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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水利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梁河县水利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梁河县水利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梁河县水利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梁河县水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和水行政复议;研究制定全县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及年度计划;组织起草有关专业规章,并负责监督实施。
2.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负责全县中长期取水许可证办理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组织有关全县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论证工作;发布全县水资源公报。
3.拟定全县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管理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
4.按照国家和省、州资源环境与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江道、河道、水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5.组织、指导全县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处理部门间和乡(镇)间的水事纠纷。
6.拟定全县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指导水利行业的供水、水电、水域开发利用及多种经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全县水利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
7.编制、审核全县中小型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组织水利科学研究的技术推广;组织拟定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
8.组织、指导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组织指导江道、河道、库区及滩地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工程;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
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乡镇供水、人畜饮水工作;节水灌溉工作;主管农村水电电气化建设。
10.组织全县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订水土保持规划,组织水土流失的监督监测和综合防治。
11.组织指导全县水利科技、教育工作;组织对外水利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指导全县水利队伍建设。
12.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洪抗旱工作,对主要河流及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
13.拟定全县水利水电移民政策法规;编制移民规划、计划;组织指导移民搬迁、安置和后期生产扶持工作;管理和监督移民资金的使用。
14.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资产财务股、水政水保管理股站、农田水利规划股、防汛抗旱办公室。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方针,紧扣“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奋楫争先、全面推进,高标准完成好各项年度任务。
(一)推动党建工作走深走实。一是持续强化政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合理安排学习内容,推动主题教育工作走深走实,切实增强党员干部政治性、先进性。二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摆在首要位置,压紧压实党组班子成员及股室负责同志“一岗双责”责任,加大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全面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水利队伍。三是不断加强组织建设。扎实抓好机关党建日常工作,坚持党建引领、群团带动,着力提升基层党组织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二)突出抓好重点项目建设。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请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帮助协调解决项目前期工作中用地要素保障工作。统筹做好国土空间规划,对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空间给予有效保障;积极争取及安排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加强对项目前期工作推进第三方编制单位的协调、协商,加快各项工作有效推进。
(三)积极争取梁河县邦杏河水库工程、南甸坝、萝卜坝、勐养坝3 个中型灌区项目、梁河县平山脚小河山洪沟治理工程年内能开工建设;积极争取资金实施梁河县农村供水保障巩固提升项目工程、平山乡上河东村团树农村饮水及灌溉水源工程、勐养镇帮歪村农村饮水及灌溉水源工程、梁河县曩宋乡关璋村自然能提水项目工程。积极争取国债及中央预算资金,争取使松山河水库尽快开工、湾中河水库主体工程实质性开工。
(四)坚持不懈抓早抓细抓实防汛抗旱工作。加强领导,落实防汛抗旱的责任。牢固树立“防大汛、抢大险、抗大旱、促发展”的意识。提前防范,争取防汛抗旱的主动。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坚持想方设法、多方协调、积极向局领导争取筹措防汛资金及物资,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用得上。
(五)深入开展河湖长制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各级河湖长直接责任。通过“党建+河湖长”、“河湖长+警长”、“河湖长+检察长”创新管护措施,进一步推进河湖长制工作,落实巡河巡湖制度,通过签发河湖长令、督办函及时解决存在问题,把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二是完善河湖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制定巡查方案、明确巡查责任,对重点河湖、水域岸线进行动态监控,对涉河湖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三是持续抓好“河长清河行动”和“河湖清四乱行动”。
(六)坚持不懈加强供水保障,夯实乡村振兴水利基础。加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及时对供水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实施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和农村抗旱饮水工程项目,督促项目公司完成梁河县农村饮水供水保障3年专项行动项目的实施工。加强汛期工程管护,做好应急供水预案,保证应急措施到位,保障农村供水安全。
(七)深化建设水利行业监管体系。一是加强水资源管理。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快推动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严格实行区域用水总量和效率管控。进一步规范取用水管理,加大超许可取水等违法违规取用水行为查处力度。二是抓好工程建设监管。以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安全度汛、水电站运行、农村饮水等工程为重点,加大对工程安全规范运行的监管,全面提升工程建设质量。
(八)继续统筹做好全局全面深化改革、意识形态、国家安全人民防线、网络安全、依法治县、安全生产、政务公开、平安建设、禁毒防艾、扫黑除恶、爱国卫生、民族团结、保密、信访、老干等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9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48人。在职实有47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4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4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828461.6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828461.63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531238.37元,下降5.68%,主要原因分析:人员调出2人,退休5人,开除1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数相应下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8828461.63元,其中:本年收入8828461.63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828461.6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531238.37元,下降5.68%,主要原因分析:人员调出2人,退休5人,开除1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数相应下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828461.63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8828461.63元,其中:基本支出8038461.6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10438.37元,下降7.06%,主要原因分析:人员调出2人,退休5人,开除1人,支出相应减少;项目支出79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9200元,增加11.14%,主要原因分析:本年新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补助资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功能科目20132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组织事务—其他组织事务支出65640元,主要用于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和通讯补贴经费及老干支部书记及委员补助运转开支;
2.功能科目20136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组织事务—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15050元,主要用于党组织工作及老干支部工作正常运转开支;
3.功能科目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7037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正常运转开支;
4.功能科目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50018.5元,主要用于保障事业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正常运转开支;
5.功能科目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33549.44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正常运转开支;
6.功能科目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978829.72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死亡抚恤及丧葬补助运转开支;
8.功能科目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692.24元,主要用于单位实际缴纳的失业保险正常运转开支;
9.功能科目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58042.8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公务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运转开支;
10.功能科目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85808.5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运转开支;
11.功能科目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8008.11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生育保险运转开支;
12.功能科目2130301农林水支出—水利事务—行政运行5309210.6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人员工资以及机构正常运转开支;
13.功能科目2130314农林水支出—水利事务—防汛18800元,主要用于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应急度汛、山洪灾害防渗等工作正常运转开支;
14.功能科目2130315农林水支出—水利事务—抗旱50000元,主要用于旱情监测及报旱,抗旱预案编制修订,抗旱物资购置管护,抗旱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抗旱应急水源建设以及对各级抗旱服务组织工作正常运转开支;
15.功能科目2130399农林水支出—水利事务—其他水利支出796000元,主要用于河长制工作,梁河县水土保持规划报告编制、梁河县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山洪灾害预警维护工作、水库运行维护、水政执法工作、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补助;
16.功能科目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366774.72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正常运转开支;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1)基本工资2076768元(基本支出2076768元,项目支出0元);(2)津贴补贴665712元(基本支出665712元,项目支出0元);(3)奖金34371元(基本支出34371元,项目支出0元);(4)绩效工资2083497元(基本支出2083497元,项目支出0元);(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33549.44元(基本支出733549.44元,项目支出0元);(6)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43851.3元(基本支出343851.3元,项目支出0元);(7)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1580.27元(基本支出141580.27元,项目支出0元);(8)住房公积金366774.72元(基本支出366774.72元,项目支出0元);(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6000元(基本支出126000元,项目支出0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办公费214499元(其中:基本支出124499元,项目支出90000元);(2)差旅费143200元(基本支出30000元,项目支出113200元);(3)电费3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0000元,项目支出0元);(4)水费4000元(其中:基本支出4000元,项目支出0元);(5)公务接待费4850元(其中:基本支出4850元,项目支出0元);(6)其他交通费用90300元(其中:基本支出78600元,项目支出11700元);(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8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38800元);(8)委托业务费318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318000元);(9)劳务费38300元(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38300元);(10)工会经费91693.68元(基本支出91693.68元,项目支出0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抚恤金896957.2元(基本支出896957.2元,项目支出0元);(2)生活补助144512.52元(基本支出144512.52元,项目支出0元);(3)退休费58245.5元(基本支出58245.5元,项目支出0元);(4)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3000元(基本支出3000元,项目支出100000元);
4.资本性支出:(1)其他水利支出8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80000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8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88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梁河县水利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3650元,较上年减少1350元,下降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梁河县水利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梁河县水利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850元,较上年减少150元,下降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60人次。
减少原因分析:单位严格执行三公经费,从严控制行政运行经费等一般性支出,推动建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长效机制。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梁河县水利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8800元,较上年减少1200元,下降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800元,较上年减少1200元,下降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减少原因分析:历年车辆维修费用逐年减少。本单位无公务用车,但实际发生车辆运行维护费,为未验收结算入账项目车辆产生费用。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河长制工作补助经费绩效目标:项目根据中央和省州县关于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的决策部署立项;县财政安排项目资金22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河湖库渠巡查检查工作、河长清河、河湖“清四乱”工作、“一河一策”方案(2021--2023)编制工作、乡镇级河湖划定工作、开展各级河湖长培训、重要河湖水质检测工作、河湖长公示牌更新维护、美丽河湖建设等方面;通过项目实施,将全面推进全县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
(二)水库运行维护经费补助资金绩效目标:项目实施的主要任务是对梁河县箐头河水库、小河头水库、油竹坝水库、丛岗水库4座水库的正常运行,进行维修养护;县财政预算安排项目资金50000元;计划通过对4座水库开展保养、维修、维护工作,确保4座水库安全运行,保证1.5万亩农田的正常灌溉,确保2.8万人的正常饮用水。
(三)水政执法工作补助经费绩效目标:项目实施的主要任务是加强水资源费征收工作,加强对河道采砂管理,时刻保持打击河道非法采砂高压态势;县财政安排项目资金20000元;计划开展水政执行检查及巡查200次,使非法采砂行为得到有效控制,长期维护河势稳定,保护河岸堤防安全。
(四)抗旱补助经费绩效目标:项目实施的主要任务是开展旱情监测及报旱,抗旱预案编制修订,抗旱物资购置管护,抗旱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抗旱应急水源建设以及对各级抗旱服务组织工作;县财政安排项目资金50000元;计划开展全县旱灾防御工作1次;通过项目实施,有效保障旱区群众生活用水。
(五)防汛补助经费绩效目标:项目实施的主要任务开展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应急度汛、山洪灾害防渗等工作;县财政安排项目资金50000元;计划开展全县洪水灾害防御工作1次;通过项目实施,避免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保障全县防汛工作正常开展。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单位应当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规模、经营状况和市场行情等因素进行预计。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
【“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梁河县水利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63642.6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4657.32元,下降13.07%,主要原因分析:人员调出及退休,机关运行经费有所下降。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梁河县水利局资产总额201743062.17元,其中,流动资产49241823.57元,固定资产1552049.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44241040.81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6708148.29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028916.9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22309.8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 [附件 梁河县水利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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