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中央、省、州属驻梁河各单位:
为扎实推进梁河县2023年“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根据《梁河县“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要求,经领导研究,决定成立梁河县“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小组分组情况
(一)第一组
组 长:尹召宏 县人大法制和监察司法委员会主任
成 员:谢 丹 县法院办公室副主任
岳小佺 县委组织部工作人员
梁仲林 县妇联工作人员
张蝶棉 县司法局小厂司法所所长(联络员)
负责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县纪委县监委、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县委党校、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投资促进局、遮岛镇。(共计19家)
(二)第二组
组 长:龙玉鹏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成 员:杨升勐 县委宣传部委员
杨佐菊 县检察院政治部主任
杨聪玲 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张丽莎 县司法局曩宋司法所所长(联络员)
负责单位:县人大办、县委组织部、州生态环境局梁河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水利局、县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民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共计16家)
(三)第三组
组 长:们 涛 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杨明尚 县教育体育局督导办副主任
赵树平 团县委办公室主任
孙芹双 县总工会法律维权股负责人
排建兰 县司法局大厂司法所所长(联络员)
负责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住建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财政局、县史志办、县融媒体中心、县防震减灾局、县供销社、县税务局、县气象局、县科协、县残联、县工商联、县红十字会、县妇联、县侨联、九保阿昌族乡、河西乡。(共计19家)
(四)第四组
组 长:白兴友 县司法局党组成员
成 员:邓 毅 县公安局法制大队队长
们从艳 县委统战部(民宗局)四级主任科员
余 洁 县司法局遮岛司法所所长
赵兴蓉 县司法局九保司法所所长(联络员)
负责单位:县司法局、县医疗保障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小厂乡、大厂乡、平山乡、芒东镇、勐养镇、曩宋阿昌族乡。(共计9家)
二、相关要求
(一)细化标准。根据《关于开展梁河县“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梁普办〔2023〕9号)里面的附件3《县直部门“八五”普法规划评估重点内容》进行了完善细化,特制定了《2023年县直部门“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重点内容细化标准》(详见附件),请各县直部门对照细化标准认真做好台账资料收集。
(二)评估培训。为确保全县“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顺利进行,决定于2023年8月7日上午9:00在县司法局三楼会议室召开梁河县“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培训会,请相关单位通知抽调人员按时参加培训。培训结束后,各评估小组自行安排行程,可采取自查自评、实地检查评估或书面评估的方式开展,评估时间为2023年8月7日至8月11日止。
(三)材料报送。评估结束后每组要撰写评估小结,认真梳理各乡镇、各部门亮点特色和薄弱环节,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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