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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梁河县文化和旅游局是梁河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梁河县文物局牌子。部门主要职能是: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工作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工作规范性文件。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和旅游节庆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文化和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智慧旅游建设。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9.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组织申报文化、旅游项目,引导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10.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1.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2.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13.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院团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14.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梁河县文化和旅游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州委“三支柱一标杆”发展主攻方向和县委“五大行动”工作重点。在局党组、局班子的带领下,在各馆所股室的支持下,认真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努力完成本职工作。
1.文艺工作
(1)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多彩
举办了梁河县2023年春节文化系列活动、阿露窝罗节、目瑙纵歌、泼水节、浇花节、梁河县2023年中秋国庆欢乐盛宴·新米节庆典活动暨“秋季村晚”文艺演出活动。开展南甸文创商业步行街开街仪式,并于每周五、六晚举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周末小剧场文艺演出。开展“千人葫芦丝”演奏、拍摄,献礼建州70周年活动。积极开展“戏曲进乡村”文化惠民演出活动。
(2)免费培训深入基层
2023年,为中小学生、农村业余文艺团队、县直机关和企业提供文艺培训开展培训班31期,培训人数1021人。向全县农村优秀业余演出团队发放有源音响38台。
(3)加大作品创作力度
2023年共创作民族快板说唱5个,创作小品3个,创作舞蹈作品22个。其中歌曲《阿昌古歌》参加云南省第十三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传统类比赛,荣获优秀奖和组织奖。
2.图书工作
(1)图书采编和外借工作
今年采购图书1000余册,接受爱心人士捐赠图书2次,100余册。开展线上服务和数字图书借阅服务工作,全年共接待外借、阅览读者14640人次,外借阅览图书外借阅览图书15820册次。
(2)全民阅读活动丰富多彩
“4.23世界读书日”,在南甸步行街图书馆新型阅读空间开展以“陪孩子阅读、陪孩子成长”的亲子阅读活动。9月11日,到小厂乡大邦幸小学开展以“传递爱心,共沐书香”为主题的图书进校园活动。制作本地文物知识、非遗知识、中国传统节日的展板,到九保村左宁文化园展览,吸引了广大村民和中小学生参观。开展警民合作读书活动2次,送书进校园2次。
(3)其他图书工作
完成云南省社科联科普示范点的复评工作。
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网点不断完善。作为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梁河县支中心,依托共享工程及农民素质网络培训学校,以及9个乡镇的基层服务点建立资源共建共享关系,全年接收上级发送的数据信息100GB,视频节200小时,累计放映科普纪录片12余场。
3.文物保护工作
(1)全面做好县域内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2023年,联合民宗、住建、消防救援大队及文物所在地乡镇先后开展9次文物安全大检查工作,出动车辆11辆次,参与检查人员60人次。检查文保单位17处,一般文物点32处。排查隐患问题:用火安全隐患6处,燃香烧纸隐患6处,消防安全管理问题4处,对存在问题认真分析其产生的原因,提出整改16处,完成整改16处。
(2)认真落实文物保护责任制度、强化监督管理
签订9个乡镇《梁河县文物安全目标责任书》,与12处文物建筑使用人签订了12份《安全管理责任书》。协助县人民政府召开2023年文物安全联席会议,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和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提升文物安全保护工作能力和水平。积极配合德宏州文物局文博科深入全县九个乡镇文物所在地实地调查,开展文物点巡察、检查、保护工作。清明节期间,处理州级文物保护单位——丙赛江氏祖坟盗掘事件一起。
(3)实施了一批文物保护平安工程
一是配合州文物局专家完成国保单位南甸宣抚司署消防工程终验工作,评定为“合格”工程。二是完成州保单位小厂文笔塔修缮工程的竣工验收,工程验收结果为“合格”工程。三是组织文物专业技术人员对全县5处县保单位消防设备配置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工程验收为“合格”工程。四是在州文管所帮助下,对州级文保单位太平寺本体实施了日常维护保养工程,进行白蚂蚁消杀,对部分槽朽的梁枋进行更换,对瓦屋面进行清理,提高了文物建筑的安全性。
(4)积极开展革命文物保护工作
归口管理的1处革命文物——李根源故居(省级文物保护单位),5月安装完成一套烟感自动报警系统设备,完善了文物消防设施设备的配置。
加强2022年公布的第五批州级文物保护单位革命文物马茂战斗遗址的监督管理。
(5)认真开展博物馆日、文化遗产日宣传活动
博物馆日、文化遗产日,在南甸宣抚司署、李根源故居开展博物馆宣传活动,展出11块文物知识展板,开展免费讲解服务活动,发放300余份文物保护知识材料。到九保阿昌族乡中心小学开展宣传活动,进行文物藏品实物展览。开展文化遗产保护专题讲座4场次,1000余人参与。
(6)对外交流活动
今年10月30日—31日李根源嫡孙一行17人应梁河县人民政府邀请回乡进行探亲,赠送9幅李根源先生图片资料,为下一步陈列展示提供了重要的实物资料。认真做好我县文物历史文化推介工作,全年累计开展梁河文物保护成果宣传、交流、接待活动30余场次,服务人员达400余人。
4.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1)调查、申报工作
着力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收集、整理、建档工作和项目申报工作。开展田野调查35天次,调查采集非物质文化遗产视频资料200余分钟、图片400余张、文字40000余字,调查、记录阿露窝罗节、目瑙纵歌节、浇花节、泼水节、傣族赶摆、德昂族橄榄撒制作技艺、九保大薄片制作技艺。新增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1项,州级传承人8人。申报的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葫芦丝)通过省级公布,新增申报的3名省级传承人通过了州级专家评审。
(2)传承培训、展示展演工作
开展非遗培训21期,培训人数1300余人次。举办展示展演活动3场次,参与人数2240余人次。
(3)宣传、弘扬工作
通过抖音、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文化云平台发布非遗视频和相关资讯60余条,发布视频时长180余分钟,浏览人数15万余人次。借助各种文活动、节庆活动、交流座谈活动,宣传推介非物质文化遗产20余次,受影响人数16000余人次。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讲座4期,参加人数170余人次。组织和推荐传承人外出参加展示、展览、展演活动8场次,参展项目有葫芦丝、阿昌族织锦和回龙茶。
(4)其它非遗工作
召开传承人年终总结会,并签订了责任书。开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和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省级代表性传承人的传承评估工作。2023年梁河县傣源葫芦丝非遗工坊被认定为省级非遗工坊。
5.文化市场工作
(1)梁河县文化市场现状
全县现有娱乐场所(歌舞厅、电子游戏)、网吧、音像制品零售(出租)店、出版物零售店、打字复印及印刷等六类文化市场。有文化市场经营户62户,从业人员200余人,按功能划分有歌舞娱乐场所(KTV)17家,电子游戏室1家,网吧3家、出版物批发零售店17家,音像制品零售出租店4家,打字复印室17家,印刷厂3家。
(2)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坚持每周不低于2次的日常监督执法检查行动。共计出动执法人员432人次,开展检查活动144场次,检查文旅场所457家次。积极配合县委宣传部做好“扫黄打非”工作,开展了3次市场违法违规突击检查、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影院8家次、印刷厂7家次,非法卫星接收器5家次。歌舞娱乐场所超时经营,给予警告处罚1家次;歌舞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行政处罚1家次,罚没资金1.03万元。
6.旅游工作
(1)旅游统计:2023年1-11月,梁河累计接待旅游者总人数测算数135.23万人次,按可比口径同比增长8.13%,恢复至2019年同期的72.29%,实现旅游业总收入测算数14.78亿元,按可比口径同比增长8.21%,恢复至2019年同期的72.96%。
(2)文旅项目
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应统尽统、数出有据”的原则,进一步做好文旅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入库纳统工作。根据州统计局反馈的旅游业在库项目投资情况,梁河县2023年旅游业实际在库项目有5个;1-10月累计完成投资6633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公共文化旅游服务股、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规划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梁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具体是:梁河县文化和旅游局。
纳入梁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梁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0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参公管理4人,事业编制27人(含事业管理人员2人),其他人员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30人(含事业管理人员2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3人(离休0人,退休23人)。
年末其他人员19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9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梁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415.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07.48万元,占总收入的99.43%;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00万元,占总收入的0.5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83.69万元,下降5.5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1.69万元,下降5.49%;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与上年持平;经营收入与上年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减少2.00万元,下降2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减少,基本支出方面减少35.37万元:死亡抚恤金未支出、2023年7月-12月调整公积金扣缴比例支出减少和行政、事业人员绩效未发放;项目支出方面减少44.32万元:梁河县财政资金调度困难,部分上级资金安排的项目经费未拨付。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梁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417.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1.89万元,占总支出的46.70%;项目支出755.58万元,占总支出的53.3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79.69万元,下降5.3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5.37万元,下降5.07%;项目支出减少44.32万元,下降5.54%;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持平;经营支出与上年持平;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方面:死亡抚恤金未支出、2023年7月-12月调整公积金扣缴比例支出减少和行政、事业人员绩效未发放;项目支出方面:梁河县财政资金调度困难,部分上级资金安排的项目经费未拨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梁河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图书馆、文化馆、文管所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61.8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29.2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0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2.6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9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梁河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图书馆、文化馆、文管所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55.58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英才兴边”计划有关项目专项经费。
2.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00万元,主要用于梁河县全域旅游总体规划编制经费和葫芦丝进勐养中学缺口资金。
3.图书馆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梁河县图书馆工作保障经费。
4.群众文化支出30.92万元,主要用于购买梁河县阿昌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文化宣传服务资金。
5.文化创作与保护支出18.67万元,主要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和发放国家级、省级、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资金。
6.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支出2.65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经费和能力建设经费。
7.旅游宣传支出3.00万元,主要用于梁河县旅游发展专项资金。
8.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508.87万元,主要用于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梁河县南甸宣抚司署整改经费、云南省特色小镇创建专项资金、梁河县葫芦丝小镇产业融合暨乡村振兴示范项目经费等。
9.文物保护支出50.31万元,主要用于梁河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消防设施建设经费、梁河县州级文物保护单位小厂文笔塔修缮经费、2020年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等。
10.博物馆支出10.31万元,主要用于博物馆纪念馆逐步免费开放补助资金。
11.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7.85万元,主要用于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
1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中央疫情防控财力补助预算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梁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07.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0%。与上年相比减少81.69万元,下降5.49%,主要原因是2023年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减少,基本支出方面减少35.37万元:死亡抚恤金未支出、2023年7月-12月调整公积金扣缴比例支出减少和行政和事业人员绩效未发放;项目支出方面减少46.32万元:梁河县财政资金调度困难,部分上级资金安排的项目经费未拨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5%。主要用于梁河县全域旅游总体规划编制经费、葫芦丝进勐养中学缺口资金、“英才兴边”计划有关项目专项经费、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贴、县直单位机关党组织工作经费、老干支部工作经费、党报党刊订阅等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226.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1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及临时聘用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局机关、图书馆、文化馆、文管所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业务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6.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7%。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支出、公益性岗位补贴、遗属人员补助及退休人员日常活动开支;
9.卫生健康(类)支出40.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及工伤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8.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20万元,决算为3.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0万元,决算为3.2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6.24%,完成年初预算的85.7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40万元,决算为0.52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3.76%,完成年初预算的13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5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梁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20万元,支出决算为3.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0万元,决算为3.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7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40万元,决算为0.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积极开展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活动,从严控制和缩减“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9.48万元,下降71.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16万元,增长5.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64万元,下降94.8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积极开展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活动,从严控制和缩减“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一年增加,主要用于过路过桥费和洗车费;公务接待费比上一年减少,主要是公务接待次数较上年减少3次。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日常公务出差及到挂钩村下乡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2019年国际泼水狂欢节百人方块队产生的2批次20人次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梁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69万元,比上年减少1.18万元,下降3.47%,主要原因日常公用支出减少,导致办公费等支出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电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水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等方面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梁河县文化和旅游局资产总额2139.7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1.05万元,固定资产540.56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1568.09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7.6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69万元,固定资产减少46.6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202.5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8.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5.7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7.63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7.63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报告数据取自决算报表,因以万元为单位,故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部门决算中主要反映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2200435701111
[附件: 梁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决算公开表]
[附件: 梁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决算公开表(国有资产表)]
[附件: 梁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决算公开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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