以及教育、卫生等用地项目,多渠道保障用地。一是审核具体供地勘测定界项目17个,面积28.47553公顷;农用地转用及征收勘测定界批次用地3个,面积7.3894公顷;临时用地勘测定界3个,面积29.9591公顷;村庄农用地转用勘测定界3个,面积3.5793公顷。二是上报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批准新增建设用地146.3892公顷、州政府批准新增建设用地0.0201公顷;开展了湾中河水库、110KV河西输变电工程、梁河县殡仪馆及附属工程、云盘山公墓等单独选址项目报件组织。三是加大土地供应力度,供应土地20宗,面积163.9013公顷,其中:以出让方式供地12宗,面积14.1771公顷,成交价款133,779,121元;划拨供地8宗,面积149.7242公顷。四是上报省自然资源厅批准梁河县2022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第1次),面积93.8009公顷,涉及大坪子温泉、桃李春风、曩宋方舱医院、梁河湾、勐养森林康养等17个项目。五是深入推进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处置批而未供土地3宗,面积17.79亩;处置闲置土地2宗,面积7.89亩。六是完成梁河县地上附作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制定并公布实施。

4.稳步推进空间规划编制,科学指导梁河经济发展

严格按照国家、省、州工作部署,持续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一是组织开展八个专题研究,编制完成《梁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初步成果);二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州“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常态化开展规划业务培训,确保政策知识“应知应会”。梁河县“干部规划家乡行动”成效显著,获得省级奖励1,000,000元。三是及时成立“三区三线”划定专班,划定基本农田保护红线11832.1213公顷;划定生态保护红线26721.80公顷;划定城镇开发边界规模847.8219公顷,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118.2171公顷,成果已上报自然资源部批准。

5.加强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地灾防治水平持续提升

严格按照国家、省、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部署,围绕“以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和“减少人员伤亡,努力降低财产损失”为目标,牢固树立“地质灾害防治无小事”的观念,梁河县人民政府以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云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云南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全县共发生灾情4起,直接经济损450,000元,潜在经济损失200,000元,无人员伤亡;险情8起,潜在经济损失5,655,000元,威胁人口664人。

6.地质环境修复成效显著,人居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以人为本”加大地质环境修复力度,提升地质灾害防御能力和人居环境。实施完成九保乡龙盘山新村南侧不稳定边坡防治项目1个,投入资金6,115,100元;申请验收芒东镇那勐村朗嘎河泥石流治理等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10个;开工建设大厂乡大生基村委会张家寨、三家村滑坡不稳定斜坡治理等5个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预算投入26,049,500元;催缴土地复垦保证金5,252,300元;持续推进《梁河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编制,严格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做到“边开采、边治理、边复垦”。

7.强力推进执法监察力度,资源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深入学习《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通报挂牌约谈冻结问责“五项机制” 全面从严遏制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的通知》精神,强力推进违法用地预防、执法监察问责、联动反应、共同责任、土地违法问题预警五项工作机制,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大力营造良好的自然资源法治环境;认真开展自然资源督察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梁河县无未完成问题整改事项被省、州通报情况,无耕地保护被省、州通报、挂牌、约谈、冻结、问责情况;持续深入推进自然资源领域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未发现保护伞等问题;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强化依法行政,开展行政案件评查4件;抓好自然资源领域安保维稳,办理12345政务热线5件、信访事项10件,解决十余年历史遗留土地权属纠纷1件。依法推进重大项目土地征收工作,下发《征地补偿安置决定书》17份。

8.土地综合整治推进有力,全面助力乡村振兴战略

实施完成《德宏州梁河县芒东镇洒坞等2个村国土综合整治(提质改造)项目》等3个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建设规模3225.67亩,项目总投资48,524,200元,新增耕地63.31亩,新增水田2522.67亩,新增粮食产能314688公斤。完成《德宏州梁河县曩宋乡关璋等2个村国土综合整治(提质改造)项目》等2个项目州级验收,持续推进已实施国土综合整治项目新增水田等指标入库。开工建设梁河县九保等3个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预算投入2,700,000元。

9.全面深化产权制度改革,民生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稳步推进不动产权统一登记发证工作,截至2022年11月5日,完成不动产权籍审核560宗,办理不动产权证书1358件,不动产登记证明556件,办理抵押注销211件,个人房地产信息查询1064件,查封15件,解封4件,自检并汇交数据1914条,接待群众业务咨询500余人次。开展不动产登记领域“为民办实事”践行活动上门服务12次,不动产继承服务26件,林权首次6件,宅基地首次3件,遗失公示7件。配合脱贫攻坚指挥部、民政、公检法、住建等部门开展住房信息核查100余次,切实为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提供真实有效数据支撑和保障。规范收费项目,严格执行降费减负政策,优惠减免310户26,810元,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强力推进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全县11个小区58栋477户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全部化解。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优化,全面梳理梁河县政务服务事项目录27项。推动“一网通办”政务事项办理,录入“好差评”系统250件。健全监管规则,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录入“国家互联网+监管”监管事项72件。开展国土变更调查监测图斑审核671个。加强地图市场管理,深入校园、社区开展国家版图知识宣传,增强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意志。梁河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通过省级验收,主要数据向社会公布,办理涉密数据拷贝17件。争创州级文明单位通过县级审查,迎接州级验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派出3人驻挂钩村工作,完成全县易地搬迁点农村不动产权证档案资料归档1595宗,持续深入曩宋、遮岛 、芒东、九保、平山、河西易地搬迁点发放不动产权证375本。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2件。

10.持续规范矿产资源管理,促进矿山绿色经济发展

认真开展矿业权网上公示工作,全县17家矿山企业,截至2022年11月5日,矿业权已过期10家,未过期7家,有效期内矿业权数占全县总矿业权数的41.17%。扎实开展矿山大气污染专项整治,下发矿山大气污染整改通知书9份,督促矿山企业整改9个;受理矿业权联勘联审及生态环境综合评估3件,查询矿产压覆10余件,完成梁河县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实地踏勘及相关工作。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工作要求,坚持打非治违与强化矿山安全生产相结合,规范矿产资源管理,促进矿山绿色经济发展,开展矿山巡查检查84次,发现并处理私挖乱采3宗、越界开采1宗,无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矿产资源开采秩序持续规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组织人事监察室、办公室、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法规监察执法股、开发利用审批股、规划股、耕地保护股、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股、矿产资源管理股;9个派出机构,包括:遮岛自然资源所、曩宋自然资源所、河西自然资源所、芒东自然资源所、勐养自然资源所、九保自然资源所、小厂自然资源所、大厂自然资源所、平山自然资源所;1个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梁河县城乡规划中心)、1个不动产登记中心。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梁河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具体是梁河县自然资源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梁河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7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4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4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9人(离休0人,退休19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梁河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116,000,492.4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6,000,492.4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724,326.05元,增长3.3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724,326.05元,增长3.3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2年涉及征地项目较多,政府性基金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梁河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16,000,492.42元。其中:基本支出6,946,589.87元,占总支出的5.99%;项目支出109,053,902.55元,占总支出的94.01%。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724,326.05元,增长3.3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90,787.82元,增长4.37%;项目支出增加3,433,538.23元,增长3.2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征地项目支出增多。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梁河县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946,589.8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445,764.73元,占基本支出的92.7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00,825.14元,占基本支出的7.21%。本单位年人均工资为121,998.23元。

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梁河县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9,053,902.5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20年度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清平村805泥石流自然灾害后续修缮)专项资金46,000.00元;河西边防检查项目资金10,066,734.00元;梁河县滨河公园征地拆迁专项经费4,500,411.74元;芒东农贸市场项目用地成本费专项资金9,294,324.00元;梁河县2018年土地储备项目资金3,900,195.00元;梁河县2019年土地储备项目资金5,379,064.40元;2020年非税收入返还资金30,092.25元;2021年非税收入返还资金523,176.00元;2022年非税收入返还资金261,684.23元;2021年度国土综合整治(提质改造)(芒东洒坞等2个村、曩宋关璋等2个村)项目前期工作经费554,734.54元;2018年获批的3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专项资金1,490,000.00元;曩宋乡关璋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专项资金270,000.00元;2019年获批的2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专项资金502,500.00元;返还建设用地项目存量专项资金10,075,707.00元;梁河县2019年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成本费专项资金10,250,000.00元;河西气象观测站用地成本费专项资金600,000.00元;梁河县产业园区项目用地成本费专项资金4,660,000.00元;梁河县傈僳小苑用地成本费专项资金4,694,806.00元;梁河县河西乡、勐养镇大诚石化用地成本费专项资金1,320,000.00元;梁河县2022—11号地块(财富酒店背后)用地成本费专项资金1,300,000.00元;梁河县土地报批、供地勘测定界、评估报告编制经费150,000.00元;梁河县2020(02号)等6宗划拨供地勘测定界技术服务专项资金60,000.00元;梁河县国有土地挂牌出让评估报告编制补助经费50,000.00元;梁河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技术服务专项资金140,000.00元;芒东镇洒坞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专项资金3,021,769.92元;曩宋乡关璋等2个村国土综合整治(提质改造)项目专项资金4,548,327.33元;梁河县芒东等2个镇那勐等6个村国土综合整治(提质改造)项目专项资金7,000,000.00元;梁河县九保乡等3个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专项资金2,397,000.00元;梁河县勐养镇帮歪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专项资金540,000.00元;梁河县2022年国土综合整治项目第二批专项资金938,982.00元;2022年国土综合整治(芒东等2个镇那勐等6个村)项目前期及工程有关费用补助资金301,240.00元;河西丝光坪村大寨子和小寨子原两个活动中心建设项目补助资金140,000.00元;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2021、2022村庄规划建设)补助资金5,800,000.00元;梁河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补助经费400,000.00元;不动产数据整合项目专项资金300,000.00元;不动产登记工作经费86,359.64元;梁河县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技术维护专项资金50,000.00元;梁河县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经费28,030.00元;农村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经费31,000.00元;非法私挖乱采、乱堆乱放砂石等矿产专项整治行动专项资金5,000.00元;国土资源卫片执法补助经费54,000.00元;2020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专项经费80,000.00元;梁河县2020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技术服务工作经费63,150.00元;梁河县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专项资金30,000.00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经费16,800.00元;矿业权智能审批管理系统工作经费90,000.00元;地质灾害监测员经费320,379.50元;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50,000.00元;梁河县芒东镇清平村委会三家村滑坡那勐村委会章巴沟泥石流治理项目专项资金6,500.00元;梁河县芒东镇杞木寨一组滑坡、不稳定边坡工程治理项目专项资金300,000.00元;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切块补助资金15,484.00元;梁河县曩滚河流域滑坡泥石流应急治理项目专项资金160,000.00元;2018年中央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补助资金1,012,100.00元;2015年度第一批中央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补助资金284,278.00元;2019年省级地质灾害防治切块补助资金和州级配套补助资金1,500,000.00元;2017年省级第二批地质灾害防治切块补助资金811,452.00元;2020年因地质灾害搬迁避让项目专项资金4,290,000.00元;2017年第一批省级地质灾害防治切块补助专项资金7,190.00元;梁河县城特大型泥石流灾害治理专项资金176,990.00元;荆竹林项目专项资金1,316,100.00元;芒东镇聚福村项目专项资金12,000.00元;九保阿昌族乡横路示范村龙盘山新村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一期)项目专项资金82,932.00元;2020年省级地质灾害防治切块补助(梁河县九保乡龙盘山新村南侧滑坡、不稳定边坡治理工程)专项资金1,300,000.00元;2021年省级地质灾害防治(梁河县群测群防员)补助资金489,000.00元;2021年省级地质灾害防治(县级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指导站)专项资金201,600.00元;2020年度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第二批)(平山乡核桃窝村滑坡治理项目)补助资金300,000.00元;2020年度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第二批)(大厂乡大生基村委会张家寨、三家村项目)补助资金300,000.00元;2020年省级地质灾害防治(梁河县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切块补助资金10,000.00元;2018年第二批省级地质灾害防治切块补助资金和州级配套专项资金26,169.00元;梁河县小厂乡龙抱树地质灾害防治州级配套专项资金4,700.00元;地质灾害防治监测预警体系建设补助经费35,94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梁河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521,879.6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6.48%。与上年72,579,285.57元相比减少7,057,405.89元,下降9.72%,主要原因是2022年国土整治、土地报批等项目减少了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9,38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主要用于2020年度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及党组织日常工作的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支出10,066,73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36%。主要用于河西边境检查站站所建设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49,006.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0%。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养老保险支出、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遗属人员补助及退休人员日常活动开支;

4.卫生健康(类)支出7,286.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之支出;

5.农林水(类)支出22,767,097.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75%。主要用于土地整治提质改造、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及村庄规划支出;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类)支出18,280,321.41,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90%。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工作经费、不动产工作、土地评估勘测定界报告费用、非法私挖乱采、乱堆乱放砂石工作支出;

7.住房保障(类)支出469,23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3,012,814.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86%。主要用于支付大、中、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款及相关费用。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32,30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3.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28,38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7.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925.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97%。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梁河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32,30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3.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28,380.00元,完成年初预算55,000.00元的233.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925.00元,完成年初预算10,000.00元的39.2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部门每年年初预算都无法满足年中公车运行维护费资金,年中在项目资金中做出相应调整;单位公车使用年限较久,修理次数增加,部门项目增多公车使用频率升高,年中更换了车辆发动机,2022年支付了以前年度未支付的维修费。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97,425.00元,增长279.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决算增加0元,增长0%;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98,380.00元,增长327.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55.00元,下降19.5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我部门每年年初预算都无法满足年中公车运行维护费资金,年中在项目资金中做出相应调整;单位公车使用年限较久,修理次数增加,部门项目增多公车使用频率升高,维修次数增加,年中更换了车辆发动机,2022年支付了以前年度未支付的维修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汛期地灾巡查、矿山巡查、违法土地巡查及部门重点项目建设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到我单位调研、检查验收项目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梁河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0,825.14元,比上年减少8,807.73元,下降1.73%,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受疫情影响部门公务接待减少,我部门厉行节约办公费、水电费支出都相应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58,021.02元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的11.59%,水费449.76元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的0.09%,电费13,422.80元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的2.68%,邮电费64,200.00元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的12.82%,会议费1,776.00元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的0.35%,公务接待费3,925.00元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的0.78%,工会经费82,330.56元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的16.44%,福利费11,400.00元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的2.2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00元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的2.00%,其他交通费255,300.00元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的50.98%。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梁河县自然资源局部门资产总额2,889,782.08元,其中,流动资产514,223.38元,固定资产2,375,558.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98,479.81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400,969.81元,固定资产增加102,49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387,074.6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7,34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203,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6,734.6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387,074.64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年无收支,GK09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表公开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 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2200242301111


 [附件: [附件 梁河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决算公开表]


文章来源:梁河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