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财政局

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决算公开

浏览量:2942    作者: 日期:2024/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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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承担规范性文件以及合作协定、协议和议定书草案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制定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药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许可。开展规定范围内各类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监督管理以及其他各类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的日常办理和监督管理。落实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开展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开展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行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职责范围内的各类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授权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行为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开展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有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负责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企业管理。负责获得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后企业管理。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开展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全县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梁河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11.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基本药物目录的有关工作。

12.负责制定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制度。依职责指导和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监督管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流通环节的许可或者备案、检查和处罚。

13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药物滥用、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监督抽检及风险监测工作。

14.负责组织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制定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制度,依职责指导和监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

15.负责全县执业药师管理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16.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7.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和标准化工作。

18.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9.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县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20.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统筹指导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知识产权行政裁决。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21.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22.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州市场监管局的精心指导下,梁河县市场监管局攻坚克难、凝心聚力、真抓实干,聚焦全县市场运行中的各类问题,着力补短板、挖潜力、增优势,不断完善现代化市场监管机制,激发市场活力和规范市场运行秩序,为梁河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和有力支撑。现将一年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1.强化党建引领,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

1)加强理论学习,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党员研读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全面准确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提出的一系列新的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论断、重大举措,准确把握《决定》明确的9个方面内容,确保学习取得实实在在成效,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梁河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一年来,党组研究党建工作2次,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11次,“主题党日”72次,积极参加科级干部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班25人次,参加“万民党员进党校”19人次。

2)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党风廉政向纵深发展。一是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抓好部门工作的总抓手,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2次,党组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4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4次,党组书记讲党课2次、常规党风廉政工作安排10次。二是定期对机关3个党支部的党建工作进行督查,重点检查党建工作的巡察整改情况、年度工作要点安排、智慧党建、“三会一课”、贯彻落实作风效能革命等情况,全面总结督查情况,梳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三是局党组书记分别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所负责人签订了《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抓实抓细干部职工日常廉政教育,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环境。四是局党组书记分别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股所负责人,股所负责人与股所工作人员分别开展“谁分管谁谈话”,“一岗双责”得到认真落实,“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想腐的保障机制”得到加强和巩固。目前,共开展“谁分管谁谈话”41人次。五是开展纪律督查和检查,截至目前,深入各所开展工作督查6次,对局机关人员到岗情况开展工作督查20次,使纪律意识树在一线,严在基层。六是认真开展廉政风险排查,组织干部职工填写《个人风险防控登记表》共48份,抓早抓小,构建全方位、多层次风险防控体系。截至目前,单位没有发生过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情况。

3)加强宣传教育,牢固干部职工思想防线。一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重要论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青海省6名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梁河县委办公室关于梁河县干部作风“提升年”工作方案等。组织机关纪委工作人员学习《监察工作条例》《纪委监委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参加纪委监委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提高纪委工作人员素养。二是以廉洁文化进机关为契机,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二级班子和部分干部职工到州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上廉政党课1次,开展知与警、知与学廉洁文化进机关学习,观看警示教育片《问剑破局》《巡剑破局》《问道清廉》,筑牢干部职工的思想防线,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构成良好的廉政文化工作格局。

2.坚定政治立场,抓实意识形态工作

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定意识形态立场,在“举旗帜”上下功夫,做到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及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党组研究意识形态工作3次,单位网站、微信工作群等意识形态阵地保持清清朗朗,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得到很好贯彻,干部严格遵守“八小时以外”行为监督管理暂行规定。2023年,无舆情事件发生。

3.致力办实事,助力乡村振兴发展动能

研究挂钩水箐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8次,实地调研12次,解决群众反映问题8件,为挂钩村筹资6万多元,帮助挂钩村解决产业发展、脱贫人口增收、村寨路灯、村集体经济等民生实事6件,派出2名干部驻村开展工作。

4.加强民族团结,积极为民族地区发展做好服务

认真贯彻落实我县创建民族团结示范县的要求,一是组织干部职工对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学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高干部职工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结合市场监管部门职责,围绕食品、药品、消费品等安全开展监督检查,有力保障各族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到民族村寨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11次。

5.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创建,提升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水平

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融入部门行业职能职责中,严查食品药品、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树立法治市场监管新形象,做到执法有温度,服务有亲情。加大对市场主体的指导,更好地敦促企业自觉守法,让企业真正感受到“有温度的执法”。2023年,在查处的159件案件查办中,没有一起案件申请行政复议,针对办案人员没有一起信访举报,创造了全部案结事了的良好局面。

6.扎实抓好中央、省、州、县巡视巡察督查、督导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对我局指出存在四大类13个方面35个具体问题,针对问题采取强有力措施逐项抓好整改落实,问题整改率100%,县委巡察整改成效评估考核评为“好”等次,其它日常督导反馈意见都能按要求及时整改到位,全年无干部职工被上级巡察、督察通报的情况。

7.立足“大监管”,筑牢行业安全底线

1)食品安全监管坚持从严。一是加强食品生产企业监管,确保产品出厂质量安全。持续开展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共检查食品生产企业14家,排查整改问题12个。二是开展重要活动和节假日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以粮油、果蔬、水产品、肉类、饮料、月饼等节日畅销产品为重点,检查集贸市场25家次、餐饮单位435家次,食品销售单位725家次、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2期、签订承诺书566份。三是巩固“净餐馆”专项行动成果,严防卫生环境整治问题反弹,延伸推进乡镇村辖区餐饮单位卫生环境全面提升,做好餐饮“红黑榜”通报机制,截至目前,共发布内容14期。四是开展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16次,保障就餐人员26017人次,出动执法人员179人次,保障过程中未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五是严格落实源头监管,合理组织食品抽检。2023年以来,共开展各级各类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评价性抽检和风险监测720批次,不合格10批次,均已开展核查处置。六是持续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开展联合检查2次,中高考专项检查1次,检查学校96家次,检查校园周边经营户63家次,排查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105个,发现问题当场反馈给学校,现场开展整改指导,检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清单通报相关部门。七是扎实推进“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惠民行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专项整治工作。县食安办共组织各乡镇食安办召开工作推进会8次,组织全县16家生产企业及县城5家超市开展培训会1次。目前,我县2144户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已全部包保到人,并录入系统;县、乡、村包保干部已签订完成承诺书。截至目前,县食安办以实地督查的方式对全县9个乡镇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机制落实情况进行督查6次。对全县73个校点开展春、秋两季校园全覆盖安全联合检查2次,发出工作提醒函2份、校园食品安全整改通知2份,督促乡镇和校园整改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存在问题22个。

2)继续优化药品安全监管。一是认真落实“两品一械”日常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截至目前,出动执法人员45人次,检查药品经营企业68家次,医疗机构86家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78家次,化妆品经营企业41家次,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26份。二是开展药品经营使用、“药剑”、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化妆品经营环节等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出动执法人员53人次,检查药品经营单位51家次、医疗机构检查21家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36家次、化妆品经营企业25家次,共查处“两品一械”案件共10起。三是加大抽检力度,确保质量安全。2023年,共抽检药品20批次,化妆品11个批次,医疗器械6个批次,抽检完成率均为100%。截至目前,不合格1批,已按规定开展核查处置完毕,罚款0.32万元。

3)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持续加强。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检查112人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72家次,检查各类设备近230台次,发出检查记录72份,发现问题11条,下达监察指令书11份,要求责任单位限期整改,现已整改完成7个,行政处罚3次,罚款2.8万元。2023年,我县未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4)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标准。对成品油、消防产品、儿童用品、电动自行车、燃气用品等产品进行监督抽查,共抽检7批次,抽检完成率100%,合格率100%。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产品,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督促企业积极整改,从根本上解决产品质量问题。

8.立足“大市场”,依法规范市场秩序

1)知识产权保护与广告监管再发力。携手云南省商标协会到梁河县开展基层知识产权服务走基层活动,对使用地理标志的2家企业进行了现场指导,并结合职能对企业存在的问题困难给予指导帮助。

2)旅游市场整治再出重拳。出动执法人员233人次,检查景区景点23个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57家,检查景区周边经营户529户次,节日保障6个,与主办方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6份,签订食品摊贩食品安全责任书409份,猪肉制品食品安全责任书116份,受理、办结涉旅投诉3件,查办涉旅案件3件,罚款0.5万元,约谈电商协会1次、经营户6户。

3)推进网络市场监管。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检查,严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商标侵权等各类违法行为。截至目前,我局在云南省网络交易监管系统平台检查网站、网店640余个,实地检查线下平台13户次,查处涉网案件1件。

4)促进消费维权再提振。联合县公安局、县检察院集中销毁了一批过期食品、过期药品、医用防护服,价值3万元。截至目前,通过全国12315平台、信访平台、12345政府热线等渠道,受理并成功处理了以家用汽车、食品、服装鞋帽、餐饮住宿、美容美发服务等消费投诉举报共172件(其中:12315平台123件,12345平台40件,信访件2件,消协2件,信件4件,非警务联动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23万余元,成功处理了家用汽车、食品、服装鞋帽、餐饮住宿、美容美发服务等大量的消费投诉举报案件。开展消费维权培训会5期。诉转案4件,罚款金额0.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17万元,实现2023年全州网络监管案件零的突破.

5)企业信用信息监管不断推陈出新。全县11760户市场主体进行了2022年度年报公示。其中:内资企业1148,年报率97.39% ;农民专业合作社205户,年报率100%;个体工商户10407户,年报率99.61%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完成43个,抽查对象374户;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完成10个,抽查对象30户。完成市场主体信用修复工作22条,移出经营异常名录22户。

9.立足“大执法”,精准发力提高办案能力

扎实开展专项稽查行动,截至目前,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59件。其中:简易程序71件,一般程序88件,主要涉及食品、药品、价格、产品质量、烟草制品等环节,涉案金额24万元,罚没收入18万元。一是开展“铁拳”行动专项整治,共检查各类市场主体32家次,查处案件14件。二是开展价格专项整治,检查各类市场主体12家次,查处案件3件。三是加大对抽检不合格产品的处置力度,共查处不合格产品案件12件,其中:涉及食品案件10件,涉及医疗器械案件1件,电缆电线产品质量1件。四是联合梁河县烟草专卖局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卷烟、电子烟市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共检查烟草经营户145家次,电子烟经营户5家次,查处无证经营案件71起(简易程序),一般案件42件(其中倒卖烟草专卖品40件)。五是开展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检查行动,检查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52户,查处案件7件。六是其他案件10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包括是:办公室、法规股、科技与计财股、行政审批股、信用监督管理股、市场与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食品安全协调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股、质量发展与监督管理股、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标准计量认证认可股;综合行政执法股。派出机构共有4个,即市场监督管理一所、市场监督管理二所、市场监督管理三所、市场监督管理四所。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下属事业单位1个,食药监所。

2.群团组织1个,梁河消费者协会。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具体是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纳入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其中2个所属单位未进行独立核算:下属事业单位:食药监所;群团组织1个:梁河消费者协会。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4人(离休0人,退休34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843.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27.21万元,占总收入的98.1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6.06万元,占总收入的1.9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49.91万元,下降15.0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55.92万元,下降15.86%;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与上年持平;经营收入与上年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增加6.01万元,增长59.81%。主要原因是2023年7-12月调整公积金扣缴比例支出减少和行政事业人员绩效未发放;其他收入中州烟草专卖局拔入2023年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协作经费16万元,税务局拔入2022年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0.06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843.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7.36万元,占总支出的93.33%;项目支出56.27万元,占总支出的6.67%;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45.82万元,下降14.7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50.34万元,下降16.03%;项目支出增加4.52万元,增长8.74%;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持平;经营支出与上年持平;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23年7-12月调整公和积金扣缴比例支出减少和行政事业人员绩效未发放,人员减少相应经费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87.3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18.6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2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8.7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6.27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消费者权益保护经费0.3万元,主要用于消费维权工作经费。

2.市场秩序执法经费1.64万元,主要用于公平竞争执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治理媒体虚假广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电商平台点亮等专项行动)工作经费。

3.市场主体管理专项经费1.63万元;主要用于优化营商环境,市场主体倍增工作经费。

4.质量安全监管经费4.98万元,主要用于质量、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经费。

5.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和抽检经费7.52万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工作经费。

6.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10.16万元,主要用于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工作经费。

7.领导工作经费2.48万元;领导工作经费补助。

8.非税收入补助经费10.6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质量、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特种设备、消费投诉、知识产权等案件查办工作经费补助。

9.打击传销工作经费0.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打击传销工作经费。

10.单位资金安排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经费16.3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烟草监管工作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7.21万,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05%。与上年相比减少155.92万元,下降15.86%,主要原因是2023年7-12月调整公和积金扣缴比例支出减少和行政事业人员绩效未发放,人员减少相应经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51.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77%。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5.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37%。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养老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9.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2%。主要用于公共卫生服务日常工作开展开支;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9.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20万元,决算为5.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50万元,决算为5.23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8.49%,完成年初预算的80.4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70万元,决算为0.6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1.51%,完成年初预算的97.1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6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20万元,支出决算为5.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50万元,决算为5.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4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70万元,决算为0.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1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经费开支而有所下降。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46万元,增长32.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36万元,增长35.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0万元,增长14.9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疫情防控政策调整,开展工作交流,支出较上一年增加,一是车辆老化严重,导致车辆维修费及燃油费增加;二是市场主体倍增州局调研次数增加而导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市场监管、食品药品化妆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监管、质量安全监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德宏州爱卫办、德宏州食安办等单位到我单位开展食品、药品、市场监管、四品一械监管、质量安全监管、执法监督检查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整治等检查、调研、督查工作产生17批次77人次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72万元,比上年减少7.66万元,下降10.02%,主要原因本年在职行政人员减少,导致支出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方面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289.7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0.31万元,固定资产247.41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22.05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8.7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7.9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8.85万元;报废报损资产50项,账面原值15.05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3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7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05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83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报告数据取自决算报表,因以万元为单位,故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 [附件: 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绩效自评部分)] 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312200434201111

 [附件: 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附件: 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附件: [附件 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决算公开(绩效自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