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改局2017年上半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总结

浏览量:24407    作者: 日期:2017/6/14

半年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综治办及团县委预青办的精心指导下,认真宣传和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五中全会精神,主动参与推动社会管理创新,总结推广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成果,积极探索对各类青少年教育引导和权益维护的新途径,逐步形成青少年社会管理工作合力和长效机制,有效地提高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成效。

一、明确指导思想,加强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建设

     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不断完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组织机构建设,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提高青少年综合素质,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和抵御不法侵害的能力,努力为我局及挂钩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为维护我局及挂钩村社会稳定作出贡献。

二、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任务,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

    根据我局实际情况对局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充实与完善:由局党总支书记罗加强同志任组长,专职副书记刘安雄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社会股、物价股、办公室、综合股、投资股、地区股、粮食流通股、粮食军共与粮食检查股、粮食调控股、农经股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由专职副书记任主任。各成员按照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明确职责任务,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密切协作配合,切实为青少年远离犯罪、遵守法纪创造出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发挥教师、学校、家长共同作用    

加强清平小学教师的法治观念,通过加强师德教育,增强了广大教师监督保护学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宣礼讲法,及时帮助、引导学生远离犯罪,特别是关注问题学生学习、生活问题;发挥学校主渠道作用,将法制教育列入教学大纲,切实保障法制教育落到实处;利用家庭这个青少年成长教育的重要课堂,努力提高家长的法治意识和教育方法,耳濡目染宣传守法意识,营造家庭和谐、守法环境。

    四、充分利用各种纪念日,开展有针对性地法制教育

    我局预防工作小组因地制宜的把握禁毒日、公民道德实施纲要纪念日,法治宣传日等有利时机,有针对性和侧重点的成功举办了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如在“普法宣传日”走上清平各村,张贴挂图、发放宣传单,向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并现场进行法律咨询服务;联合芒东镇司法所、派出所、综治办等部门进行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号召学生做小小宣传员,与家长、邻里进行交流;  6月1日,发改局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等相关人员到清平小学与学校师生共同欢度2017年“六·一”儿童节,同时开展“珍爱生命、远离毒品”活动,向未成年人宣传毒品危害,普及毒品预防知识,营造了法制氛围,取得了良好效果,活动结束,向贫困儿童、残疾儿童、留守儿童和流动儿童进行了慰问。

     五、建立预防长效机制,加强沟通、逐步完善队伍建设

建立了由镇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等相关部门参加的预防社区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坚持每月召开联席会议,沟通信息,协调、督促、落实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教育、管理、服务等相关事务。及时对工作中发现的各种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在保护青少年权益的基础上,通过预防、挽救、教育感化等方式妥善解决各种问题。

六、做好基础设施建设,为青少年学习提供良好的环境

1、批复梁河县第一中学运动场等附属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总建筑面积15296平方米,总投资1122.55万元,其中:运动场建设630万元;看台及主席台建设260万元;相关设备采购25万元;其它费用207.55万元。

2、批复梁河县平山乡中学运动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总投资320万元,资金来源为全面改薄专项资金74.3万元,申请德宏州州级体育彩票公益金资金50万元,由教育局筹措195.7万元。

    预防青少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努力,开拓创新,勇于进取、扎实工作,积极探索新时期、新形势下预防青少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进一步规范预防办组织机构,加强预防小组与清平村三委、清平小学、芒东镇的沟通与联系,扎实作好基础性工作,继续增加教育宣传活动次数,大力推进工作向纵深发展,创造性的开展适应青少年特点的工作,不断提高我局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整体水平,创造更加良好的成长环境,使青少年远离犯罪、健康成长。