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梁河县第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2号建议的答复
罗本刚代表:
您提出《关于解决勐养镇历年项目前期经费的建议》,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将该建议交由梁河县财政局办理。经我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由于上级相关政策因素,特别是在衔接资金、上海对口帮扶、彩票公益金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中,均需要地方政府配套前期经费,仅这部分资金,梁河大约每年需配套约2000万元左右,以及各类民生项目及支出还需地方政府配套,致使县级配套资金规模较大,导致进一步增加了县级财政负担。您提出的关于请求帮助解决勐养镇历年项目前期经费68.65万元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并经局班子研究,鉴于当前我县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县级财力难以保障,但县财政将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筹措资金,视财力情况分期分批解决。同时,也请您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完善好相关手续。
罗本刚代表,您提出的建议很好,希望您一如既往关心、支持、理解财政工作。
梁河县财政局
2024年5月17日
(联系人及电话:赵女士 0692-6161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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