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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梁河县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梁河县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梁河县文化和旅游局是梁河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梁河县文物局牌子。部门主要职能是: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工作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工作规范性文件。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和旅游节庆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文化和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智慧旅游建设。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馆工作。
9.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组织申报文化、旅游项目,引导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10.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1.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2.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13.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院团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14.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梁河县文化和旅游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葫芦丝之乡 康养新梁河”的发展思路,立足县情,践行“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能革命工作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思想,认真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
1.全面发挥文艺服务职能。
(1)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采用“文化馆业务骨干+外聘文艺院团教师+馆外培训场地”的文化培训服务模式,实施地方文化艺术、普及服务项目、“免费开放”、“戏曲进乡村”等培训。2022年,开办培训班58期,培训人数1784人。开展了为期三天的夜间群众文化活动,推广民族广场舞培训,培训人数600人以上。开展送戏下乡演出34场次(其中:线上文化惠民专场文艺演出“直录播”9场次,线下25场次)。线下演出覆盖我县9个乡镇23个行政村,服务人次达6962人次。线上观众合计222,527元。在云南网发布的“云南文旅抖音官方号传播力排行榜”中,梁河文旅抖音官方号2022年9月份视频总播放量次数为185001,综合计算“文旅传播力指数”为736.67,排名全省第四。
(2)大力创作与时代共鸣的作品。2022年共创作民族快板6个现实题材说唱类作品。
2.努力拓展图书服务效能。
(1)梁河县图书馆作为州图书馆的试点馆,借助州图书馆的图创平台,完成一个县级馆,十一个乡镇分馆和三个村级服务点的平台。2022年新建完整“互联网+全民阅读总分馆系统”。
(2)全力开展资料保障服务。完成第七次县级公共图书馆的评估定级申报工作,上报了相关数据和说明5000余条,文字近10万字。做好资料收集,采购少儿图书、党建图书1000余册,接受爱心人士捐赠图书2次,100余册,并及时进行图书编目和书目数据录入工作。到傈花卡、联缘村开展送书下乡,将种植、养殖、病虫害防治、政治、法律、文化科学、儿童文学等优秀图书8000余册,配送到全县67个村、社区。
(3)持续推动全民阅读活动。图书馆在“4.23世界读书日”期间,开展以“好故事给梦想插上翅膀”的系列读书活动,助推全民文化素质、城市文化品位和文明程度提升。
3.做好文物安全保护工作。
(1)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文物消防工作方针。完成南甸宣抚司署、李根源故居、太平寺、香云寺、芒岗奘房、芒轩奘房6个火灾重点单位的“一项一策”工作。完成了县级以上10处文物古建筑消防工程建设并投入使用。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文物保护网络,与乡镇、村(社区)、文物所有人、使用人签订责任书,层层落实文物安全管理责任。建立文物安全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多次联合消防、民宗、住建等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强化文保单位安全。
(2)加强文物保护工程建设。加强文物保护单位工程实施及修缮方案的编制工作。对南甸宣抚司署、李根源故居、香云寺、小厂文笔塔、李润枝民宅、江西会馆编制了项目计划书和修缮方案。完成了南甸宣抚司署消防、修缮、白蚂蚁危害治理工程,李根源故居仓房抢救性修缮工程,香云寺抢救性修缮工程。小厂文笔塔修缮工程积极申报修缮资金,正在编制县保单位李润枝民宅修缮方案。完成5处县级文保单位消防水池、电线电路改造、微型消防站建设项目工程,抢救修缮了一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多年来,累计争取文物保护专项资金15,000,000余元。
(3)强化文物保护基础工作。完成南甸宣抚司署、茂福古道、李根源故居等11处标志碑、说明碑安装工作。完成第五批德宏州州级文物保护单位马茂战斗遗址申报工作,通过了专家组评审会议,并拟公布为第五批州级革命文物保护单位。在工程建设中,配合做好考古调查工作,完成了“梁河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程”“矿产资源储备项目”“竹平山采石场”等基本工程建设的考古调查报告,并及时出具评价报告。
4.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卓有成效。
(1)做好非遗调查、申报和管理工作。全年开展田野调查32天次,调查采集非物质文化遗产视频资料150余分钟、图片120余张、文字20000余字。完成了9名州级传承人和1名国家级传承人的推荐申报工作。积极申报项目资金,2022年度获批140,000元。加强对传承人的履职情况监督管理,召开年终总结会。完成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国家级传承人的评估工作。
(2)做好非遗传承、传播工作。2022年开展非遗培训13期,培训人次420余人次。举办展演活动2场次,参加演员人数98人,观众800余人次。开展文化遗产知识讲座4期,参加人数290人次。组织和推荐葫芦丝、阿昌族织锦和回龙茶传承人外出参加展示、展览、展演活动10余次。组织葫芦丝艺人编排文艺节目《葫芦丝响起的地方》参加“云南省民族民间歌舞乐线上展演”,获“传承奖”。
(3)做好非遗宣传、弘扬工作。通过抖音、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文化云平台发布非遗视频和相关资讯120余条,发布视频时长180余分钟,浏览人数10万余人次。在第十一个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期间,通过电视播放非遗视频6期,播放视频总时长60余分钟。通过融媒体中心的小喇叭节目,录播《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听众3000余人次。
5.文化市场工作。
2022年全县有文化市场经营户61户,从业人员200余人。歌舞娱乐场所(KTV)16家,电子游戏室1家,网吧3家、出版物批发零售店17家,音像制品零售出租与零售店4家,复印打字室17家,印刷厂3家。
(1)依法规范文化市场经营。2022年围绕扫黑除恶、“禁毒防艾”、“非法集资”、“养老诈骗”等工作重点。结合重点行业、重点时间、重点范围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做到逢节必查。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先后共计出动执法人员349人次,开展日常执法检查68场次,检查各类文旅经营场所302家次,处理群众电话举报2起。立案办结歌舞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案件1起,罚款10,138元。配合县委宣传部开展7次市场检查,检查影院14家次、印刷厂17家次,音像制品店2家次。联合开展检查整治行动13次。
(2)加强法律法规教育宣传。全年共召开业主会议3次,参训人员160余人次;借助4.26知识产权日、6.26国际禁毒日、9.10“质量月”、食品安全、“网络安全”宣传、业主培训会议、全局干部职工会议、文化馆送戏下乡、日常检查的机会向人民群众、文化市场经营者、行业服务人员开展扫黑除恶、安全生产、非法集资、养老诈骗等宣传活动。出动执法人员30余人次,外出宣传20余场次,发放宣传册1000余份,文化娱乐场所悬挂宣传标语10条。
(3)做好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完成我局政务服务管理平台的认领分配、角色配置、关联会员等工作。对云南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及政务服务后台共发布监管动态信息80余条。认真梳理我局政务服务管理办证大厅“最多跑一次”和“马上办”事项清单21项。全年,共受理审批各类文化经营项目13件,办结率达到100%,每件事项承诺办结时限压缩30%。其中办理歌舞娱乐场所行政许可1起,延续歌舞娱乐场所9起;注销网吧1家,社会艺术考级备案2起。
6.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工作。
(1)旅游数据统计情况。2022年1-9月份接待国内外旅游者97.52万人次,同比增长91.53%;实现旅游收入1,049,000,000元,同比增长63.39%。
(2)文旅项目申报情况。目前,已成功入库文旅项目7个,项目总投资143,916,000元。1—10月份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约80,050,000元。按照上级“35102”项目策划要求,上报投资规模2,000,000,000元以上项目5个。制定梁河县“泡泡游”(安全游)工作实施方案,推出4条旅游路线。完成“乡村四时好风光”全国乡村旅游精品线路遴选工作,申报1条“瑞雪寒梅 乡聚过年”主题线路。南甸宣抚司署景区复核整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按照应创尽创的要求和以奖代补政策,积极争创省级旅游度假区,正在配合第三方完成申报资料编制工作。完成了九保村的第四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申报、九保紫薇客栈丙级旅游民宿申报和2022版手绘地图编制。
(3)纾困政策落实情况。结合我局职责职能和工作实际,申报3家星级农家乐(三星农家乐1家,四星农家乐2家),获得奖补资金共50,000元,奖补资金已拨付到位。御龙旅行社实施了暂退旅游质量保证金扶持政策。
(4)其他旅游工作情况。完成诚信评价任务。开展以“感悟中华文化 享受美好旅程”为主题的第12个“5.19中国旅游日”文明旅游宣传活动。完成1次文旅行业礼仪礼节培训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公共文化旅游服务股、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规划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梁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具体是梁河县文化和旅游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梁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9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2人(离休0人,退休22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梁河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14,991,681.0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891,681.09元,占总收入的99.33%;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00,000元,占总收入的0.6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00,578.03元,下降2.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00,578.03元,下降3.2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100,000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中色集团拨入梁河县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融合发展专题培训经费100,000元,梁河县财政资金调度困难,部分上级资金安排的项目经费未拨付使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梁河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4,971,634.09元。其中:基本支出6,972,630.26元,占总支出的46.57%;项目支出7,999,003.83元,占总支出的53.43%;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20,562.03元,下降2.7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53,583.78元,增长3.77%;项目支出减少674,145.81元,下降7.7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梁河县财政资金调度困难,部分上级资金安排的项目经费未拨付,本年度增加了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梁河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图书馆、文化馆、文管所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972,630.2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633,928.28元,占基本支出的95.1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38,701.98元,占基本支出的4.86%。本单位年人均工资为116,189.58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梁河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图书馆、文化馆、文管所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999,003.8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19年中国·梁河国际葫芦丝文化旅游节专项经费240,000元;2020年度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10,000元;梁河县全域旅游总体规划编制经费200,000元;2021年“英才兴边”计划六个优秀人才选拔培养专项经费10,000元;2018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征收房屋补助经费107,089元;2021年县级、省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助资金130,000元;2017年、2018年、2019年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586,182.33元;举办各项文体活动、赛事专项资金99,926元;清偿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资金800,000元;“梁河县三馆一中心”建设项目概念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经费200,000元;2017年、2018年“三区”文化人才专项经费79,120元;2021年支持文旅企业发展补助资金50,000元;梁河县阿昌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活动经费50,000元;梁河县灯光球场提升改造项目资金290,700元;2020年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南甸宣抚司署白蚁危害防治工程和修缮工程建设项目)944,989.7元;2017年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南甸宣抚司署消防工程)76,200元;梁河县南甸宣抚司署国家4A级景区整改经费778,293元;2018年、2019年、2020年博物馆纪念馆逐步免费开放补助资金109,401元;2016年、2019年、2021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685,130元;2020年贫困地区戏曲进乡村补助资金170,000元;云南省特色小镇创建专项资金(南甸伴山温泉小镇前期费用)2,000,000元;2018年第二批智慧旅游景区建设以奖代补专项经费141,028元;2022年梁河回龙茶文化节线上直播活动经费29,817.8元;梁河县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融合发展专题培训经费8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梁河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891,618.0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3%。与上年相比减少500,578.03元,下降3.25%,主要原因是梁河县财政资金调度困难,部分上级资金安排的项目经费未拨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09,1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2%。主要用于葫芦丝文化旅游节、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梁河县全域旅游总体规划编制、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贴、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和副书记、委员工作补贴、“英才兴边”计划六个优秀人才选拔培养等专项经费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支出11,058,541.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2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及临时聘用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局机关、图书馆、文化馆、文管所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业务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37,100.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5%。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支出、遗属人员补助及退休人员日常活动支出;
4.卫生健康(类)支出7,104.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伤保险支出;
5.城乡社区(类)支出2,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43%。主要用于南甸伴山温泉小镇前期费用支出;
6.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141,0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5%。主要用于梁河县南甸宣抚司署智慧景区建设项目支出;
7.住房保障(类)支出438,7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7,000元,支出决算为132,612.59元,完成年初预算358.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1,014.59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3.3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1,598元,占总支出决算的76.6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1,598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梁河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7,000元,支出决算为132,612.59元,完成年初预算358.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1,014.5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1,598元,完成年初预算5,079.9%。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云南省2019年青少年拳击冠军赛住宿费94,806元和2019年农民丰收节住宿费5,120元在本年度报销,造成本年度公务接待费增加。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0,432.51元,下降18.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9,080.51元,下降38.0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352元,下降10.0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受疫情影响下乡次数少,公车使用次数减少,公车运行维护费用减少,公务接待次数减少,导致本年支出小于上年。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日常公务出差及到挂钩村下乡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8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及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到我单位调研、2019年青少年拳击冠军赛、农民丰收节(产生的接待批次5次,人次287人)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梁河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8,701.98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4,815.71元,增长4.57%,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在职人员工会经费在本年度拨付,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大于上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79,883.8元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的23.58%,水费636元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的0.19%,电费1,552.63元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的0.46%,邮电费398元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的0.12%,差旅费22,000元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的6.5%,公务接待费1,120元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的0.33%,劳务费8,618元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的2.54%,工会经费78,498.96元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的23.1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014.59元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的7.09%,其他交通费106,800元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的31.53%,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180元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的4.48%。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梁河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资产总额23,662,431.82元,其中,流动资产293,565.45元,固定资产9,713,244.1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 13,655,622.25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62,278.21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9,440.41元,固定资产增加420,948.1元,在建工程增加1,311,889.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029.4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529.4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7,029.48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无收支,GK08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空表;
我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年无收支,GK09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 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部门决算中主要反映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附件: 梁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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