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有关“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拟于今年下半年对全县“八五”普法规划及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经研究,提出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八五”普法规划和决议要求,认真组织“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工作,全面评估各地区各部门对规划和决议确定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系统总结经验,大力宣传先进,深入查找问题与不足,有针对性研究采取改进措施,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和决议全面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大全民普法力度,为推动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州委“三支柱一标杆”目标任务和县委“五大行动”部署落实,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梁河、法治梁河奠定坚实基础。
二、评估时间
2023年8月至10月
三、组织实施
全县“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工作,在州委宣传部、州司法局、州普法办的指导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由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普法办具体组织实施。
四、评估对象
评估对象为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中央省州驻梁河各单位。其中,中央、省、州驻梁河单位已参加系统组织的“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工作,并已向县普法办报备的(须同时附上级机关组织开展评估工作的通知或方案),不再接受地方组织的评估。
五、评估方式及标准
(一)评估方式。按照州委宣传部、州司法局、州普法办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对乡镇采取自查自评和实地检查评估的方式开展,对县直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中央省州驻梁河单位采取自查自评、书面评估的方式开展。
(二)评估标准。由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普法办根据“八五”普法规划和2023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方案中各项目标任务,分别研究制定《乡(镇)“八五”普法规划评估重点内容》《县直部门“八五”普法规划评估重点内容》《乡(镇)“八五”普法规划评估指导标准》《企业“八五”普法规划评估指导标准》《中小学校“八五”普法规划评估指导标准》,具体参照相应评估标准分别开展自查自评、书面评估、实地检查评估。其中,各人民团体按《县直部门“八五”普法规划评估重点内容》进行评估;事业单位按企业化运作的,可以按《企业“八五”普法规划评估指导标准》进行评估;未按企业化运作的,按《县直部门“八五”普法规划评估重点内容》进行评估。
六、评估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7月)
依照梁河县“八五”普法规划并参照《德宏州“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研究制定乡镇、县直部门、县属企业、中小学校四类评估指导标准或重点内容进行修改完善;以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普法办名义制定印发通知,对全县评估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二)自查自评阶段(8月)
组织各乡镇、各部门开展自查自评整改工作。在此阶段,要根据评估指导标准,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对所辖9个乡(镇)普遍进行全覆盖评估。各普法责任部门结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对本行业部门“八五”普法以来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
1. 各乡(镇)在县级的统一安排下,做好本乡(镇)自查自评及整改,在此基础上形成报告,于8月4日前报县普法办。(完成时限:8月4日以前)
2. 各县直部门负责对本单位(系统)所属机构进行评估,并做好自查自评,对本单位“八五”普法工作进行评估分析,查找问题短板,及时进行整改。在此基础上形成报告,于8月4日前报县普法办。(完成时限:8月4日以前)
3. 县属企业的评估由县国资委统一部署。各县属企业负责对本企业所属单位进行评估,并做好自查自评,对本企业“八五”普法工作进行评估分析,查找问题短板,及时进行整改。在此基础上形成报告,于8月4日前报县普法办、县国资委。(完成时限:8月4日以前)
4. 县属中小学校的评估由县教体局统一安排。各中、小学校负责对本校“八五”普法中期工作进行评估分析,并做好自查自评,查找问题短板,及时进行整改。在此基础上形成报告,于8月4日前报县普法办、县教体局。(完成时限:8月4日以前)
(三)县级实地检查评估阶段(8月)
由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普法办组织,商请县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率队组成县级评估组对乡镇、县直部门、县属企业开展检查评估。(完成时限:8月31日以前)
(四)评估结果汇总形成阶段(9月)
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普法办将根据各乡镇各部门自评报告、书面评估结果及实地检查评估结果等,对各乡镇和县直部门“八五”普法以来的工作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形成评估结果。
(五)总结阶段(10月)
1. 评估报告和意见反馈。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普法办在综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中期评估情况基础上,形成全县“八五”普法规划中期执行情况报告报县委、县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按照州委宣传部、州司法局、州普法办“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工作的要求,形成梁河县“八五”普法规划中期工作评估情况报告上报州普法办。
2. 通报和约谈。对工作先进的乡镇和各行业部门的先进典型进行通报,对工作落后的乡镇或有关部门进行个别约谈。
3. 结果运用:评估结果将予以通报,并作为推荐、通报表扬的重要依据。评估过程中发现的典型经验、好做法,将组织主题宣传。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作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有力抓手,深刻认识全民普法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基础性作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谋划,精心组织,突出重点,确保“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扎实深入,推动全民普法工作全面深化。
(二)坚持问题导向。把中期评估作为推进“八五”普法规划深入实施的重要手段,以推动解决问题为目标,真正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把对策提实,重在补短板、强弱项,消除死角死面,不断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要逐一明确时间表和施工图,对整改态度不积极、措施不力的,视情通报批评,真正让中期评估“长出牙齿”。
(三)减轻基层负担。要科学合理设置评估内容,体现不同乡镇、不同部门的差异化要求,避免“一刀切”。要改进评估办法,注意纠正阵仗声势大、层层听汇报、大范围索要台账资料等做法,从重过程向重结果转变,既发现问题又帮助解决问题。加强评估结果运用,充分调动基层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坚决避免形式主义、走过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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