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财政局

梁财复〔2024〕10号 对梁河县第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2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量:430    作者: 日期:2024/6/3

对梁河县第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62号建议的答复

 

罗本刚代表:

您提出关于解决勐养镇历年项目前期经费建议,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将该建议交由梁河县财政局办理。经我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由于上级相关政策因素,特别是在衔接资金上海对口帮扶彩票公益金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中,均需要地方政府配套前期经费,仅这部分资金,梁河大约每年需配套约2000万元左右以及各类民生项目及支出还需地方政府配套,致使县级配套资金规模较大,导致进一步增加了县级财政负担。您提出的关于请求帮助解决勐养镇历年项目前期经费68.65万元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并经局班子研究,鉴于当前我县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县级财力难以保障,但县财政将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筹措资金,视财力情况分期分批解决。同时,也请您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完善好相关手续。

罗本刚代表,您提出的建议很好,希望您一如既往关心、支持、理解财政工作。

 

                         

梁河县财政局

    2024517

 

 

(联系人及电话:赵女士  0692-6161183

文章来源:梁河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