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财政局

梁河县财政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浏览量:1748    作者: 日期:2024/12/24

梁河县财政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4年,梁河县财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将党的领导贯穿于财政工作各领域、全过程按照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建设法治财政各项目标任务,坚持法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确保财政法治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法治学习与培训。一是严格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学习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并开展专题学习,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素质和理论水平,打牢意识形态法治基础加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的培养,组织全财政干部深入学习法律法规,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讲座、在线课程等多种形式,系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财政核心法律法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通用法律知识。全年共举办集中学习活动10次,确保干部职工学法常态化、制度化,有效提升了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和依法理财能力。积极参加上级财政部门和我县组织的法治培训,选派业务骨干参加各类法治专题培训和研讨班,及时掌握最新政策法规动态和法治建设要求,切实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全年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各级各类法治培训6次,真正做到全覆盖参加。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普法责任清单,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普法主体和普法责任,促进与财政管理和服务相关的单位人员学法用法。积极开展非法集资、禁毒和防诈宣传教宣传进村寨、进社区、进企业及普法节点宣传等活动,依托门户网站、微信公示栏等,及时开展权威准确财经法律解读。

(二)规范财政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按照政行政执法流程,明确行政执法的各个环节和步骤,包括立案、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确保行政执法行为规范、透明、公正。2024年,对1家单位进行违反财经纪律行政处罚,严格按照政法程序开展。二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资格考试和培训,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定期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业务考核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纪律意识。截至2024年底,全局共23行政执法人员取得执法资格证书,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得到显著提升。

(三)依法履行财政职能。一是严格预算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要求,指导全县各预算单位科学编实编细财政预算,细化预算项目,强化预算约束,并加强对预算执行的监控和分析,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二是加强对政府采购监管,规范政府采购行为。通过完善政府采购电子平台,实现了采购信息的公开透明和采购过程的全程电子化监管,提高了政府采购效率。今年以来,全县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率达100%全年政府采购预算资金35940.14万元实际采购金额34415.83万元,节约资金1524.31万元,资金节约率为4.24%三是强化财政监督检查,深化财会监督。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以及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为抓手,加强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管。组织开展了财政资金使用、会计信息质量、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多项财政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及时发现和纠正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切实维护了财经纪律的严肃性。全年共检查发现违规资金150.1万元,按要求进行全部追回。

二、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存在的不足。一是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还不够丰富多样虽然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活动,但在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干部职工对一些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掌握还不够深入,在实际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所欠缺。二是法治队伍建设薄弱。财政法治工作队伍力量不足,缺乏既精通财政业务又熟悉财政法规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无法满足新形势新任务需求。三是财政法治建设与其他部门之间的配合还不够紧密在一些涉及多部门的法治工作中,沟通协调机制还不够完善,信息共享不及时,容易出现工作衔接不畅等问题,影响了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推进效果。

(二)原因分析。一是对法治宣传教育的创新意识不够强在宣传教育方式方法的探索上不够积极主动,习惯于传统的集中学习和讲座模式,对新媒体、新平台的利用不够充分,没有充分考虑到不同岗位、不同层次干部职工的学习需求和接受能力差异。二是人才培养机制不完善。在人才选拔、引进和培养方面,缺乏针对性的规划和措施,未建立起有效的激励机制,导致既精通财政业务又熟悉财政法规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短缺。三是在部门协同配合方面,沟通协调机制不够健全,缺乏常态化的沟通交流平台和工作协调机制,导致部门之间信息不对称、工作协同性不高等问题

三、2024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其纳入全局重要工作议程,定期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制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和要点,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序推进。班子成员各负其责,落实一岗双责,各股室(中心)负责各项工作开展,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股室协同抓的工作格局。

(二)带头学法用法。主要负责人以身作则,带头学习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各类法治培训和学习活动,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与财政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决策能力。在党组会上专题安排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多次强调法治建设的重要性,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严格依法办事,将法治思维贯穿于财政工作的各个环节。在重大决策、重要文件出台前,充分征求法机构和法律顾问的意见建议,确保决策和文件的合法性、合规性。

(三)强化监督考核。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干部职工年度考核体系,对各室法治建设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考评有效推动了法治建设工作的落实。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定期听取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汇报,对行政执法案件进行抽查和评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加强法治学习与宣传教育。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如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等,制作发布通俗易懂、生动有趣的法治宣传作品,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开展法治文化建设活动,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使法治观念深入干部职工心中

(二)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制定人才培养计划,加大培训力度,根据不同岗位、不同层次干部职工的需求,通过内部培训、交流学习、专家讲座等方式,提高财政干部的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同时,积极引进和培养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充实财政法治工作队伍

(三)进一步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建立健全部门协同配合机制,明确财政法治建设中的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定期向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与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等的作配合,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严厉打击财政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财经秩序和社会公平正义。

    

 

                                      

文章来源:梁河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