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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梁河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中国共产党梁河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关于统战、民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统战、民宗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发挥县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作用,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增进共识、加强团结。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统一部署,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强民族宗教理论和民族宗教状况的调查研究和宣传教育工作,研究制定有关民族宗教的政策措施,检查督促统战、民族宗教政策执行情况,协调我县统战、民族宗教等方面的关系,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为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依据。
2、负责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有关民族问题和民族理论的调查研究、参与研究和拟订有关民族工作的政策与法规;开展县内外宗教情况调查研究,为制定宗教政策提供意见建议。
3、按规定审批办理宗教方面有关事务,依法对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进行管理;引导宗教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协同组织各民族的节日活动,提倡健康文明的民族风俗习惯,指导和帮助各民族群众改革阻碍民族进步的陈规陋习;承办有关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的事务,处理民族关系中的有关事宜,主动配合有关部门揭露和打击邪教及利用宗教进行颠覆政权、危害社会、危害人民、进行违法犯罪的活动。
4、沟通联系全县各族各界人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举荐和各方面人才的培训使用工作,做好宗教界人士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做好民族上层人士、遗孀遗属及台胞台属第二代、第三代子女的工作。
5、参与研究制定有关民族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民族地区改革发展的特殊政策措施,参与有关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专项资金和项目的申报、安排和协调管理,参与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统计分析工作,参与做好民族地区扶贫工作,协同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社会文化事业的全面发展与进步,并参与研究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和规划,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维护边疆团结安宁,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6、开展好少数民族语言工作,加强对县内各少数民族历史、文化和民族地区政治、经济发展的调查研究,进行民族理论学术研讨、古籍、文化的收集整理出版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民族教育、民族医药(疗)、民族传统文化及少数民族文物古迹的收集、整理、传承工作,积极开展和扩大对外联系,做好有关少数民族的外宣工作和文化交往工作。
7、按照县委安排向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和县工商联负责人通报情况、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参政议政和实行民主监督的各项措施、制度;按相关政策要求,领导县工商联党组,指导县工商联工作和有关人民团体搞好自身建设。
8、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和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了解和掌握我县党外人士的安排、使用及合作共事情况;调查研究我县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举荐党外干部的工作。
9、调查研究和反映我县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并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10、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我县在港、澳、台及海外华侨华人同乡会,有关社团和代表人士;做好台胞、台属的来访工作和有关事务工作,积极开展和扩大对外联系,做好有关少数民族的外宣和文化交往工作。了解掌握境外的主要宗教组织及活动状况,协同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好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宜,指导宗教团体、宗教界人士,按独立自主的原则和外事纪律开展宗教方面的对外交往,坚决抵制和打击境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宗教对我进行渗透、煽动和破坏活动。
11、统一管理侨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及州委决策部署,管理侨务行政事务,研究拟订侨务工作有关政策措施,调查研究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通过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联系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指导推动涉侨宣传、经济科技文化交流合作、华文教育工作等,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和利益。
12、协调县委、县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统战、民宗工作。指导各乡镇、农场做好统战、民宗工作,抓好统战、民宗部门的干部队伍建设和统战、民宗专干的业务培训。
13、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民族宗教股、侨办股。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具体是:中国共产党梁河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5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5人(离休0人,退休15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持续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党对统战工作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一是今年以来,县委常委会听取和研究统战民宗工作6次,县政府常务会研究民族宗教工作2次,县委、县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民族宗教工作专题集中学习各1次。处级领导带头深入各联系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检查,督促责任落实。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统战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习宣传党的统战理论、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带头参加统一战线重要活动,各乡镇抓统战工作意识不断增强,统战工作有领导负责、有人员落实,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牵头协调、有关方面各负其责的大统战工作格局。二是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将落实统一战线、民族宗教政策纳入政治巡察内容。今年以来,对1个乡镇、6个县直部门及29个村(社区)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宗教工作、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等情况进行督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4个。三是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把牢廉洁关口,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统战干部队伍。围绕清廉云南建设目标和“十大行动”要求,聚焦统战民宗工作实际,将“清廉云南”建设与年度重点工作相结合,同部署、抓落实,多措并举推动各项工作往深里走、向实里做。四是全面落实巡察整改工作。
(二)强化政治引领,团结奋进的思想基础进一步夯实。一是理论学习常态化。组织统战成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论述。通过举办培训会、专题讲座、座谈会等形式,组织统一战线成员开展学习培训活动11场次,覆盖统战各界人士500余人次,夯实统一战线成员共同思想政治基础,教育引导统战成员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定做到“两个维护”,营造团结奋进新征程的浓厚氛围。二是教育深入开展。在全县宗教界常态化开展践行“四条标准”主题实践活动,切实加强对全县宗教界的思想政治引领;开展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活动,引导民营经济人士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法治观、事业观、财富观,进一步提振梁河民营企业的发展信心和动力。三是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专题培训课程4场次,组建“石榴红”宣讲队伍到各乡镇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参与群众600余人次。
(三)围绕中心大局,助力发展的法宝作用进一步彰显。一是科学谋划部署,助力党外人士参政履职。充分发挥统一战线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作用,引导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围绕聚焦梁河产业发展、乡村振兴、民生事业发展等方面开展调查研究和资政活动。党外代表人士开展建言交流座谈1次,收集信息20余条。二是深入基层一线开展社会服务活动,组织党外代表人士将农业科技送到农村、到田间地头、到村头户下,针对葫芦丝产业发展,到勐养镇帮盖村开展农业科技社会服务活动1次。三是政银企“面对面”,助力经济发展。开展梁河县民营经济统战工作协调会暨政银企“面对面”交流活动,收集到企业反映存在困难问题26条,请求相关部门解决的问题23条,对梁河县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5条。四是积极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引导广大民营企业投身乡村振兴、社会公益事业及“绿美梁河”建设,为“葫芦丝之乡 康养新梁河”建设添砖加瓦。五是聚力县委“五大行动”,推进“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工程。2024年中央、省共计下达梁河县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资金792万元,安排实施8个项目,12月全部完工,持续推动民族地区各族群众走向共同富裕。
(四)坚持守正创新,宗教和顺的工作局面进一步巩固。一是将党建引领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监督管理工作作为宗教治理的重点工作来抓,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抓实《梁河县基层党组织参与宗教活动场所监督管理工作方案(试行)》落实,各乡镇党委和村(社区)党组织结合当地实际,细化具体工作措施,将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村(居)民小组干部、党员、村(居)民代表、所在地信教公民代表等能管理、会管理的人员纳入监督管理组织。二是支持宗教界加强教风建设、全面从严治教,以开展崇俭戒奢教育活动为抓手,引导广大宗教界人士秉持俭朴理念,自觉抵制不良思想和奢靡之风侵蚀。三是扎实抓好宗教领域监管,全年召开全县宗教工作联席会暨民族团结宗教稳定形势分析研判会4次,确保宗教领域风险可控。
(五)夯实基层基础,共同缔造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形成。一是全面加强民族节日统筹。加强与各民族学会的协调配合,在县城成功举办了目瑙纵歌节、阿露窝罗节、泼水节、新米节,有效解决了分散在各民族村寨举办出行难、后勤保障难、食宿难等问题,各族人民积极参与,逐步形成了节日经济,通过民族节日进一步促进了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二是印发《梁河县申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方案(2024-2025年)》《梁河县贯彻<德宏州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模范州实施方案>任务清单》,突出“融”的导向,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机融入各级各部门的中心工作。深入各乡镇、县直相关单位开展调研指导,以“七+N”进为抓手,打造了一批可听、可看、可学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典型。开展以“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奋力建成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模范州”为主题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统筹曩宋阿昌族乡、九保阿昌族乡、芒东镇、勐养镇在国庆节期间开展庆祝活动6场次,全县各单位结合部门实际开展座谈会、宣讲会等一系列形式多样的活动。三是在县城滨江公园、滨河西路、体育公园融入民族团结元素,将中华文化符号和民族元素形象融入各族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构筑共有精神家园进一步体现。四是充分挖掘历史故事和当代典型,开创了以“一馆一街一址一居一广场”为媒介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体验式教育模式,有形有感有效推动形成各民族“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互嵌共融局面。五是制定了《侨务网格化服务方案》《梁河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网格化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抓实侨务、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网格化服务工作。以九保村为侨务网格化服务试点村,构建了完善的侨务网格体系,通过服务对象“划格”、基础信息“入格”、服务“定格”的方式,实现了侨务工作的精细化管理和服务,打通统战工作“最后一公里”。六是丰富平台载体,扩大宣传覆盖。积极向州委统战部报送宣传信息稿件,全年报送信息58条,州级采用42条,省级采用12条,统战宣传活动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为统战事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梁河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4年度收入合计11372623.1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372623.12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6002418.33元,下降34.5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002418.33元,下降34.55%;上年无上级补助收入;上年无事业收入;上年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上年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是:本年年初预算梁河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县工作经费支出减少,更主要的是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减少了投入,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应减少了投入,在支出方面也就相应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梁河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4年度支出合计11372623.12元。其中:基本支出2568623.93元,占总支出的22.59%;项目支出8803999.19元,占总支出的77.41%;无上缴上级;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6002418.33元,下降34.5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5382.07元,下降1.00%;项目支出减少6027800.40元,下降40.64%;上年无上缴上级支出,上年无经营支出;上年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本年年初预算梁河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县工作经费支出减少,更主要的是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减少了投入,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应减少了投入,在支出方面也就相应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梁河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68623.9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409046.55元,占基本支出的93.7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9577.38元,占基本支出的6.2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梁河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803999.1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2024年梁河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县工作经费项目经费 122522.46元,主要用于创建梁河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县工作。
2.民族工作专项景颇族目瑙纵歌节活动项目经费200000.00元,主要用于景颇族学会目瑙纵歌节活动支出。
3.梁河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项目经费370132.00元,主要用于梁河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
4.州级领导李奇2023年度给民族上层人士龚月泉遗址修复项目经费20000.00元,州级领导杨艳2023年度给民族上层人士龚月泉遗址修复项目经费10000.00元,主要用于民族上层人士龚月泉遗址修复工作。
5.宗教工作专项项目经费16852.73元,主要用于宗教工作。
6.统战特需、无党派、反渗透、佛教协会驻会补助生活费工作项目经费55794.00元,主要用于统战特需、无党派、反渗透、佛教协会驻会补助生活费等工作。
7.2024年统战专项项目经费13898.00元,主要用于开展2024年统战专项工作。
8.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龚景丹处级挂钩村工作经费)项目经费10000.00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尹自正处级挂钩村工作经费)项目经费30000.00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方会仙处级挂钩村工作经费)项目经费15000.00元,主要用于傣族民族文化传承与保护工作。
9.2024年春节慰问统战对象和宗教界人士项目经费24000.00元,主要用于2024年春节慰问统战对象和宗教界人士工作。
10.其他农业支出—2018年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项目经费1000000.00元,主要用于梁河县勐养镇芒轩村老街子道路硬化项目工作。
11.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费1900000.00元,主要用于梁河县勐养镇帮歪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经费1000000.00元,梁河县民族村寨旅游提升行动---河西乡勐来村二古城老寨项目经费300000.00元、河西乡勐陇村红茂自然村项目经费300000.00元、芒东镇那勐村聚合村项目经费300000.00元。
12.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生产发展项目经费3698000.00元,主要用于梁河县芒东镇湾中村产业基地发展项目经费2000000.00元;梁河县曩宋阿昌族乡河东村产业基地发展项目经费1500000.00元,梁河县民族手工业融合创新发展项目经费198000.00元。
13.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第二批补助资金,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三期(芒东镇清平村地平垫自然村内道路建设和河西乡平易村五组公厕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费4536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三期(芒东镇清平村地平垫自然村内道路建设和河西乡平易村五组公厕建设)项目工作。
14.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勐养镇芒轩村粮食种植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经费634200.00元,主要用于梁河县勐养镇芒轩村粮食种植产业基地建设工作。
15.2024年省级民族宗教专项资金----其他农业支出项目经费230000.00元,主要用于梁河县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与保护培训费项目经费和梁河县九保太平寺周边环境整治建设项目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梁河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72623.1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减少6002418.33元,下降34.55%,完成年初预算的133.7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50079.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06%,完成年初预算的117.42%。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民族工作专项,其他统战事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等专项业务;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据根工作需要,增加其他统战事务、民族工作专项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经费开支。
2.外交(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3494.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7%,完成年初预算的115.56%。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遗属人员补助及退休人员是常开支;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中从其他单位有人中员调入。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6044.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1%,完成年初预算的114.15%。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及工伤保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年中有人员调入。
10.节能环保(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79158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60%,完成年初预算的141.35%,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项目,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生产发展项目,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第二批补助资金,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三期项目,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项目,2024年省级民族宗教专项资金----其他农业支出项目。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预算安排,年中根据工作需要,中央、省级财政下达项目经费进行预算调整,导致预决算差导率较大。
13.交通运输(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7720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6%,完成年初预算的174.3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年中人员调动。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300.00元,决算为12456.7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36%,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581.44元,增长81.18%。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300.00元,决算为6451.7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1.79%,完成年初预算的69.3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00.00元,决算为600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8.21%,完成年初预算的35.32%。
因公出国(境)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202.44元,增长 186.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 1379.00元,增长29.8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00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379.00元,增长29.81%,国(境)外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300.00元,支出决算为12456.7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36%,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581.44元,增长81.1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300.00元,决算为6451.7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3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00.00元,决算为600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32%。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工作需要减少了相应的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202.44元,增长186.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379.00元,增长29.8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00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379元,增长29.81%;国(境)外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车辆老化,维修保养费用增加,因工作需要,2024年公务接待次数及人员增多。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日常公务出差及到挂钩村下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州统战部、民宗局等到我单位开展统战相关工作、民族宗教事务工作,民族宗教调研、创建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县工作等8批次102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梁河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9577.38元,比上年减少74131.55元,下降31.7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日常公用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电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水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等方面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中国共产党梁河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资产总额603190.59元,其中,流动资产571714.91元,固定资产31475.6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6510.6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079.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4年决算公开报告、决算公开报表(决算报表部分、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决算公开报表(绩效自评表)以万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故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 中国共产党梁河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附件: 中国共产党梁河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绩效自评表)]
[附件: 中国共产党梁河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4年决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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