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梁河县第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1号建议的答复
罗本刚代表:
您提出《关于解决勐养镇院内场地硬化项目资金的建议》,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将该建议交由梁河县财政局办理。经我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由于多年来县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县级财政十分困难,目前只能基本兜住“三保”需求。您提出的关于请求帮助解决勐养镇院内场地硬化项目资金93.96万元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并经局班子研究,鉴于当前我县财政收支情况,县级财力暂难以全部安排,计划2024年底以前用2019年烟叶返还资金拨付10万元,剩余资金视财力情况分期分批解决。
罗本刚代表,您提出的建议很好,希望您一如既往关心、支持、理解财政工作。
梁河县财政局
2024年5月17日
(联系人及电话:赵女士 0692-6161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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