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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水利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梁河县水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和水行政复议;研究制定全县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及年度计划;组织起草有关专业规章,并负责监督实施。
2.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负责全县中长期取水许可证办理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组织有关全县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论证工作;发布全县水资源公报。
3.拟定全县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管理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
4.按照国家和省、州资源环境与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江道、河道、水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5.组织、指导全县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处理部门间和乡(镇)间的水事纠纷。
6.拟定全县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指导水利行业的供水、水电、水域开发利用及多种经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全县水利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
7.编制、审核全县中小型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组织水利科学研究的技术推广;组织拟定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
8.组织、指导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组织指导江道、河道、库区及滩地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工程;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
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乡镇供水、人畜饮水工作;节水灌溉工作;主管农村水电电气化建设。
10.组织全县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订水土保持规划,组织水土流失的监督监测和综合防治。
11.组织指导全县水利科技、教育工作;组织对外水利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指导全县水利队伍建设。
12.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洪抗旱工作,对主要河流及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
13.拟定全县水利水电移民政策法规;编制移民规划、计划;组织指导移民搬迁、安置和后期生产扶持工作;管理和监督移民资金的使用。
14.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强化理论武装,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今年以来,我局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牢固树立“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理念,稳中求进,实干当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水利事业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加强学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贯彻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方针政策,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周一例会、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着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水利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传达落实州委、县委会议及文件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截至11月,召开全局职工大会39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构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效机制,组织召开并部署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力推动党组、党支部、各股室责任全覆盖、真落实。三是严格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坚决贯彻落实“四不直接管”制度,凡“三重一大”事项一律通过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真正做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截至目前,召开党组会议32次。四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机关支部召开支委会10次,主题党日12次,讲党课3次。五是坚持以党建引领作风建设。坚持教育在先、预防为主,认真组织职工学习上级通报的反面典型案例,观看《问“剑”破局》《信仰迷途》警示教育片,到德宏州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九保村史馆参观、召开专题招投标工作座谈会,促进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开展,切实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干事业的良好氛围。截至目前共开展专题警示学习教育4次。
2.抓实固定资产投资,助推全县经济发展
2023年州水利局下达梁河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任务2.01亿元,县政府下达任务3.09亿元。截至10月底梁河县水利局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114万元,完成数占县级全年投资任务数的32.7%,占州水利局下达任务数的48.2%。具体为:梁河县湾中河水库工程完成投资8218万元,梁河县马仑河水库工程完成投资700万元,梁河县勐宋河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完成投资800万元,梁河县河西乡帮读村产业配套灌溉引水工程完成投资396万元。
3.重点项目推进情况
我局坚持以改善水利基础、增进民生福祉为落脚点,科学谋划一批打基础、利长远、补短板的水利项目。
在建重点水利工程情况。梁河县在建重点水利工程3件,总投资95075.93万元,其中:湾中河水库工程概算投资71780.38万元,目前完成投资7755万元,占比10.8%;马仑河水库工程概算投资21249.55万元,目前完成投资18036.48万元,占比84.88%;德宏州梁河县农村供水保障3年专项行动项目总投资2046万元,目前完成投资1235.43万元,占比60.38%。
项目前期工作开展情况。正在开展邦杏河水库、松山河水库、新寨河水库、南底河(梁河段)干流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等项目前期工作。准备启动南甸坝、萝卜坝、勐养坝3个中型灌区,萝卜坝河、南甸河、曩宋河3条中小河流,梁河县6条山洪沟治理项目的前期工作。
其他项目:目前实施完成项目3个:梁河县勐宋河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德宏州梁河县龙江水库安置区勐养镇芒蚌村委会江心村美丽家园移民新村、弄另电站移民安置区梁河县小厂乡人居环境提升项目;正在实施移民项目2个:2015年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项目弄另水电站安置区勐养镇野鸭塘村茶园改造扶植项目、勐养镇野鸭塘美丽家园移民新村建设项目;准备实施移民项目1个:梁河县小厂乡勐竜村三岔河美丽家园移民新村建设项目,现已完成招投标工作,准备施工中。
4.河湖长制工作向纵深推进
一是充分发挥河湖长牵头作用。全县共设置县、乡、村三级河湖长240名,其中:县级河湖长19名、乡级河湖长95名、村级河湖长126名。通过安排公益性岗位招聘河道保洁员116名,聘用社会义务监督员22名,与村庄规划员合并使用河道保洁员66名,多重发力,共同推进河湖长制工作落实。二是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截至目前全县三级河湖长累计开展巡河4869次,县级巡河77次,乡级760次,村级4032次,各级河湖长按要求巡河,积极解决巡河中发现的问题。县人大于今年4月开展河道督察,反馈问题5个,已按要求开展整改工作。县政协今年9月开展水库督查,反馈问题6个,已按要求开展整改工作。2023年全面排查河湖“四乱”问题共计7个,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三是大力开展“河长清河行动”。各级河湖长亲自组织,广泛发动干部群众参与,共组织5844人次开展清河行动,投入整治车辆及机械124次,投入整治资金26.8万元,清理河道307.1公里,清理垃圾262.52吨,整治面积439170平方米。不定期开展暗访巡查,及时将排查发现的问题反馈到乡镇,以督办的方式督促乡镇进行整改,共发放督办通知11份,已全部完成整改。四是美丽、绿美河湖建设工作成效显著。南底河、瑞丽江勐养段、箐头河水库、弄另水电站水库均被评定为省级美丽河湖;德宏州2022年度被省级评定为美丽河湖创建排头兵受到省级表彰,梁河县2023年度分配到奖补资金263.75万元,用以实施梁河县大盈江(南底河)芒陇桥段水景观提升项目及梁河县大盈江(南底河)团坡桥至高速公路段水景观提升两个项目,全长1111米,计划建设及改造植物景观生态修复10715.22㎡,目前项目已启动实施,预计于12月上旬前建设完成。五是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梁河县“绿美梁河人人植树”义务植树活动。全局共参加三期义务植树活动,投入资金2520元,参加人数35人,共种植10余株树苗,绿化84平方米。
5.防汛抗旱科学防范精准施策
一是进一步完善各项防汛责任制。对油竹坝、从岗、小河头、箐头河、马仑河(在建)、湾中河(在建)6座水库,葫芦口、邦外2座水电站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及汛期调度运用方案编制及批复,开展了防汛演练工作,对“三个责任人”进行了更新完善。二是认真开展汛前、汛期防洪安全检查。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股队站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水利设施隐患排查小组,汛前、汛中、汛后全年检查共发现问题或安全隐患169个,对相关问题我局已执行进行“清单化”管理,并将整改责任落实到人,截至目前已完成问题整改153个,剩余问题均按照要求督促落实整改。全年汛期下拨乡镇钢筋石笼99个,编织袋8000只。三是认真制定了县、乡、村级山洪灾害防御方案,组织排查全县山洪危险区。2023年梁河县共发布山洪灾害预警次数13次,其中山洪预警平台发布预警9次,向预警责任人发布预警短信554条,梁河县水利局联合气象局发布山洪灾害预警信息4次,发布预警短信4079条,预警发布服务人数4633人次。2023年梁河县未出现因山洪预警进行群众转移避险情况。四是加强防汛值班,保障防汛信息畅通。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汛期,抽调人员3人与应急管理局开展防汛联合值班,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收集雨情、水情、灾情并做好记录,及时向上提供快速、准确、可靠的汛情、灾情等防汛值班信息,为领导和上级防指的科学决策和防洪调度提供有力的支持,2023年全年未发生因水旱灾害导致的人员伤亡事故。
6.依法行政,筑牢水生态环境监管基础
一是坚持节水优先,全面加强水资源管理。新办理取水许可证共计17件,到期延续办理取7件,法人变更1件,注销取水许可11件;强化取水许可管理,加强用水计量监测,年共安装取水计量设施18套,为科学计量、准确收费提供了科学依据;3月组织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系列宣传活动,到芒掌阿露窝罗场、各乡镇开展水利知识和法律法规宣传。开展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创建节水型单位44个,节水型小区5个,节水型企业3个。截至10月共征收水资源费45.24万元。二是保持高压态势,全面强化河道采砂管理。共开展执法检查、日常巡查检查54次,出动人员155人次,车辆43辆次,取缔非法采砂点5个,立案查处非法采砂案件5件,罚款5000元。其中:4个案件已办理完结,1个正在办理中。三是积极实施治理,开创水土保持新格局。一是实施完成了勐宋河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9.66km2;受理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7件,依法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7.23万元;完成了水利部及省水利厅下发的3个疑似违法违规项目图斑的核查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措施自主验收验核查1件;开展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9次。
7.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取得实效
一是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工作。对梁河县2023年脱贫户和监测户是否解决安全饮用水情况进行大排查,动态监测完善基础信息行业数据。截至目前全县农村所有村寨农村饮水设施均已配套完善,水已入户通自来水,全县脱贫户8769户35070人已解决安全饮用水问题,已纳入脱贫户水利管护员65人。二是加快实施农村人饮工程。实施了梁河县2023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对村寨存在季节性缺水供水不足补充水源、蓄水池渗漏及输水管道损坏修复更换计量设施,对原输配水管网进行维修改造。共实施农村饮水维修养护项目4批35件,目前已实施完成饮水工程31件,完成投资473万元,已拨付资金358.1万元,已解决9个乡镇29个行政村47个村寨1所学校2.4510万人的饮水安全保障问题,完成工程进度91%,计划于2023年11月底全部完成。三是加快推进两个“三年行动”。梁河县农村供水保障三年专项行动项目于2021年12月10日动工,现完成投资1235.43万元,工程进度87%,预计2023年底建设完成投入运行;梁河县城乡供水一体化3年行动实施的项目正在有序推进中。四是认真开展好政府救助平台工作。截至2023年10月底县水利部门共收到反映问题工单2条,其中,反映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工单2条,涉及乡镇为河西乡1条,九保阿昌族乡1条。共受理2条,共办结2条,完成率100%。
8.水利安全生产总体稳定
今年以来,我局在守卫水利安全效益、提升安全水平上主动作为,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一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与项目建设单位和运行管理单位签订202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逐层传导安全生产责任。二是不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抓住春节、五一、中秋和国庆、汛前、汛中、汛后等重要时期,聚焦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安全度汛、水电站运行等重点领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10次。检查台账每月一汇总,将检查出来的隐患问题及时交办整改闭合。三是积极组织各类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组织参建单位、小水电站、业内相关单位开展以“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线上培训”,以全局干部职工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网络竞赛等形式,紧紧围绕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以案说法”“一把手”谈安全生产等活动,实现培训全覆盖,推动安全生产法入脑入心。四是水利工程安全运行。严格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逐库更新落实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并进行备案;更新填报完善全国水库运行管理信息系统,对每个水库294项信息进行校对,目前梁河县注册登记水库5座,复查换证审批完成率为100%。五是有序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制定出台了梁河县水价调整文件《梁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水利工程农业供水试行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截至目前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27.44万亩,统筹做好全县并督促指导各乡镇完成359件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资产财务股、水政水保管理股、农田水利规划股、防汛抗旱办公室。所属单位9个。分别是:
1.工程管理所;
2.勘测设计队;
3.大盈江管理所;
4.箐头河水库管理所;
5.灌区管理所;
6.水政大队;
7.水保站;
8.防汛抗旱指挥站;
9.河湖管理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梁河县水利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具体是:梁河县水利局。
纳入梁河县水利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其中9个所属单位未进行独立核算:工程管理所;勘测设计队;大盈江管理所;箐头河水库管理所;灌区管理所;水政大队;水保站;防汛抗旱指挥站;河湖管理站。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梁河县水利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9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4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8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4人(离休0人,退休34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梁河县水利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2113.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13.4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654.75万元,下降43.9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654.75万元,下降43.91%;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与上年持平;经营收入与上年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方面减少53.62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少、死亡抚恤金未支出、2023年7月-12月调整公积金扣缴比例支出减少和行政和事业人员绩效未发放;项目支出方面减少1601.13万元,中央水利发展项目和瑞丽江“勐养”段水利项目等本年度资金投资拨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梁河县水利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2113.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7.70万元,占总支出的35.85%;项目支出1355.75万元,占总支出的64.1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654.75万元,下降43.9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3.62万元,下降6.61%;项目支出减少1601.13万元,下降54.15%;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持平;经营支出与上年持平;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方面减少53.62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少、死亡抚恤金未支出、2023年7月-12月调整公积金扣缴比例支出减少和行政和事业人员绩效未发放;项目支出方面减少1601.13万元,中央水利发展项目和瑞丽江“勐养”段水利项目等本年度资金投资拨入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梁河县水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57.7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19.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9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7.9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0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梁河县水利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55.75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2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其他人大事务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补助资金。
2.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梁河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补助。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9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项目补助。
4.城乡社区支出67.1万元,主要用于马仑河水库工程用地所需相关补助资金。
5.水利工程建设支出79万元,主要用2021年省级预算内湾中河水库前期工作经费补助资金;2021年中央水利发展项目补助资金;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省级补助资金。
6.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254.31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补助资金和2023年中央水利发展项目补助资金。
7.防汛9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第五批)补助项目。
8.抗旱36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省级抗旱救灾项目补助及2022年中央和省级水利救灾(第八批)补助项目。
9.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210万元,主要用于小型水库安全运行补助基项目及瑞丽江勐养段治理工程。
10.其他水利支出184.44万元,主要用于梁河县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经费补助资金;河长制工作补助经费;2023年美丽河湖建设省级奖补助资金;水库运行维护经费补助资金;梁河县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评估工作技术服务合同经费补助资金;非税收入经费补助资金;2015年州级安排小农水九保乡永和村庙洼子排涝工程补助资金;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律师代理费补助资金。
1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507万元,主要用于梁河县农村供水保障巩固提升项目补助资金;梁河县2023年农村抗旱饮水工程项目补助资金;梁河县河西乡邦读村产业配套灌溉引水工程补助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梁河县水利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45.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78%。与上年相比减少1412.35万元,下降40.85%,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少、死亡抚恤金未支出、2023年7月-12月调整公积金扣缴比例支出减少和行政和事业人员绩效未发放;项目支出方面中央水利发展项目和瑞丽江“勐养”段水利项目等本年度资金投资拨入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3%。主要用于机关行运行和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4.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4%。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支出、公益性岗位补贴、遗属人员补助及退休人员日常活动开支;
9.卫生健康(类)支出35.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4%。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及工伤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871.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49%。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单位职工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581.6万元;水利工程建设79万元;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254.31万元;防汛9万元;抗旱36万元;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210万元;其他水利支出184.44万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507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4.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0万元,决算为3.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万元,决算为3.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5.71%,完成年初预算的75.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50万元,决算为0.5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4.29%,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5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梁河县水利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0万元,支出决算为3.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万元,决算为3.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50万元,决算为0.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积极开展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活动,从严控制和缩减“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53万元,下降41.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62万元,下降46.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9万元,增长21.9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积极开展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活动,从严控制和缩减“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比上年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标准提高,导致公务接待较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水利厅及州水利局到我单位调研、检查等相关工作产生的12批次71人次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梁河县水利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95万元,比上年增加2.14万元,增长5.98%,主要原因是2023年支付上年办公耗材费,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梁河县水利局资产总额20174.2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924.18万元,固定资产155.2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4424.1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670.81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02.8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0.2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9.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33.8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39.74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34.57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报告数据取自决算报表,因以万元为单位,故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2200633201111
[附件: 梁河县水利局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附件: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样(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附件: 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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