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大厂乡

梁河县大厂乡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财政决算 (草案)的报告

浏览量:2367    作者: 日期:2024/12/16


各位代表:

受大厂乡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大厂乡2023年财政决算(草案)提请大厂乡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2023年财政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性收入1102.92 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87.62%,为调整预算数的100%,同比减少3.63%。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098.94 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87.31%,为调整预算数的100%,同比增加4.56%;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9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98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同比减少95.74%。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02.92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87.62%,为调整预算数的100%,同比减少3.63%。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7.35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86.14%,为调整预算数的100%,同比增加5.96%;公共安全支出5.4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5.48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06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71.81%,为调整预算数的100%,同比减少0.23%;卫生健康支出36.35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24.61%,为调整预算数的100%,同比增加182.66%;城乡社区支出5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同比减少83.33%;农林水支出367.53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91.47%,为调整预算数的100%,同比减少2.7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住房保障支出45.15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77.58%,为调整预算数的100%,同比减少12.9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同比减少93.10%

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性收入1102.92 万元(一般性转移性收入1098.94 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98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合计1102.9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02.92万元,支出合计1102.92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转移性收入5万元,为上级下达的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为调整预算数的100%;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5万元,其中其他支出5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

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上年结余0万元,政府性基金转移性收入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合计5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5万元,政府性基金年终结余0万元,支出合计5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均为零。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均为零。

二、决算数与乡十二届六次人代会报告快报数变化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数与十二届六次人代会报告快报数持平,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持平,专项转移支付收入持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数1102.92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与十二届六次人代会报告快报数持平。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1102.92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合计数与十二届六次人代会报告快报数持平,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为5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数与十二届六次人代会报告快报数持平。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数5万元。

三、2023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紧抓发展主线,保障全乡工作顺利进行

在财政预算安排和执行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牢固树立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思想,确保工资的足额发放和机构正常运转。2023年人员工资支出920.06万元(2022年734.98万元),比上年增加185.08万元。主要包括财政代发职工工资、村干补助、村干部生活补助、计生宣传员补助、遗属补助、村民小组党支部书记补贴等。

乡政府日常工作支出45.6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征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产业发展、低保精准识别、人居环境提升等乡政府中心工作及各站所日常工作等开支。其中:“三公”经费支出3.76万元,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6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95.74%。公务接待费0.16万元,“三公”经费支出的4.26%。

(二)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提升民生福祉

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财政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把“三农”问题作为公共财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合理调整支出结构,认真落实惠农政策。一是2023年投入财政“三农”资金15.11万元,其中耕地流出问题整改恢复工作资金1万元,其他“三农”项目14.11万元;二是加大各村财政投入力度,用于各村开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产业发展、基层党建、人大活动等工作支出,确保各村工作有序开展。

(三)继续深化财政改革,切实加强财政监督

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协调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编制财政预算,严格按照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规范收支行为,实行事前审批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运行。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加强乡财政管理,强化监管,本着少花钱多做事的原则,规范和节约支出,把有限的资金用在最急需的地方,加强了全乡向外争取资金的有效使用性,有力地促进了全乡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四)切实做好乡政府财政存量资金的盘活工作

严格按照县财政局的要求对财政存量资金梳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快公共财政预算执行进度。

各位代表,2023年大厂乡预算执行总体良好,各项财政工作取得新进展,这是乡党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人大代表们监督、指导的结果,是各村委、各部门及全乡人民艰苦奋斗、共同努力的结果。但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财政工作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盼,还存在着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缺乏有效的财政收入来源,制约我乡经济发展的困难较多,大厂乡财政基本靠上级拨款;二是财政管理职能在不断转变,财务工作还不够扎实,财政管理水平还有待于提高,这些问题,我们要认真对待,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并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梁河县大厂乡2023年财政决算(草案)



 [附件: 附件1:梁河县大厂乡2023年地方财政决算草案

文章来源:大厂乡财政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