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2200422201000
中国共产党梁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梁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梁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纪委工作职能: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一是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二是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三是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四是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五是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六是保障党员的权利。
2.监察委员会职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一是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三是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是深入开展县乡村协同联动监督试点工作和推进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监督试点工作,二是开展县乡村协同联动监督试点工作抓紧抓实“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联系点工作,三是深入推进问题楼盘整治和城镇住宅小区违章搭建清理整治工作。四是扎实开展办案安全工作专题教育和集中纠治活动。五是深入推进“清廉云南”建设行动,六是持续加强疫情防控监督工作,七是推动全县巡察工作高质量、规范化开展,八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九是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第一监督审查室、第二监督审查室、第三监督审查室、第四监督审查室、第五监督审查室、第六监督审查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另设党总支1个。派驻纪检监察组13个:派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派驻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派驻县人民政府办纪检监察组、派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派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派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民政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县委巡察机构:县委巡察办;巡察组5个:第一巡察组、第二巡察组、第三巡察组、第四巡察组、第五巡察组。)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梁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具体为中国共产党梁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梁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8人。其中:行政编制8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9人(离休0人,退休9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梁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15,816,174.3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816,174.31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765,562.6元,增长21.1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765,562.6元,增长21.1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2年项目相对于2021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梁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5,823,302.34元。其中:基本支出12,382,418.22元,占总支出的78.25%;项目支出3,440,884.12元,占总支出的21.75%;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741,179.96元,增长20.9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1,157.36元,下降0.49%,项目支出增加2,802,337.32元,增长438.8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审查调查、巡察工作以及办公场所搬迁修缮工程等重点工作支出增多。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梁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382,418.2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933,803.23元,占基本支出的88.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48,614.99元,占基本支出的11.7%。本单位年人均工资为134,985.23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梁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440,884.1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21年调减工会经费117,242.88元;设备购置经费27,860元;纪检监察机关培训经费34,624元;县委巡察工作经费343,982.48元;2020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及省级配套专项资金121,315元;办公用房及业务技术用房修缮专项资金1,480,400元;查办案件工作经费437,326.26元;机关办案经费294,556元;补助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经费80,000元;2021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及省级配套专项资金198,860元;二次下达非税收入征管成本经费244,723元;非税收入征管成本经费49,994.5元;处级领导挂村经费1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梁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816,174.3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5%。与上年相比增加2,765,562.6元,增长21.19%,主要原因2022年人员增多基本收入支出增大,审查调查、巡察工作以及办公场所搬迁修缮工程等重点工作增多导致项目收入支出增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778,019.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11%。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47,7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6%。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养老保险支出、遗属人员补助及退休人员日常活动开支;
3.卫生健康(类)支出11,237.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7%。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伤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879,1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8,000元,支出决算为96,867.2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8,702.23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1.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165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4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165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梁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8,000元,支出决算为96,867.2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8,702.2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16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3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购入公车1辆,因车况好,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大幅减少;公务接待费减少,主要是我部门严格按照厉行节约和相关接待标准执行,严格控制接待费用及陪同人员。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29,508.77元,下降70.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200,000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5,297.77元,下降28.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789元,增长243.6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再新购入执法执勤车,2021年新购入1辆执法执勤车,因车况好,公务用车维护费大幅减少。省纪委省监委、州纪委州监委到我部门开展案件查办、调研、督查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日常公务出差及下乡监督检查、外出办案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纪委省监委、州纪委州监委到我部门开展案件查办、调研、督查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梁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41,486.96元,比上年减少393,563.76元,下降21.45%,主要原因是2022年疫情放开后,未再开展疫情防控等中心工作监督检查,导致办公费、差旅费相应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53,011元,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的10.61%;电费14,779.96元,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的1.03%;邮电费72,368元,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的5.02%;差旅费49,975.274元,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的3.47%;会议费15,099元,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的1.05%;公务接待费8,165元,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的0.57%;工会经费180,000元,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的12.49%;福利费84,442元,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的5.8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8,702.23元,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的6.15%;其他交通费用675,000元,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的46.83%;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9,944.5元,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的6.93%。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梁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11,765,636.20元,其中,流动资产8,513,256.91元,固定资产3,252,379.2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428,610.1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71,289.1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5,706.2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1,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4,206.23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5,706.23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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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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