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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平山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党委职能
(1)总揽全乡工作全局,领导、指导人大、政府、纪委、人民武装、统战、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工作。
(2)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级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决定。
(3)讨论决定全乡党的建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本乡经济、社会的持续、稳步发展。
(4)加强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
(5)领导全乡政权机构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构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6)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管共管上级有关部门驻乡单位干部。
(7)抓好全乡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8)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认真处理党员群众的来信来访,及时查处违纪案件;配合协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维护党委和政府的权威,保证政令畅通。
(9)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2.人大主席团职能
(1)检查、督促宪法、法律、法规、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
(2)听取和审查本级人民政府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社会治安等工作情况,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3)检查、督促本级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组织本级人大代表对本级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的工作进行评议和视察。
(4)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接受上一级人大常委会的委托,联系本级行政区内的上级人大代表,组织代表小组开展活动。
(5)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和对本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申诉、意见。
(6)根据乡长的提名,决定副乡长的个别任免,受理乡人大主席、副主席、乡长、副乡长的辞职,决定任免及接受辞职的,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7)依据宪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3.人民政府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国家机关的决定、命令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对本乡的经济、社会等各种事项作出决定。
(2)执行本乡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管理本乡经济、社会方面的行政工作。
(3)管理本乡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教文卫、计划生育、村镇规划建设、综合统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民政、民族宗教、扶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林业、水利、农村公路、食品安全管理、环境保护和“为民服务中心”等工作。
(4)积极做好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扶持农村经济发展,努力培育新的农业支柱产业,不断增加农民收入。
(5)加强对本乡各单位的领导、指导和联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指导各单位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提高“三农”服务水平,定期组织召开站所长及中心主任工作会议,及时、全面了解和掌握情况,以便科学决策。
(6)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加强对村级组织工作的指导,指导村民做好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指导村级组织和村民发展本村经济、社会事业和开展村务公开。
(7)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坚持不懈守底线、促发展,乡村振兴步伐加快。
脱贫成果不断巩固。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认真落实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高质高效完成5月、11月两次信息动态管理工作,新识别三类人员4户16人,已消除风险152户578人,未消除风险112户351人,脱贫户总数1079户4293人,脱贫户与监测户人均纯收入达1.56万元,同比增长14.23%,坚决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乡村振兴扎实推进。聚焦“双绑”机制联农增收,培育各类农业新型经营主体42个,坚持联产、联业、联营,带动脱贫户和监测户177户706人;绑定合作社4个,绑定率100%,结成利益共同体。实施农房抗震改造387户,转移脱贫人口劳动力就业2202人,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156人、公益性生态护林员岗位88人,发放工资271.88万元;开设技能培训班18期,培训劳动力550余人次;兑付外出务工一次性补贴318人31.8万元;申报产业到户项目24户102人,补助资金9.08万元,促进群众持续增收。积极推进“贷免扶补”和“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共放款660.8万元,激发了乡村内生发展动力。平山制衣车间自开工至今,发放职工工资205.93万元,带动了43个家庭增收致富。强化联农带农,全年6个行政村村级集体经济收入286.65万元,同比增长23.26%,勐蚌村、上河东村超过50万元,其余4个村均在38万元以上。
2.凝心聚力强产业、促增收,产业发展活力迸发。
耕地“红线”牢牢守住。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全年完成2021-2022年度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317宗311.26亩(永久基本农田279宗292.59亩)、2023年变更调查疑似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15宗25.65亩,100%完成上级下发任务数;完成79个耕地撂荒图斑摸排工作,牢牢守住了耕地“红线”和粮食安全生命线。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种粮一次性补贴154.83万元,保护和调动了农民种粮积极性。传统产业持续发力。完成烤烟种植1400亩,烟叶收购指令性任务3800担,实现农户增收610.88万元。新植甘蔗面积605.2亩,任务完成率121.04%,实现农户增收291.33万元。生猪存栏16878头、出栏14466头,牛存栏1768头、出栏955头,羊存栏1209只、出栏622只,禽存栏23395只,出栏64980只,实现农户增收4320万元。茶叶产业提质增效。依托资源禀赋和生态优势,实地摸排茶园面积1.36万亩,提升改造老茶园100亩,“复活”弃管、失管低产茶园550余亩、恢复古树茶园10余亩。2023年,实现农业产值1800余万元。蚕桑产业巩固提升。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培育示范户26户,基地创建2个。2023年养蚕13批1460.19张,实现农户增收327.17万元,实现1户示范户养蚕年收入突破10万元,绘就了乡村振兴新“丝”路。特色产业稳步发展。百花油茶种植4700亩(2023年新植700亩,任务完成率140%),产值216万元;核桃种植1500余亩,草果种植2126亩,中草药种植500余亩。
3.多措并举打基础、利长远,基础设施更加完善。
2023年,乡级组织实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6个,投入资金491.4万元,完成了天宝村文化活动中心提升改造建设、罗新寨老年人体育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岭干寨及大黑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乡茶厂改造提升、平山村养老互助站建设项目。县级实施项目5个,投入资金630.04万元,完成了天宝村卫生室建设项目,大力推进天宝村坡头园至山岭坡产业道路、平山乡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项目、五台山和熊洞村道路项目。完成了6个行政村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四家寨硅石矿开采前期征地工作、瑞三线“四改三”项目招标工作,基础设施建设便利了群众生产生活,促进了群众增收致富。
4.毫不动摇抓整治、促提升,乡村面貌再添新彩。
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非法砂石经营点整治见底清零。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和“清河行动”,乡村两级累计巡河230余次,发现并解决问题4个;投入整治人数300余人次,车辆10辆次,整治河道面积1500余平方米,清理河道20余公里,整治乱堆砂石4起。认真落实林长制工作,乡村两级巡林170余次,解决问题28个;完成松材线虫病普查,发生率为0%,森林督查案件查处整改率100%,护林员巡山率100%;全乡森林覆盖率达70.91%。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绿化美化三年行动稳步推进,绿化面积、植树株数、投资完成率均为100%。人居环境不断提升。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实施亮化工程,完成新寨、小寨等11个自然村的道路亮化美化工程。统筹推进爱国卫生新“7个专项行动”,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卫生整治,开展道路沿线清杂清乱行动,完成省级户厕建设185座,公厕6座,任务完成率均为100%。完成公路养护22条87.115公里,投入资金11.2万元。
5.千方百计解民忧、惠民生,人民福祉更加殷实。
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始终将教育放在民生之首,加大对教育的关心支持力度,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解决义教均衡发展历史遗留问题,严格落实控辍保学、校园及校园周边安全、未成年人保护等,完成“雨露计划”补助201人46.4万元;平山乡教育基金会2023年募集资金29.24万元,奖励优秀、帮扶困难学生108人,优秀教师10人,发放资金17.1万元,全乡中小学成绩连年名列前茅。卫生健康持续向好。不断改善乡村医疗卫生条件,完成了天宝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社会保障精准有力。聚焦民生,从严用活用好社会救助政策,发放特困供养、低保救助、临时救助689.01万元,冬春临时救助49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金49.494万元。全面落实拥军优属政策,慰问“三属”、退役军人和现役军人家属187人3.94万元,办理退役军人优待证13人,2名退役军人自主创业,成为致富带头人。农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7.1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8.76%,电子医保凭证激活率达88.48%,社会保障日益完善,民生指数不断攀升。文化魅力持续彰显。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高标准建设完成天宝村文化活动中心提升改造项目,广泛开展文艺汇演活动5场次,文化惠民让群众精神生活“富”了起来。
6.全力以赴防风险、保安全,社会大局和谐安宁。
安全生产常抓不懈。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各类安全生产宣传10次,发放宣传单2000余份,安全生产检查30余次、整改消除安全隐患20余处;完成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4064户,发现问题并整改销号13户;查处交通违法行为2100多起,组织开展应急演练2次,在全州率先组建摩托车“轻骑兵”救援队,并举行授旗仪式暨启动会。矛盾化解精准高效。排查化解矛盾纠纷36件,实现矛盾纠纷“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全年辖区内未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基层治理水平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成效明显。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电信网络和养老诈骗,加大防邪反邪力度,全力维护边疆稳定。完成“云治理”系统录入4119户16908人。开展“普法强基”“六进”等普法宣传活动55场次,覆盖1.6万人次,连续多年命案“零发生”。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取得阶段性胜利,预防未成年犯罪成效明显,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明显增强。
7.持之以恒转作风、提质效,政府建设全面加强。
主题教育走深走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政府工作全领域全过程。全年进农村专题宣讲20余次,为民办实事525件。全面深化政务公开,规范化公开政府信息475条,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乡村两级实现“法律明白人”全覆盖。坚决执行乡人大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委员的民主监督,虚心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49件,办复率100%,代表满意率达100%。规范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全年共办件2583件,办结率达到100%。扎实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全年办理“12345热线”8件,办结满意率100%。廉政建设全面从严。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化推进“清廉云南”建设,持之以恒纠“四风”、转作风、树新风。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预算管理,“三公”经费实现只减不增。扎实推进各类巡视巡察问题整改,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加强,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林业站、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梁河县平山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具体是:梁河县平山乡人民政府。
纳入梁河县平山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梁河县平山乡人民政府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6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3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4人(离休0人,退休24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6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梁河县平山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收入合计1548.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92.11万元,占总收入的96.37%;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6.28万元,占总收入的3.6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1.76万元,下降0.7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9.99万元,下降3.87%;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与上年持平;经营收入与上年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增加48.23万元,增长599.13%。主要原因是2023年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减少,基本支出方面增加65.42万元:新增招考录用人员2人职工工资福利支出、支付2022年第三、四季度、2023年第一、二季度困难老党员生活补助、2022年村民小组长生活补贴等;项目支出方面减少125.41万元:2021年天保工程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专项资金减少、2020年省级公益林生态补偿资金经费减少、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减少、2019年中央自然灾害(地质灾害)救灾资金经费减少、非财政供养疫情防控网格员补助经费减少、疫情防控卡点误工补助专项资金减少、梁河县健康监测点保障专项资金减少等;2023年其他收入增加平山乡四家寨硅石矿山开采项目征地工作费44.97万元、云南师范大学给平山乡界端小学购买多媒体教学设备资金1.64万元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梁河县平山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支出合计1518.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2.79万元,占总支出的69.97%;项目支出456.11万元,占总支出的30.0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3.79万元,下降2.8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7.00万元,增长5.67%;项目支出减少100.79万元,下降18.10%;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持平;经营支出与上年持平;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方面:新增招考录用人员2人职工工资福利支出、支付2022年第三、四季度、2023年第一、二季度困难老党员生活补助、2022年村民小组长生活补贴等;项目支出方面::2021年天保工程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专项资金减少、2020年省级公益林生态补偿资金经费减少、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减少、2019年中央自然灾害(地质灾害)救灾资金经费减少、非财政供养疫情防控网格员补助经费减少、疫情防控卡点误工补助专项资金减少、梁河县健康监测点保障专项资金减少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梁河县平山乡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62.7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11.0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1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1.7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8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梁河县平山乡人民政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56.11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行政运行0.24万元,主要用于乡镇人大主席团的办公费、会议费。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6.2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日常工作(电费、临时工工资、差旅费等)、平山乡干部职工宿舍环境提升改造。
3.人大会议3.80万元,主要用于乡镇每年2次召开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支出。
4.代表工作2.13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平山乡第十二届人民代表视察租车费、代表履职培训等。
5.其他人大事务支出14.47万元,主要用于2019年和2022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经费。
6.其他政协事务支出5.8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梁河县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专项资金2019年天宝村蛮木寨活动中心倒塌修复建设、平山乡天宝村马鹿塘自然村庙岭杆道路建设项目费用。
7.其他组织事务支出9.43万元,主要用于平山乡庆祝建党102周年活动以及平山乡2017年-2021年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费用支出。
8.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19万元,主要用于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2022年及以前年度处级领导挂村工作经费。
9.其他公共安全支出4万元,主要用于专项普法工作培训、示范村广告图片标语制作费等。
10.旅游宣传17.2万元,主要用于平山乡天宝村罗家宗祠旅游厕所建设。
11.其他优抚支出0.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村开展“八一”建军节座谈会。
12.其他退役安置支出0.06万元,主要用于“八一”建军节座谈会。
13.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4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军属春节慰问。
1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3.61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全员核酸检测、疫情防控卡点建设等。
15.城乡社区环境卫生0.22万元,主要用于健康教育宣传栏制作、爱国卫生广告标语制作等。
16.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0.61万元,主要用于林业站办公耗材支出。
17.农村基础设施建设10万元,主要用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18.生产发展295万元,主要用于上海援滇专项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19.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5.62万元,主要用于全省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
20.公路养护7万元,主要用于村道安防补助资金。
21.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4万元,主要用于耕地流出问题整改恢复工作经费。
22.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中央自然灾害救灾(抗旱)资金。
23.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3万元,主要用于2019年州级、2021年第三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专项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梁河县平山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79.1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38%。与上年相比减少52.99万元,下降3.46%,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方面增加65.42万元:新增招考录用人员2人职工工资福利支出、支付2022年第三、四季度、2023年第一、二季度困难老党员生活补助、2022年村民小组长生活补贴;项目支出方面减少118.41万元::2021年天保工程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专项资金减少、2020年省级公益林生态补偿资金经费减少、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减少、2019年中央自然灾害(地质灾害)救灾资金经费减少、非财政供养疫情防控网格员补助经费减少、疫情防控卡点误工补助专项资金减少、梁河县健康监测点保障专项资金减少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37.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13%。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4.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7%。主要用于专项普法工作培训、示范村广告图片标语制作费等。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1.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8%。主要用于单位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职工工资福利支出、旅游厕所建设。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9.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3%。主要用于单位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在职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2.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7%。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及工伤保险支出等。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健康教育宣传栏制作、爱国卫生广告标语制作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544.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83%。主要用于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等职工工资福利、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7.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7%。主要用于岭干寨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4.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7%。主要用于耕地流出问题整改恢复工作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6.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7%。主要用于道路塌方清理。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0万元,决算为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90万元,决算为2.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222.2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5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梁河县平山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90万元,决算为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2.2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5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按正常工作量核算,年中因开展耕地流出问题图斑整改工作需到村工作,各村与乡政府、村与村之间距离较远,产生较多油费,导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60万元,下降64.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60万元,下降64.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需使用公务用车时优先选择租赁的新能源电车减少油费产生。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日常公务出差及到6个行政村下乡、县上开会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检车费等日常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梁河县平山乡人民政府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51万元,比上年减少30.14万元,下降56.18%,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等支出,机关运行经费大幅下降。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电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水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等方面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梁河县平山乡人民政府资产总额968.3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22.59万元,固定资产289.78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355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1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8.7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4.3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865.67平方米,账面原值150万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1.99万元;报废报损资产92项,账面原值3.21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61万元;出租房屋542平方米,账面原值16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8.43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8.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4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4.68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4.68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报告数据取自决算报表,因以万元为单位,故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2200250901111
[附件: 梁河县平山乡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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