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财政局

梁财复〔2024〕9号 对梁河县第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1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量:504    作者: 日期:2024/6/3

对梁河县第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61号建议的答复

 

罗本刚代表:

您提出关于解决勐养镇院内场地硬化项目资金建议,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将该建议交由梁河县财政局办理。经我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由于多年来县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县级财政十分困难,目前只能基本兜住三保需求。您提出的关于请求帮助解决勐养镇院内场地硬化项目资金93.96万元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并经局班子研究,鉴于当前我县财政收支情况,县级财力暂难以全部安排,计划2024年底以前用2019年烟叶返还资金拨付10万元,剩余资金视财力情况分期分批解决。

罗本刚代表,您提出的建议很好,希望您一如既往关心、支持、理解财政工作。

 

                         

梁河县财政局

  2024517

 

 

(联系人及电话:赵女士  0692-6161183


(此件公开发布)

文章来源:梁河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