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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纾困等法规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人员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定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
8.贯彻落实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军人公墓、烈士纪念碑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
9.承担全县双拥工作,指导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完成梁河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业务股。所属单位1个,具体是:梁河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含烈士褒扬纪念及设施管理所、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具体是:梁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纳入梁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其中1个所属单位未进行独立核算:梁河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含烈士褒扬纪念及设施管理所、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持续深化理论武装,凝心铸魂筑牢根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全国退役军人工作会议、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和州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2.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凝聚退役军人力量。积极组织退役军人参加各类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年内组织开展“老兵永远跟党走”主题宣讲系列活动7场次,600余名退役老兵参加了宣讲系列活动。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拍摄制作政策宣传短视频,《学习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光荣牌和优待证背后的意义》。年内到驻梁部队开展了2024年“送政策进军营”活动。以“阿露窝罗节”、芒东镇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暨第42个民族团结月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政策法规宣传。结合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走进校园及“八一”期间集中开展普法宣传宣讲7场次,发放宣传册1600余份。强化思想引领,建强用好志愿服务队伍,整合资源搭建平台,加快形成具有梁河特色的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品牌,激发退役军人的荣誉感和使命感。
3.服务体系从有到优,信访维稳更加有力。一是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加强对乡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的指导和监督,开展业务培训2次,提升基层服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全县9个乡镇和67个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均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为退役军人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二是全面动态掌握辖区内退役军人数据信息。结合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职能作用,完成2024年退役军人“一人一档”档案整理收集工作。三是坚持发挥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第一道防线”作用。积极做好事前防范和预警机制工作,在维护退役军人服务领域稳定过程中,认真梳理辖区内因不稳定因素引发的矛盾纠纷。年内无重复上访、进京赴省上访事件发生。四是扎实开展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结合“为老兵办实事”“情暖老兵”干部下访制度等,开展乡镇服务站指导工作9次,常态化联系12名重点退役军人,走访困难退役军人71户、走访优抚对象40余户。积极帮助解决实际生活困难77人次,发放帮扶援助资金22.6万元;发放企业军转干部困难补助15.41万元。
4.优抚政策落地惠民,荣誉激励更加有效。一是严格执行各项抚恤补助政策。按照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各项优抚资金,通过“一卡通”系统共发放优抚对象补助资金571.62万元;发放城乡困难补助34.4万元;民兵民工生活补助金0.58万元。按规定落实优抚对象一站式医疗救助资金12.37万元。发放伤残军人护理费5.23万元。扎实开展年度确认工作,准确掌握全县领取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底数。二是立功受奖送喜报工作持续强化。采取立三等功以上的由县分管副县长、武装部以及退役军人事务局举行送喜报仪式,入户走访慰问,彰显了“一人立功受奖、全家无上光荣”的浓厚社会氛围,发放立功受奖奖励金3.81万元,为现役军人家庭悬挂光荣牌。三是培树先进典型,发挥模范作用。在2024年“八一”建军节双拥座谈会上通报表扬中共梁河县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粮梁河糖业有限公司三家单位为梁河县“双拥先进集体”,选树瞿有娣、黄林、田国荣三名同志为“双拥先进个人”。在退役军人中广泛开展家风家教宣传活动,通过挖掘三代从军、父子从军的退役军人家庭,充分发挥典型引领带动作用。
5.移交安置精准高效,创业就业更加优化。一是严格落实安置政策,深入挖掘安置潜力。积极做好退役军人返乡“六个一”系列活动,采取线上线下模式打通军人退役“一件事一次办”渠道,做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接返工作。圆满完成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任务,在全州范围内率先完成了上半年的安置任务,并实现事业专技岗安置零的突破。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41.4万元,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122.69万元。二是建立联系机制,摸清岗位需求数据。依托云南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信息普查信息系统,采取以线上为主、线下为辅方式,安排专人,明确工作任务、工作责任、工作进度、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全县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积极组织退役军人参加教育培训和技能培训,加强对自主择业退役军人的就业创业扶持,针对性采取帮扶就业措施4人次,线上岗位推荐2批次,推荐岗位20多个,开展系统内部专项招聘2次、部门联动综合招聘3次,提供就业岗位600多个,开展适应性培训2批次、35人次,开展技能培训17人次,取得证书5人。三是积极与人社部门通力合作。建立针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问题的指导服务中心和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平台,积极对接招聘企业和失业退役军人登记注册,建立完善退役军人求职电子档案,充实完善就业创业数据库,形成企业与个人联动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信息系统共享机制,进一步提高招聘成功率。组织退役军人参加由县人社局主办的2024年沪滇劳务协作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共发放宣传册300余份,接受政策宣传的退役军人和群众600余人次。为退役军人融入社会、参与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创造条件。
6.褒扬纪念作用凸显,红色引领更加强化。全力推进烈士陵园建设工作,完成私人墓穴迁葬66冢,兑付资金47.19万元,清理场地200多平方米,烈士陵园项目建设前期工作稳步推进,红色教育阵地作用进一步凸显。在清明节、烈士纪念日期间积极组织开展“铸魂·2024·清明祭英烈”、9·30烈士纪念日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开展线上线下烈士祭扫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宣传。据统计,在两节期间,梁河县烈士陵园共有来自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官兵、民间组织等30余个团体的1200多人参与现场祭扫。同时,联合县文明办,鼓励大家通过中华英烈网、云南文明网等进行网上祭英烈,网上祭扫人数达5000余人,通过网上献花、向烈士鞠躬、对烈士寄语等形式,向英烈致敬,表达对英烈的缅怀、纪念之情;烈士陵园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全部完成达到开工条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梁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1811239.3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811239.34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73876.64元,增长5.1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73876.64元,增长5.11%;上年无上级补助收入;上年无事业收入;上年无经营收入;上年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上年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是:一是2024年度本单位开展梁河县烈士陵园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征地拆迁补偿、项目设计费用增加;二是本年一次性支付伤残军人建房补助。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梁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1811239.34元。其中:基本支出2539335.78元,占总支出的21.50%;项目支出9271903.56元,占总支出的78.50%;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72203.06元,增长5.0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91801.87元,下降16.22%;项目支出增加1064004.93元,增长12.96%;上年无上缴上级支出;上年无经营支出;上年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一是2024年度本单位开展梁河县烈士陵园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征地拆迁补偿、项目设计费用增加;二是本年度一次性支付伤残军人建房补助。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梁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39335.7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476055.58元,占基本支出的97.5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3280.20元,占基本支出的2.4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梁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271903.5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 服务中心工作经费25234.37元,主要用于服务中心工作职责职能发挥,开展退役军人常态化走访慰问,解困帮扶、化解信访问题,维护退役军人事务局合法权益等相关工作开展;
2.双拥模范县创建活动经费80017.64元。主要用于做好新形势下双拥工作,弘扬尊重退役军人、激励先进典型、弘扬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3.烈士纪念设施维护及优抚对象数据核查规范经费34860.00元。主要用于管理维护好县内的4处纪念设施,散葬烈士墓地皮硬化、烈士陵园消防池清淤、办理烈士陵园不动产权;完成年度优抚数据确认工作;
4.春节、“八一”烈士纪念日等各种节日慰问活动经费支出96185.00元。主要用于春节、八一建军节、清明节、烈士纪念日祭扫、中秋、国庆等等各种节日慰问、纪念活动工作费用;
5.抚恤补助经费489756.90元。主要用于向全县符合享受补助经费条件的重点优抚对象发放自然增长机制补助;向全县困难退役军人进行帮扶援助,解决生活、住房等困难;发放参战民兵民工生活补助县级配套部分,保障出国参战民兵民工基本生活;在乡老复员军人、“三属”人员定期生活补助县级配套部分;
6.烈士陵园建设经费478369.20。主要用于烈士陵园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开展烈士陵园项目建设征地拆迁补偿、迁入点挡墙及附属设施建设、场地清理等前期工作支出;
7.退役安置经费11891.16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在待安排工作期间的社会保险缴纳,参加年度内移交安置工作业务培训、移交业务办理;
8.2024年优抚对象补助中央经费46780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辖区内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经费发放;
9.2024年优抚对象补助省级经费4731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辖区内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经费发放;
10.2024年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中央经费162022.95元。主要用于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险助缴及优抚对象医疗救助;
11.2023年优抚对象解困帮扶及其他临时救助补助专项省级经费53366.40元。主要用于本年度内向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发放死亡丧葬补助;
12.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工作经费15000.00元,主要是县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建设、活动支出;
13.2024年(第一批)优抚对象补助省级经费1566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辖区内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经费发放;
14.2024年(第三批)优抚对象补助中央经费198730.00元。主要用于完成本辖区内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经费发放;
15.2024年退役士兵安置(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省级补助经费138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
16. 梁河县烈士陵园项目建设资金60000.00元。主要用于烈士陵园建设项目设计费用支出;
17. 2024年省级优抚对象解困帮扶及其他临时救助补助经费277400.00元。用于完成本年度内参战民兵民工生活补助、城乡生活困难的优抚对象补助发放,春节慰问及本年度内死亡人员丧葬补助发放;
18. 军转干部经费21987.00。主要用于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疗保险单位部分助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梁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11239.3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573876.64元,增长5.11%,完成年初预算的211.0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8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0%,完成年初预算的110.70%。主要用于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及活动支出、挂钩村驻村工作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向上级申请增加拨入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及活动经费。
2.外交(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363281.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21%,完成年初预算的224.7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优抚抚恤发放,退役安置支出,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各类优抚抚恤、退役安置、退役军人管理事务等资金分级承担,上级拨入补助后,决算数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312606.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5%,完成年初预算的71.34%。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和医保助缴,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纳;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时,按照要求对所有在册对象进行测算,在资金使用时按实际发生数支付,同时上级增加了经费拨入。
10.节能环保(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155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4%,完成年初预算的139.32%。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内住房公积金缴纳标准调整增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200.00元,决算为19908.2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3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369.84元,增长36.94%。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200.00元,决算为16210.2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1.42%,完成年初预算的122.8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3698.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8.58%,完成年初预算的73.96%。
因公出国(境)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731.84元,增长41.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638.00元,增长20.8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69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638.00元,增长20.85%;国(境)外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200.00元,支出决算为19908.2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3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369.84元,增长36.9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200.00元,决算为16210.2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8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369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96%。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开展烈士陵园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和伤残军人建房补助发放工作,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数量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731.84元,增长41.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638.00元,增长20.8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69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638.00元,增长20.85;国(境)外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本年度开展烈士陵园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和伤残军人建房补助发放工作,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数量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烈士陵园建设、全县退役军人走访慰问、公务出差、处理突发事件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5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到我局开展主题教育专题党课、优抚优待及相关工作调研、节日慰问、走访活动、双拥工作开展、其他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到我县开展烈士寻找、业务学习交流等产生的9批次52人次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次。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梁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280.20元,比上年减少46926.62元,下降42.58%,主要原因是:一是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一人,相应费用支出减少;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积极开展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活动,从严控制和缩减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梁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1634796.35元,其中,流动资产100188.39元,固定资产1534607.9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72468.0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70287.72元(计提折旧)。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260.2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0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210.2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210.2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4年决算公开报告、决算公开报表(决算报表部分、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决算公开报表(绩效自评表)以万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故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五、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 梁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公开表]
[附件: 梁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附件: 梁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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